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鲁甸县产业园食品加工车间冷库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鲁甸县产业园食品加工车间冷库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云南 昭通市 | 采购单位 | 云南鲁甸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集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鲁甸县产业园食品加工车间冷库建设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鲁甸县产业园食品加工车间冷库建设项目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详细公告内容
附件信息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鲁甸县产业园食品加工车间冷库建设项目EPC65a41399-a25e-49f8-a0d5-2f8c4b803075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65a41399-a25e-49f8-a0d5-2f8c4b803075 | ||
建设规模: | 总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建设内容为新建:1.冻库一栋,面积5000平方米,容积22600立方米;2.温控净化车间一栋(含温控、新风、排风、净化系统)6000平方米,容积19800立方米。65a41399-a25e-49f8-a0d5-2f8c4b803075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房屋建筑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鲁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05-27 09: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鲁甸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0-8121538 |
备注: | 本项目为全电子化流程招标投标,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云南鲁甸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 经办人: | *** |
办公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集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 |
办公电话: | 0870-2861366 | 移动电话: | ***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0600202400311001001 |
标段名称: | 鲁甸县产业园食品加工车间冷库建设项目EPC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5-31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6-19 09:30 |
开标地点: | (鲁甸)开标室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1459.83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总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建设内容为新建:1.冻库一栋,面积5000平方米,容积22600立方米;2.温控净化车间一栋(含温控、新风、排风、净化系统)6000平方米,容积19800立方米。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无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不能同时具有以上资质的独立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必须具有设计、施工资质,联合体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为施工企业;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为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能从事资质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2、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设计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或结构师执业资格证书,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2)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工程项目合同履约过程中承包方的项目经理不得随意更换,如因特殊情况需更换的,应征得项目业主同意,并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
业绩要求: | / |
其他: | 1、技术负责人:拟派往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含中级)工程师职称。技术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人员,并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2、其他人员要求:详见 《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3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新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 4、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无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所承担的项目未因投标人原因出现过重大工程缺陷及质量及安全事故的承诺证明(加盖鲜章的扫描件)。 (2)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栏”查询截图(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的查询截图);“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截图,查询截图包括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截图中不能出现不良情况且未被移除等信息的记录,并将查询截图放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不满足本项规定条件的,将被否决投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查询时间应为公告发布开始至投标截止期间)。 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施工单位应在与甲方签订合同后,开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凭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合同到项目所在地银行开立农民工工资(劳务费)专用账户,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及作出承诺(人工及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承诺书需装订在投标文件内)(注:仅施工单位提供); (3)关于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网上查询的相关要求: 根据昭通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变更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查询方式的通知》(昭治欠办通(2024)2号),自2024年2月7日起暂停通过“昭通市劳动保障监察服务平台”申请查询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变更后的查询方式为:申请查询单位通过邮件形式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查询申请表》(详见附件)发送到指定邮箱ztxysc@126.com申请查询。参与工程领域投标的各类企业在递交投标文件前5个工作日,向ztxysc@126.com邮箱发送查询申请,昭通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反馈查询结果至各投标企业递交查询申请的对应邮箱。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有效期为出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各投标企业必须将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作为要件编入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对未提供工资支付信用记录查询或发生农民工工资拖欠行为的建筑施工企业,在投标评审时予以扣分;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的施工企业,在投标评审时,不予以通过其资格。(注:仅施工单位查询) 6、投标人对上传的公司电子证照、人员证书、业绩等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法性负责。 7、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情况承诺(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需提供)。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06-19 09:30 |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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