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宣威市板桥街道永安村智能大棚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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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云南 曲靖市 | 采购单位 | 宣威市人民政府板桥街道办事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清琼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宣威市板桥街道永安村智能大棚建设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宣威市板桥街道永安村智能大棚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详细公告内容
附件信息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 宣威市板桥街道永安村智能大棚建设项目9a2b53dd-56f1-44c2-989c-4102d607f0ef | ||
资金来源: |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9a2b53dd-56f1-44c2-989c-4102d607f0ef | ||
建设规模: | 999.800716万元9a2b53dd-56f1-44c2-989c-4102d607f0ef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其它 | 工程类型: | 施工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交易地点: | 宣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是否对外发布: | 是 |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 2024-04-19 09: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宣威市农业农村局(0874—7133906) |
备注: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 04 月 19 日至 2024 年 04 月 25 日(北京时间,下同),进入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page=qj)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进行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数字证书(CA)办理流程详见曲靖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站的相关要求,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400-9618-998;在线服务QQ:4009618998。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 宣威市人民政府板桥街道办事处 | 经办人: | *** |
办公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清琼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经办人: | *** |
办公电话: | *** | 移动电话: | ***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 GC530300202400311001001 |
标段名称: | 宣威市板桥街道永安村智能大棚建设项目 |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4-25 17:30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05-10 09:00 |
开标地点: | 宣威2开标厅(建设工程) |
开标方式: | 网上智能开标 |
标段合同估算价: | 999.800716 万元 |
本次招标内容: | 对宣威市板桥街道永安村智能大棚进行建设,包括:智能大棚建设,水、电、路等附属设施,水肥一体化、灌溉、机耕路施工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宣威市板桥街道永安村 |
计划工期(日历天): | 210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资质要求: |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 二级 |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 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1)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2021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至少1个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至少2个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 |
其他: | 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为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年-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若为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成立年份提供。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且不得担任其它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2)2021年1月1日至今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至少1个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 5.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6.人员配备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须满足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标准》DBJ53/T-69-2014要求,并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材料。 7.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至少2个建筑工程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协议书)。 8.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无因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1)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未在“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3)所完成工程未发生过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9.其他要求: (1)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否 |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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