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西定乡西定村、曼来村自然能提水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4-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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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采购单位 勐海县西定哈尼族布朗族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西双版纳鑫瑞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西定乡西定村、曼来村自然能提水工程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西定乡西定村、曼来村自然能提水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西定乡西定村、曼来村自然能提水工程项目b1d40f14-b589-4e7b-9972-08874675e11b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b1d40f14-b589-4e7b-9972-08874675e11b
建设规模: 新建取水口1座,(滚水坝+沉沙池);动力管道铺设Φ630*6mm螺旋钢管约1250m;提水管道铺设Φ203×8mm 无缝钢管长500m,Φ203×7mm无缝钢管长1920m,总长约2420m;购买安装自然能提水设备1套,扬程550m;新建1000立方米高位水池1座;建设附属相关配套设施。b1d40f14-b589-4e7b-9972-08874675e11b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水利水电工程 工程类型: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勐海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4-12 00: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勐海县水务局/0691-5120325
备注: /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勐海县西定哈尼族布朗族乡人民政府 经办人: ***
办公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西双版纳鑫瑞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经办人: ***
办公电话: 0691-5124966 移动电话: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2800202400060001001
标段名称: 西定乡西定村、曼来村自然能提水工程项目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4-18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5-08 09:00
开标地点: 勐海县开标室二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1147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新建取水口1座,(滚水坝+沉沙池);动力管道铺设Φ630*6mm螺旋钢管约1250m;提水管道铺设Φ203×8mm 无缝钢管长500m,Φ203×7mm无缝钢管长1920m,总长约2420m;购买安装自然能提水设备1套,扬程550m;新建1000立方米高位水池1座;建设附属相关配套设施。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
计划工期(日历天): 18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二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联合体中满足资格要求施工的单位。
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 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是投标人的在职人员;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证书,应是投标人的在职人员;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一经委派,不得擅自更换;如投标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和项目技术负责人,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书。
2.采购安装自然能提水系统要求:投标人采购、安装的自然能提水设备应由相关合格厂家制造,相关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应真实有效。为确保售后服务有保证,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生产厂家,或取得制造厂家长期授权书或专项授权书的投标,使用相同品牌设备进行投标的多家投标人,招标人只接受生产厂家或取得生产厂家长期授权书或专项授权书的投标人,其余投标人视作无效投标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二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联合体中满足资格要求施工的单位。
拟派项目经理最低资格等级: 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拟派项目经理专业: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项目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应是投标人的在职人员。
业绩要求: /
其他: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方应提交一份授权书(格式自拟),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
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05-08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1.pdf2024-04-11 16:2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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