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楚雄州金沙江干热河谷(滇西)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元谋县2024年度)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楚雄州金沙江干热河谷(滇西)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元谋县2024年度)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云南 楚雄彝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瑜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楚雄州金沙江干热河谷(滇西)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元谋县2024年度)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楚雄州金沙江干热河谷(滇西)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元谋县2024年度)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详细公告内容
附件信息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楚雄州金沙江干热河谷(滇西)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元谋县2024年度)设计施工总承包(EPC)fb1ec1fc-9c41-4dc6-b712-d12095f495cd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fb1ec1fc-9c41-4dc6-b712-d12095f495cd | ||
建设规模: | 2024年度项目建设人工造乔木林14400亩,退化林修复15000亩,人工种草4600亩。项目总投资约2391万元。fb1ec1fc-9c41-4dc6-b712-d12095f495cd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农林工程 | 工程类型: | 设计施工总承包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元谋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05-18 17:3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 0878-8215427 |
备注: | /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元谋县林业和草原局 | 经办人: | 李有国、罗燕 |
办公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瑜欣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 |
办公电话: | 0878-8225638 | 移动电话: | ***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2300202400238001001 |
标段名称: | 楚雄州金沙江干热河谷(滇西)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元谋县2024年度)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5-24 23:59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6-12 08:30 |
开标地点: | 元谋县1号开标室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2391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建设内容及规模:2024年度项目建设人工造乔木林14400亩,退化林修复15000亩,人工种草4600亩。项目总投资约2391万元。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涉及元谋县黄瓜园镇、江边乡、姜驿乡、平田乡、物茂乡、新华乡、羊街镇、老城乡8个乡(镇)。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联合体要求: |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的各成员应具备所承包工作范围相应的资质,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由联合体牵头递交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和履约担保等事宜; (6)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
资质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的各方均须满足)。 3.2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或以下资质的企业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乙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的牵头方,可以和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注册证书、身份证和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
业绩要求: | / |
其他: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若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的各方均须满足)。 3.2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或以下资质的企业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林业调查规划设计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乙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财务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具有顺利完成本招标项目设计、施工的财务能力,需提供近1年(2020年—2022年)其中一年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财务情况说明书);2023年后成立的企业(成立时间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时间为准),提供公司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即可;新成立不满1年的企业(成立时间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时间为准)提供公司情况说明。 3.4省外企业: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云建建[2020]14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3.5项目主要人员配备要求: 3.5.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的牵头方,可以和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同一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注册证书、身份证和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3.5.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且须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人员(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则须注册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的设计方);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3.5.3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册在投标单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注册证书、身份证和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3.6其他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6.1拟配备其他设计人员要求:拟配备的设计人员(不含设计负责人)3人,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身份证和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 3.6.2拟配备项目施工其他管理人员要求: (1)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2) 拟配备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拟派驻现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必须与投标时配备人员一致,须提供相关证书、身份证和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月在投标单位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部门书面出具并加盖印章的参保证明或社保网查询下载打印的参保证明)。拟配备的其他管理人员还需符合《云南省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要求。 3.7信誉要求: 3.7.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投标人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须作出承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作出承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3.7.2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承诺函,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3.7.3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中国”(云南)网站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中国”(云南)网站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承诺函,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3.7.4近三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云南分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自行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云南分网”网站查询,提供承诺函,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3.7.5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提供)近3年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投标人自行到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进行查询“农民工工资支付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原件扫描件,省外企业可提供工商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劳动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记录证明原件扫描件或未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承诺原件扫描件)。3.7.6诉讼及仲裁:如实说明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申请人在本投标项目的履约能力(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投标的各成员均须提供)。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中的各成员应具备所承包工作范围相应的资质,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由联合体牵头递交投标文件、提交投标保证金和履约担保等事宜; (6)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9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10 万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2024-06-12 0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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