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河口县人民法院三级等保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河口县人民法院三级等保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云南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孜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河口县人民法院三级等保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ZC2024-C1-01022-YNZX-0033
项目名称:河口县人民法院三级等保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23.1
最高限价(万元):23.1
采购需求:河口县人民法院三级等保设备采购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及验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4-01 00:00至2024-04-09 23:59,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4-12 14: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开启
时间:2024-04-12 14:3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蒙自市和顺街27号 云南孜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1)河口县人民法院三级等保设备采购项目:
保证金金额:2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投标保证保险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04-12 14:30
其他:7.1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磋商申请人应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磋商申请人未及时查看网站信息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由磋商申请人自负。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内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7.2 磋商申请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提供下列材料:7.2.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7.2.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税收及社会保障缴费凭据,成立不满三个月的磋商申请人提供相关说明);7.2.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任意一年经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为2023年1月后新成立公司,提供近开标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7.2.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应的证明材料(书面声明或承诺书);7.2.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7.4 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7.5 磋商申请人的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7.6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磋商申请人使用保险/保函替代投标、履约保证金,支持磋商申请人基于成交项目进行应收账款融资。磋商申请人可登录【红河州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进行了解。直达链接: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finance/honghe注: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磋商申请人,才可参与投标。磋商申请人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的,一经查实,该响应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地址:云南省河口县槟榔路3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孜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蒙自市和顺街27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项目概况 河口县人民法院三级等保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4-12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ZC2024-C1-01022-YNZX-0033
项目名称:河口县人民法院三级等保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23.1
最高限价(万元):23.1
采购需求:河口县人民法院三级等保设备采购项目,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及验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04-01 00:00至2024-04-09 23:59,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政采云平台办理数字证书(CA),并在政采云绑定数字证书(CA)后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及其它采购资料。CA申领链接:https://middle.zcygov.cn/ca/apply/list?_app_=zcy.sys,CA申领后需登陆政采云平台完成数字证书(CA)绑定才可以使用,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2.按上述要求获取文件的供应商视为合法获取了本项目采购文件,具备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4-12 14: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开启
时间:2024-04-12 14:30(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蒙自市和顺街27号 云南孜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1)河口县人民法院三级等保设备采购项目:
保证金金额:2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投标保证保险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04-12 14:30
其他:7.1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上发布,磋商申请人应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磋商申请人未及时查看网站信息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由磋商申请人自负。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内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7.2 磋商申请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提供下列材料:7.2.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7.2.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税收及社会保障缴费凭据,成立不满三个月的磋商申请人提供相关说明);7.2.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任意一年经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为2023年1月后新成立公司,提供近开标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7.2.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相应的证明材料(书面声明或承诺书);7.2.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7.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7.4 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7.5 磋商申请人的法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7.6 为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鼓励磋商申请人使用保险/保函替代投标、履约保证金,支持磋商申请人基于成交项目进行应收账款融资。磋商申请人可登录【红河州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进行了解。直达链接:https://jinrong.zcygov.cn/luban/finance/honghe注: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磋商申请人,才可参与投标。磋商申请人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的,一经查实,该响应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口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地址:云南省河口县槟榔路38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孜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蒙自市和顺街27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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