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大理市喜洲镇乡村振兴生态慢行交通系统建设项目EPC(含勘察)总承包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4-05-31

【招标公告】大理市喜洲镇乡村振兴生态慢行交通系统建设项目EPC(含勘察)总承包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大理白族自治州 采购单位 大理大喜之洲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鹏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大理市喜洲镇乡村振兴生态慢行交通系统建设项目EPC(含勘察)总承包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大理市喜洲镇乡村振兴生态慢行交通系统建设项目EPC(含勘察)总承包招标公 告 (招标编号:鹏盛(招)2024-040)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大理市喜洲镇乡村振兴生态慢行交通系统建设项目EPC(含勘察)总承包已由项目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0371.72万元,招标人为大理大喜之洲 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总投资为70371.72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理市喜洲镇乡村振兴生态慢行交通系统建设项目EPC(含勘察)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大理市喜洲镇乡村振兴生态慢行交通系统建设项目EPC(含勘察)总承包)的投标 人资格能力要求:施工资质: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负责主体施工的单位)根据 承担的工作内容,负责主体施工的单位其资质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 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 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 (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 甲级资质。 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 级及以上资质。;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9日23时00分到2024年06月05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6月5日(法定公休日、 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到云南鹏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大理市太和街道榆华路海川锦园1栋1单元1901 室)报名,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2)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则无须提供)(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 份证(原件);(4)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上 资料需同时提交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由代理机构收存。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报名参与 本项目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售价为人民币 120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9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云南鹏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大理市太和街道榆华路海川锦园1 栋1单元1901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云南鹏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大理市太和街道榆华路海川锦园1 栋1单元1901室) 七、其他 大理市喜洲镇乡村振兴生态慢行交通系统建设项目EPC(含勘察)总承包招标公告 大理市喜洲镇乡村振兴生态慢行交通系统建设项目EPC(含勘察)总承包已由市发改投资备 案【2024】3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理大喜之洲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为云南鹏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含勘察)总 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大理市喜洲镇乡村振兴生态慢行交通系统建设项目EPC(含勘察)总承包。 1.2建设地点:大理市喜洲镇。 1.3建设内容:新建道路4条,总长约1608米;提升改造乡村公路一路一品建设7条,总长 约9609米,配套建设休息设施4个和打造景观节点6个;新建停车场7个及2个游客服务中 心;建设城乡公交、旅游电瓶车、非机动车换乘点,购置运营车辆48辆;建设乡村振兴稻田 观光交通4.75公里;建设慢行街区隔离设施13个,配套智慧化设备及智慧交通设施建设。 1.4项目投资:总投资为70371.72万元,其中:建安费为53934.6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 11929.02万元; 1.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招标内容 负责完成大理市喜洲镇乡村振兴生态慢行交通系统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工程施工、采购工 作具体内容为: 2.1工程勘察:在批准的方案设计基础上,进行批复范围内的地质勘察及现场服务工作,包 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按要求完成用地范围内的工程地质详细勘察工作,出具勘察报告,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 并按要求配合完成相关审查、备案手续; (2)查明场地和地基的稳定性、地层结构、持力层和下卧层的工程特性、土的应力历史和 地下水条件以及不良地质作用等; (3)提供满足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确定地基承载力,预测地基变形性状; (4)提出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地基处理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建议; (5)提出对建筑物有影响的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方案建议; (6)对于抗震设防烈度等于或大于6度的场地,根据需要进行场地与地基的地震效应评价 (7)其他国家、地方、行业要求规范、规定、规程的事项; (8)完成建设方交派的其它工作。 2.2设计:本项目规划范围内全过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施工图 设计、专项设计、专业设计及二次深化设计等工作,确保施工图设计通过审查,并提供全套 设计成果资料以及后期服务(含所有设计变更)。 2.3工程施工:(1)从场地平整开始直至竣工验收、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满等过程中的 全部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文件)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工程施工范围以最终审 定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范围为准)(2)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相关方案 论证、验收报建、办证等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必须履行的各类 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3)中标人必须负责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 理等直至完成有关部门竣工备案验收。(4)承包人在设计施工图和施工承包范围经甲方确认 后还需完成以下工作:①施工图预算的编制;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竣工图、竣工资 料;③按规定协助甲方进行报批报建、验收、结算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施工资质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中负责主体施工的单位)根据承担的工作 内容,负责主体施工的单位其资质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 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 在有效期内;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3.1.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市 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 计综合甲级资质。 3.1.3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 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至少应配备:施工项目负责人一名,技术负责人一名,设计项目负责人一名,勘察项 目负责人一名。 3.2.1拟派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专业为市政或建筑工程),并 取得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年检合格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有效的 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 3.2.3技术负责人: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需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技术负责人 (提供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 3.2.4设计项目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 构师资格且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资格(提供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劳动合 同)。 3.2.5勘察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且具备工程类高级及以 上技术职称资格(提供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劳动合同)。 3.3投标人业绩: 3.3.1勘察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一项总投资不低于30000 万元或单项合同 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勘察业绩。 3.3.2施工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一项总投资不低于30000万元的建筑工程 或市政工程施工业绩。 3.3.3设计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一项总投资不低于30000 万元或单项合同 金额不低于200万元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设计业绩。 注有效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为准,勘察和设计业绩只 需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 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则提供自成立之日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报表。(若为联合体 投标的,任意一家联合体成员提供均可)。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方)无违法、无违规记录,企业、法定代表人、 拟派本项目人员无犯罪档案记录及失信被执行记录(自行承诺,如有欺瞒自行承担法律后果) 3.5.3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 办发【2016】68号)的规定,总承包单位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 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应自行承诺或向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投标人“工 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如为联合体,由负责施工方提供)。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联合体要求具有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6.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应明确联合 体牵头单位。 3.6.3招标文件获取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 3.6.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招标项目中投 标。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6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 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到云南鹏 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大理市太和街道榆华路海川锦园1栋1单元1901室)报 名,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到场报名则无须提供); (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以上资料需同时提交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由代理机构收存。未按规定时间及要求报名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售价为人民币1200.00元/份,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4年6月19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云 南鹏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大理市太和街道榆华路海川锦园1栋1单元1901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 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理大喜之洲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喜洲镇喜洲村委会S221 大丽线便民服务中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鹏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大理市太和街道榆华路海川锦园1栋1单元1901室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理市文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理大喜之洲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喜洲镇喜洲村委会s221大丽线便民服务中心 联系人:*** 电 话: *** 电子邮件:China1119@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鹏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理市太和街道榆华路海川锦园1栋1单元1901室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308745016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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