【招标公告】永胜县“美丽县城”(一期)建设PPP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及财务专项审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永胜县“美丽县城”(一期)建设PPP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及财务专项审计-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云南 丽江市 | 采购单位 | 永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丽江光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永胜县"美丽县城"(一期)建设PPP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及财务专项审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永胜县“美丽县城”(一期)建设 PPP 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及财务专项审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LJGT-2024-055)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丽江市,永胜县
一、招标条件
本永胜县“美丽县城”(一期)建设 PPP 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及财务专项审计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94.54 万元,招标人为永胜县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94.54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永胜县“美丽县城”(一期)建设 PPP 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及财务专项审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永胜县“美丽县城”(一期)建设 PPP 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及财务专项审计)的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 备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0 年度至今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 务报告或自行出具的财务报表(若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自行 出具的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至今任意连续 3 个月的依 法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新成立公司或参与人员不足 3 个月的,提供成立或参与至 今依法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3.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任何违法记录,并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 的书面声明;
3.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 均视为无效;
3.7 信用查询: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 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3.8 本项目特殊资质要求:
3.8.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 合法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等企业 证件的会计师事务所;
3.8.2 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证;3.9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4.资格审查方法
4.1 本次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6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6 月 17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6 月 21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永胜县吉庆路吉安小区 69 号 2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6 月 21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永胜县吉庆路吉安小区 69 号 2 楼
七、其他
1. 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永胜县“美丽县城”(一期)建设 PPP 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及财务专项审计,资金来自融资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采购人为永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代理 机构为丽江光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 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 87 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本项目进行 竞争性磋商择优选定服务供应商。
2. 招标范围与报价依据
2.2.招标范围:
1.永胜县“美丽县城”建设凤鸣路南延线、公厕、特色风貌及主题街区、凤凰山环境综合整
治、凤鸣片区涧槽沟路等 5 个分项项目的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2、对永胜县“美丽县城”(一期)建设 PPP 项目公司-丽江北胜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往来款 项进行清查、资产清算。
2.3.报价依据:
云价收费<2012>4 号,关于执行《云南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云南省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2.4.服务期:
合同签订后至本项目所有审计工作完成。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 有据。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投标须具备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 营业执照;
3.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0 年度至今任意一年经审计的财 务报告或自行出具的财务报表(若成立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自行 出具的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至今任意连续 3 个月的依 法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材料,新成立公司或参与人员不足 3 个月的,提供成立或参与至 今依法纳税证明和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3.5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任何违法记录,并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 的书面声明;
3.6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否则 均视为无效;
3.7 信用查询: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 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 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3.8 本项目特殊资质要求:
3.8.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持有
合法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或社会统一信用代码证等企业 证件的会计师事务所;
3.8.2 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证;3.9 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4.资格审查方法
4.1 本次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 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请于 2024 年 06 月 11 日至 2024 年 06 月 1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丽江光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永胜县吉庆路吉安小区 69 号 4 楼 会元宾馆对面)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携带营业 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领取竞争性磋商 文件。
5.1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 元),售后不退。
6. 响应文件的递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 年 06 月 21 日下午 14:30(北京时间),地点:永胜县吉庆 路吉安小区 69 号 2 楼会元宾馆对面。
7.本项目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其他平台转载不具备法律效 应。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永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139.com
招标代理机构: 丽江光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庆云路“锦上城”小区西区 1 幢 1 单元 102 号商铺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54397677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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