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楚雄州金沙江干热河谷(滇西)生态保护与修复(2024年续建)项目施工监理服务

所属地区: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4-04-24

【招标公告】楚雄州金沙江干热河谷(滇西)生态保护与修复(2024年续建)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楚雄彝族自治州 采购单位 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
招标代理机构 楚雄浩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楚雄州金沙江干热河谷(滇西)生态保护与修复(2024年续建)项目施工监理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楚雄州金沙江干热河谷(滇西)生态保护与修复(2024 年续建)项目 施工监理服务 (招标编号: 浩宸招字<2024>第01011号) 项目所在地区: 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 力 一、招标条件 本楚雄州金沙江干热河谷(滇西)生态保护与修复(2024年续建)项目施工监理服务已 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8200万元, 招标人为楚雄彝族 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主要包括楚雄州永仁县、大姚县、元谋县和武定县(20个乡镇辖区内作业设计 项目区,两个国有主要包括楚雄州永仁县、大姚县、元谋县和武定县(20个乡镇辖区内作 业设计项目区,两个国有林场辖区内金沙江流域干热河谷区)区域内的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 其中:人工造乔木林1.893 万亩、退化林修复10万亩,具体详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楚雄州金沙江干热河谷(滇西)生态保护与修复(2024年续建)项目施工监理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楚雄州金沙江干热河谷(滇西)生态保护与修复(2024年续建)项目施工监理服务)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的能力,并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工程监理服务的能力。 3.1.3省外企业: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 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云建建(2020〕14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3.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项目主要人员配备要求 3.2.1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证书,且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注册执业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 标单位一致,须提供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前6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 原件扫描件,如投标人未提供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2.2拟配备项目其他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组其他成员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①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其他成员(不含总监理工程师)人数不得少于18人,其中:至少4 人应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至少14人应持有监理员培训合格证书;②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含总监理工程师)均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身份证、学 历证、职称证(若有)、执业资格证书,须提供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前6个月)的职工基 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若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单位聘用合同证明材料(提供原件 扫描件,如投标人未提供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3财务要求: 3.3.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2023年(任意一年)经 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 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情况说明。 3.3.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2个月依 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2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 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业绩要求 企业业绩要求: 2019年01月至今承担过一项投资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已完或在建生态 保护与修复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服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协议书等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须直接反映项目投资金额,否则不予认可。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 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 须提供书面声明,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5.2投标人近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人须书 面承诺并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辨, 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3.5.3投标人近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投标人 须书面承诺并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 图(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辨,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3.5.4投标人须如实说明2019年01月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 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 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 不影响投标人在本投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3.5.5各投标人应诚信投标,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 文件格式”),确保投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 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材 料, 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投标资格或中 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2024年04月23日08时03分到2024年04月28日17时29分 获取方式: 代理公司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5月13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 楚雄浩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年05月13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 楚雄浩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他 楚雄州金沙江干热河谷(滇西)生态保护与修复(2024年续建)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招标 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楚雄州金沙江干热河谷(滇西)生态保护与修复项目已由楚雄彝族自治州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以《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楚雄州金沙江干热河谷(滇西)生态保护与修 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楚发改农经(2022)6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 金,招标人为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楚雄浩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 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楚雄州金沙江干热河谷(滇西)生态保护与修复(2024年续建)项目施工监理 服务。 2.2建设地点:楚雄州永仁县、大姚县、元谋县和武定县的20个乡镇辖区内作业设计项目 区,两个国有林场辖区内金沙江流域干热河谷区。 2.3项目总投资:约 8200万元。 2.4建设规模及内容:主要包括楚雄州永仁县、大姚县、元谋县和武定县(20个乡镇辖区内 作业设计项目区,两个国有林场辖区内金沙江流域干热河谷区)区域内的生态保护与修复项 目,其中:人工造乔木林1.893万亩、退化林修复10万亩,具体详见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5质量标准:执行《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16)、《退化防护林修复技术规程》 一 (LYT3179-2020)、《封山育林技术规程》(15163-2018)《主要造林树种苗木(云南省地方 标准)》(DB53/062-2006)、《西南山地退化天然林恢复规程》(LYT2028-2012)、《退化草地修 复技术规程》(GB/T37067-2018)及国家(行业)、云南省现行的相关验收规范及质量检验评 定标准,认真、全面履行《监理合同》及监理服务承诺,保证项目符合国家现行验收规范, 一次性验收合格。 2.6招标范围:依据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 单位对楚雄州金沙江干热河谷(滇西)生态保护与修复(2024年续建)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施 工范围内的工程施工数量、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资料管理, 以及环境保护、安全 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和材料检验,受委托参与施工、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的修复等 过程的全面监理。 (2024年续建)项目施工监理服务施工范围内的工程施工数量、质量、进 度、投资控制、合同、资料管理, 以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和材料检验,受 委托参与施工、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内出现的修复等过程的全面监理。 2.7监理周期:自监理服务合同签订起,直至监理范围内所有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为止,具体 以招标人下达的任务书为准。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仅划分一个标段。 2.9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 任的能力,并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工程监理服务的能力。 3.1.3省外企业: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实施工程项目报建备案、合同登 记和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等4个事项的通知》(云建建(2020〕14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3.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项目主要人员配备要求 3.2.1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证书,且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且注册执业证书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 标单位一致,须提供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前6个月)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 原件扫描件,如投标人未提供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2.2拟配备项目其他人员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组其他成员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①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组其他成员(不含总监理工程师)人数不得少于18人,其中:至少4 人应持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至少14人应持有监理员培训合格证书;② 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组成员(含总监理工程师) 均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提供身份证、学 历证、职称证(若有)、执业资格证书,须提供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前6个月)的职工基 本养老保险参保证明, 若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单位聘用合同证明材料(提供原件 扫描件,如投标人未提供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3财务要求: 3.3.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2023年(任意一年)经 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不满1年 的,提供自成立至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情况说明。 3.3.2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2个月依 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2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 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4业绩要求 企业业绩要求: 2019年01月至今承担过一项投资金额不低于5000万元的已完或在建生态 保护与修复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监理服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 O 协议书等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须直接反映项目投资金额,否则不予认可。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等状态; 未曾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情况。如未出现上述情况, 须提供书面声明,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5.2投标人近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人须书 面承诺并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辨, 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3.5.3投标人近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 投标人 须书面承诺并自行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 图(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辨,查询时间应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 3.5.4投标人须如实说明2019年01月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 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诉讼, 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 不影响投标人在本投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3.5.5各投标人应诚信投标,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 文件格式”),确保投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和完整, 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材 料,一经查实,即取消投标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投标资格或中 标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罚。 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4月23日至2024年04月28日;每 日上午08时30分一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下列 资料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楚雄浩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报名 时需携带下列原件: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出席的例外); (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4)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2.招标文件售价: 800.00 元/份,售后不退。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3 未按规定时间及地点报名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 2024年05月13日08时30分至09时00分,地点为楚雄浩宸 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年05月13日09时00分,开标地点为楚雄浩宸工程 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受 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 地 址: 楚雄市鹿城北路52号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楚雄浩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楚雄市鹿城镇中大街 395号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x 中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怂》(签名)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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