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翠玉乡宜底村委会东沙坝饮水保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丽江市 发布日期:2024-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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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丽江市 采购单位 宁蒗县水务局乡村振兴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鸿正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翠玉乡宜底村委会东沙坝饮水保障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翠玉乡宜底村委会东沙坝饮水保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NHZTLJ-2024037)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丽江市,宁蒗彝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翠玉乡宜底村委会东沙坝饮水保障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国有资金168.71万元,招标人为宁蒗县水务局乡村振兴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局。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总投资为168.71万元。工程部分168.71万元,其中:建筑工程 138.25 万元; 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0.72万元 施工临时工程0.69万元,独立费用21.02万元,基本预备 费8.03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翠玉乡宜底村委会东沙坝饮水保障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翠玉乡宜底村委会东沙坝饮水保障项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二、申请人的资 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 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 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自身出具的 2022 年度合法有效的财务报表,如成立时间不 足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或企业自身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 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 交截止时间前(税款所属时期)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完税证明或缴纳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 印件加盖公章)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 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或相关情况说明)。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重大违 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 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声明函)。 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参照《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 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的要求,在磋商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 相关网站进行查询,并留存网站查询截图的复印件,供评审专家备查)。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评审 时小型、微型企业价格给予3%的价格扣除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 微型企业,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建 筑业。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 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具备有效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提 供证明材料)。 2.3.2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注册在本 单位、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目前无在 建工程,并提供有效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至今最近1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或其他合法 证明文件(提供证明材料)。 2.3.3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并提供有效的劳动保障部 门出具至今最近1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或其他合法证明文件(提供证明材料)。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2.5本项目不允许有违法的分包或转包(提供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12日09时00分到2024年04月18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登记获取采购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2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云南鸿正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丽江市古城区荣华路 389号)纸 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4月22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云南鸿正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丽江市古城区荣华路389 号) 七、其他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翠玉乡宜底村委会东沙坝饮水保障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鸿正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 司(丽江市古城区荣华路389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22日 14时30分(北 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YNHZTLJ-2024037 1.2项目名称:翠玉乡宜底村委会东沙坝饮水保障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总投资为168.71万元。工程部分168.71万元,其中:建筑工程 138.25 万 元;金属结构及安装工程0.72万元;施工临时工程0.69万元,独立费用21.02万元,基本 预备费8.03万元。 1.5采购内容:项目区主要建设内容为:(1)水源工程:水源点新建取水坝1座、取水池1 座; (2)引水工程:铺设 DN50×3.8 热镀锌钢管16633m,新建减压池4座; (3)水池工程:新建 50m³调蓄水池1座; (4)配水工程:铺设 DN40×3.5 热镀锌钢管 478m; (5)其他工程:配套闸阀井 46 座。 1.6计划工期:12个月。 1.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技术标准和验收规范,按国家质量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 合格。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国家市场监督管理部 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 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自身出具的 2022 年度合法有效的财务报表,如成立时间不 足1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或企业自身出具的合法有效的财务 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2.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 交截止时间前(税款所属时期)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完税证明或缴纳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 印件加盖公章)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以 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据或相关情况说明)。 2.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注重大违 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 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声明函)。 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参照《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 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2019〕38号的要求,在磋商前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 相关网站进行查询,并留存网站查询截图的复印件,供评审专家备查)。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评审 时小型、微型企业价格给予3%的价格扣除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 微型企业,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所属行业为建 筑业。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 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叁级及其以上资质;具备有效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提 供证明材料)。 2.3.2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注册在本 单位、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目前无在 建工程,并提供有效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至今最近1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或其他合法 证明文件(提供证明材料)。 2.3.3 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并提供有效的劳动保障部 门出具至今最近1个月的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或其他合法证明文件(提供证明材料)。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2.5本项目不允许有违法的分包或转包(提供承诺书)。 三、采购文件获取 3.1时间 2024年04月12日至2024年04月18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 09:00- 12:00时,下午14:00-17:30时(北京时间) 3.2地址:云南鸿正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丽江市古城区荣华路389号) 3.3 方式供应商需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人(或 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现场登记获取采购文件。 3.4售价:人民币600.00元,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2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4.2地点:云南鸿正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丽江市古城区荣华路389号)。 五、开启 5.1时间:2024年04月2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云南鸿正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丽江市古城区荣华路389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成交公告均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采购信息如有变动,将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蒗县水务局乡村振兴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局 地 址:宁蒗县大兴镇万格路490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鸿正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丽江市古城区荣华路389号 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蒗县水务局乡村振兴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局 地 址:宁蒗县大兴镇万格路490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鸿正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丽江市古城区荣华路 389号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153248891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⑦x⑦(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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