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心安防摄像头及系统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昆明市
发布日期:2024-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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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云南 昆明市 |
采购单位 |
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恒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心安防摄像头及系统改造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心安防摄像头及系统改造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NHN-2024-059)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心安防摄像头及系统改造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
资金10万元,招标人为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最高限价为¥***.00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心安防摄像头及系统改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心安防摄像头及系统改造)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服务商须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
明文件,若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
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2023年度任意一年经第三方专业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2022
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或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银行发出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具有良好的
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提供前述三者之一证明材料即可)。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
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服务商须提供2023年1月1
日起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
明材料,若依法免缴或暂缓缴纳的,可提供声明函或承诺书。个体工商户或成立不足三个月
的单位无需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服务商参与本次
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并提供声明函。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0日09时00分到2024年05月27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报名时需携带1)单位介绍信2)经办人本人身份证3)单位开票信息(资
料不齐,报名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31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云南恒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安宁市百花东路东湖财富中心19楼)。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31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云南恒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安宁市百花东路东湖财富中心19楼)。
七、其他
1.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中心安防摄像头及系统改造
1.2项目编号:YNHN-2024-059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00元。
1.5最高限价: ¥***.00元。
1.6采购需求: 完成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安防摄像头及系统改造安装、调试。具体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
1.7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改造。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2.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服务商须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
件,若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
制度提供2021年-2023年度任意一年经第三方专业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2022年1
月1日以后成立的或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提供银行发出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
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提供前述三者之一证明材料即可)。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
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服务商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起
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
料,若依法免缴或暂缓缴纳的,可提供声明函或承诺书。个体工商户或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
位无需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服务商参与本次政府
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并提供声明函。
(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声明函。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20日至2024年05月27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下午17时00分(北
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恒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安宁市百花东路东湖财富中心19楼)。
方式:报名时需携带1)单位介绍信;2)经办人本人身份证;3)单位开票信息(资料不齐,
报名不予受理)。
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提交
4.1截止时间:2024年05月3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云南恒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安宁市百花东路东湖财富中心19楼)。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开启
时间:2024年05月31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恒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安宁市百花东路东湖财富中心19楼)。
6.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7.其他补充事宜
7.1质量要求:执行现行的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符合采购人要求。
7.2交货地点: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业主指定地点。
7.3发布信息的媒介:本次磋商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 上发布,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
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安宁市连然街道云化社区康云路6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恒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安宁市百花东路东湖财富中心19楼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764693114@qq.com
k,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乔代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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