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利用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云南省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华坪县气候智能基础设规划与设计服务项目(二期)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丽江市 发布日期:2024-05-31

【招标公告】利用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云南省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华坪县气候智能基础设规划与设计服务项目(二期)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丽江市 采购单位 华坪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利用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云南省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华坪县气候智能基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利用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云南省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华坪县气候智能基础设规 划与设计服务项目(二期)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泰宇采招2024-4-189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丽江市,华坪县 一、招标条件 本利用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云南省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华坪县气候智能基础设规划与 设计服务项目(二期)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8 万元,招标人为华坪县农业农村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概况:改善气候应对能力的基础设施方面在项目区实施对灌溉和排水系统的 改进、水源设施的改善等。针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在项目区为更好的助推产业发展,改 善产业发展环境。新建果园、田间道路、灌溉沟渠、管网和相关配套设施。通过改善公共基 础设施,提高农产品的采收、管护、运输效率,减少劳动力投入,促进项目区农业发展提质 增效。采购需求负责对项目区域内根据采购人提供支持包容性农村发展项目、支持应对气 候变化的公共基础设施与建设项目进行勘测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测绘、勘察、初步设计 (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及后续服务工作;保证设计深度和设计文件质量,按 设计规范要求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并配合业主完成项目的设计审批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 与评审,以及在项目竣工之前需要设计配合的所有工作(具体内容以设计合同为准),需完 成招标成交金额2400万元的设计成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利用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云南省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华坪县气候智能基础设规划 与设计服务项目(二期)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利用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云南省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华坪县气候智能基础设规划 与设计服务项目(二期)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 1.申请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 件。 2.资质要求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② 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引调水或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 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 的能力。 3.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提供(2021 年或2022年度)经社会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 证明材料扫描件,若无经社会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可提供企业财务报表(2021年或2022 年度)【注:新成立时间不足1年,提交注册之日至今即可】 4.申请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 月的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 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清晰扫描件);若申请人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则应当出 具依法纳税的承诺书。 5.申请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个 月的银行电子缴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 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清晰扫描件)若申请人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 则应当出具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 6.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为本单位在职人 员,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7.信用要求: 7.1申请人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 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申请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 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只需提供书面声明;以本项目开标当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 构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 7.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政府 采购活动。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 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 物)价格给予相应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 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政府采 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 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 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 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 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 备注本项目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30日09 时00分到2024年06月05日18 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1日15时00分 递交方式: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华坪分公司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1日15时00分 开标地点: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华坪分公司开标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泰宇采招2024-4-189号 1.2项目名称:利用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云南省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华坪县气候智能基 础设规划与设计服务项目(二期)二次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项目地点:华坪县境内 1.5预算金额:58.00万元 1.6最高限价(如有): 58.00万元 1.7项目概况:改善气候应对能力的基础设施方面在项目区实施对灌溉和排水系统的改 进:水源设施的改善等。针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在项目区为更好的助推产业发展,改善 产业发展环境。新建果园、田间道路、灌溉沟渠、管网和相关配套设施。通过改善公共基础 设施,提高农产品的采收、管护、运输效率,减少劳动力投入,促进项目区农业发展提质增 效。 1.8采购需求:负责对项目区域内根据采购人提供支持包容性农村发展项目、支持应对 气候变化的公共基础设施与建设项目进行勘测设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测绘、勘察、初步设 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及后续服务工作:保证设计深度和设计文件质量, 按设计规范要求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并配合业主完成项目的设计审批及招标控制价的编 制与评审,以及在项目竣工之前需要设计配合的所有工作(具体内容以设计合同为准),需 完成招标成交金额2400万元的设计成果。 1.9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送审稿,15 日历天内完成图纸审查并提交纸质文本材料;2.其他内容至项目竣工验收之日止。(具体以 采购人下达的任务书开始计算服务周期) 1.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满足采购人就本项目提 出的要求,成果文件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对提交的成果文件负终身质量责任,并通 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取得各阶段的相关批复。 1.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申请人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 件。 2.资质要求 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勘察专业类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引调水或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 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 应的能力。 3.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提供(2021 年或2022年度)经社会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 证明材料扫描件,若无经社会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可提供企业财务报表(2021年或2022 年度)【注:新成立时间不足1年,提交注册之日至今即可】 4. 申请人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 2个月的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 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清晰扫描件):若申请人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则应 当出具依法纳税的承诺书。 5.申请人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2 个月的银行电子缴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款证明,依法免缴 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清晰扫描件);若申请人成立时间不足1 年的,则应当出具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 6.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为本单位在职 人员,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7.信用要求: 7.1申请人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申请人未被列入 〈( 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 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只需提供书面声明;以本项目开标当天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 构对上述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核对的结果为准。 7.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 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政 府采购活动。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 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 货物)价格给予相应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 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及《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 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 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 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 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 0 备注本项目对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 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9.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竞文件 时间2024年5月30日至2024年6月5日,上午9:00分至12:00分,下午14:30分 至18:00分(北京时间,法定假日除外) 地点: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华坪分公司(华坪县中心镇狮山路河东村2组) 方式:现场获取,持以下证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未授权的无须提供本授权委托书,则 磋商时法定代表人须到现场递交响应文件) 3、被授权人(或法定代表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售价:5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报价人对上述资料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报名时间截止前及时致电咨询,未按上述要求 提交资料查验的,将不予受理报名登记。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6月1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华坪分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6月1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华坪分公司开标室 六、磋商保证金的缴纳 1、磋商保证金金额: 项目名称利用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云南省乡村振兴示范项目华坪县气候智能基础设 规划与设计服务项目(二期)二次 关于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 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规定,自2023年5月1 日起,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时减免投标保证金,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的50%。 本项目原投标保证金为11000.00元,减免后投标保证金为 5000.00元。 2、磋商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6月10日16:00时前。 3、磋商保证金的缴纳方式有三种:银行转账、保证保险和银行保函。 电汇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行名: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华坪分公司 开户银行:华坪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6100031395033012 (注:磋商保证金必须从报价单位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进入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 司华坪分公司账户,不得以现金进账方式交存。磋商保证金缴存后磋商申请人执磋商保证金 缴存回执单到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华坪分公司更换磋商保证金收据)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采购对未成交人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九、其他补充事宜 1、递交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各项要求的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 2、参加竞争性磋商申请人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时参加竞争性磋商会议(迟到视为自 动放弃参与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权利)。 3、2024年6月11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以后送达的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将被拒 绝。 4、参加竞争性磋商申请文件应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存磋商 保证金,否则视为放弃本项目磋商的权利。 5、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www.cebpubservice.com) 网站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华坪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华坪县中心镇河东新城区良安巷8号 联系人:*** 电 话:0888—612b7180° 电子邮件:hpxntjsglg718@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华坪县中心镇狮山路河东村2组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1151548728@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丬;粕伙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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