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武定县县域医共体医用耗材供应商遴选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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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云南 楚雄彝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武定县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森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武定县县域医共体医用耗材供应商遴选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武定县县域医共体医用耗材供应商遴选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YNSR-2024-022)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武定县
一、招标条件
本武定县县域医共体医用耗材供应商遴选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2500 万元,招标人为武定县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500 万元/年(各项产品单价的最高限价,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武定县县域医共体医用耗材供应商遴选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武定县县域医共体医用耗材供应商遴选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 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人应提供近 2 年(2021-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和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投标人成立不足 2 年,则 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新成立的拟投单位需提供验资报告或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人员、设备配备(提供书面声明);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 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 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3 年 5 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2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 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 关证明文件;(新公司按照实际情况提供)
②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3 年 5 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 时间前任意 2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 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公司按照实际情况提供)(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项目开标后按照以上 条款对参与投标的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将 被拒绝)。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投标人如 果是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外的,不做此要求)。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 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39 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 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 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的 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 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政府采购属于节能(环保标志)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 当优先采购节能(环保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环保标志)产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6 月 04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6 月 11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时间:2024 年 6 月 4 日至 2024 年 6 月 11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2:00,下 午 12: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6 月 27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云南森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6 月 27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云南森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他
武定县县域医共体医用耗材供应商遴选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武定县县域医共体医用耗材供应商遴选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森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06 月 27 日 14: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SR-2024-022
项目名称:武定县县域医共体医用耗材供应商遴选项目
预算金额:2500 万元/年(产品按需配送,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
最高限价:2500 万元/年(各项产品单价的最高限价,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采购需求:武定县县域医共体医用耗材供应,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一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投标 人中标后,如果不能满足任何一家医共体成员单位需求,且双方协商后不能整改的,医共体 总医院(武定县人民医院)有权解除合同,投标人在医共体成员单位配合下撤除相关服务,医共体成员单位不承担投标人相关损失(各成员单位单独签订合同,付款由各成员单位单独 执行支付)。
配送时间要求:根据采购人实际需求分批次配送,接采购人通知后 6 个小时内完成配送(距 离较远的县城外乡镇 10 小时内完成配送),急需耗材 2 小时内配送到位(距离较远的县城外 乡镇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保证在最短时间内配送到位),节假日照常配送,并提供与实物信 息完全一致的随货同行票据和相关证明资料。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
验收标准:采购人根据各批次医用耗材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按实际数量验收。如发现数量
不足或质量等问题,供应商应采取补足或更换措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然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 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投标人应提供近 2 年(2021-2022 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和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注:财务状况(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若投标人成立不足 2 年,则 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新成立的拟投单位需提供验资报告或相关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人员、设备配备(提供书面声明);
(4)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 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 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 2023 年 5 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2 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 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 关证明文件;(新公司按照实际情况提供)
②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 2023 年 5 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 时间前任意 2 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 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公司按照实际情况提供)(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项目开标后按照以上 条款对参与投标的各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将 被拒绝)。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投标人如 果是制造商,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外的,不做此要求)。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 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39 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 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 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 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的 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 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政府采购属于节能(环保标志)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 当优先采购节能(环保标志)清单所列的节能(环保标志)产品。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 年 6 月 4 日至 2024 年 6 月 11 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18:00(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森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携带以下资料现场获取: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无授权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标时间为 2024 年 06 月 27 日下午 14:00 时 开标地点:云南森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 年 06 月 27 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云南森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定县人民医院
地 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武定县狮山镇环城南路 50 号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森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楚雄高新区火车站北侧建华天汇财富中心 1 幢 12 层 15 号 联 系 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武定县人民医院。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武定县人民医院
地 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武定县狮山镇环城南路 50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156094306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森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楚雄高新区火车站北侧建华天汇财富中心 1 幢 12 层 15 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125093309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讥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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