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文山州砚山县者腊乡者腊村、维摩乡三家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水稻种植及管护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4-04-13
【招标公告】文山州砚山县者腊乡者腊村、维摩乡三家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水稻种植及管护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云南 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砚山福地七乡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华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文山州砚山县者腊乡者腊村、维摩乡三家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水稻种植及管护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文山州砚山县者腊乡者腊村、维摩乡三家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水稻种植
及管护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华钰招字【2024】第04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文山州砚山县者腊乡者腊村、维摩乡三家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水稻种植及管
护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96.9万元,招标人为砚山
福地七乡土地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编号:华钰招字【2024】第04号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文山州砚山县者腊乡者腊村、维摩乡三家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水稻种植
及管护;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文山州砚山县者腊乡者腊村、维摩乡三家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水稻种植
及管护)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2023年任意一年经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不满1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
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且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
况;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06月至
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成立未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
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②
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06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保资金
缴纳凭证成立未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
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
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
上内容提供书面声明,查询记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查询提交给评审委员会,供应
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
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
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42号)。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部分给予10%的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三者
不得重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
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12日08时30分到2024年04月18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请供应商于公告规定时间内将营业执照;基本开户许可证(基本
存款账户信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扫描
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如有授权)等材料
的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按要求顺序将文档送至云南华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文山
市螺峰路壮华西苑G9幢三楼),采购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审核通过方可完成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4日15 时 00分
递交方式:文山州文新交易中心(文山市开化镇文新街文新大道4栋4单元201)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4日 15 时00分
开标地点:文山州文新交易中心(文山市开化镇文新街文新大道4栋4单元201)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华钰招字【2024】第04号
项目名称文山州砚山县者腊乡者腊村、维摩乡三家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水稻种植
及管护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元/亩/年,共计969000.00元。
最高限价:*** 元/亩/年,共计 969000.00元。
采购需求①文山州砚山县者腊乡者腊村、维摩乡三家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水稻种
植及管护,2023年项目核算的种植管护面积约为950 亩。②水稻种植:包含但不限于在项
目区内的土地种植传统水稻、水稻及田间管理、稻谷收割等全过程种植工作管护包含但不
限于项目区内土地平整、田间道路管护、灌溉沟渠及水管网管护、项目区内工程设施及配套
设备管护。③乙方水稻种植及管护面积为项目区整体面积,包含管护面积及水稻种植面积,
管护面积为项目区内所有土地面积,预计950亩水稻种植面积为甲方确认交付乙方种植传
统水稻地块面积(具体以甲方交付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2023 年任意一年经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不满1年的公司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括资
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且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
况;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06月至
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成立未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
成立以来的税收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叨,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②
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06月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保资金
缴纳凭证成立未满3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
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
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
上内容提供书面声明,查询记录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查询提交给评审委员会,供应
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
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
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42号)。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部分给予10%的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三者
不得重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
均无效。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2日08点30分至2024年04月18日17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华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文山市螺峰路壮华西苑G9幢三楼)获取。
方式:现场报名:请供应商于公告规定时间内将营业执照;基本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
信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扫描件):法定
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含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如有授权)等材料的扫描件(加
盖单位公章)按要求顺序将文档送至云南华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文山市螺峰路壮华
西苑G9幢三楼),采购代理公司工作人员审核通过方可完成报名。
注:1、如资料不全的,不接受其报名:2、报名过程中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本次报名
资格:3、潜在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完成报名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否则视为
投标无效,开标现场将不接收其响应文件,由此造成的所有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售价:400.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文山州文新交易中心(文山市开化镇文新街文新大道4栋4单元201)。逾期送达的
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4月2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文山州文新交易中心(文山市开化镇文新街文新大道4栋4单元2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
同时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竞争性磋商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磋商保证金缴款方式转账、网银支付交采购代理机构代管,待成交供应商与采购方签订合
同后并按国家七部委30号令第三十七条规定退还。
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磋商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24日 15点00分
(北京时间),供应商按规定缴纳磋商保证金,供应商应当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出。
磋商保证金开户银行信息:
户 名:云南华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文山州东风路支行
银行账号:135673551089
保证金查询电话(代理公司财务): 15825297116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砚山福地七乡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江那镇砚华东路70号6楼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华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文山市螺峰路壮华西苑G9幢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建文
电 话: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砚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砚山福地七乡土地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江那镇砚华东路70号6楼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华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文山市螺峰路壮华西苑G9幢
联系人: ***
电 话: 0876-3075323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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