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营盘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千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营盘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千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云南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营盘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恒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营盘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千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营盘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千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营盘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千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兰坪分局“兰环发〔2024〕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营盘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衔接资金及村集体资金等多渠道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营盘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云南恒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营盘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千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兰坪县营盘镇。
2.2项目概况:在新华村、连城村、恩棋村、白羊村、恩罗村、黄梅村、松柏村、鸿尤村、金满村9个行政村39个自然村建设污水主管(DN200HDPE双壁波纹管)共33963.7米、排污副管及入户管(DN100PVC-U防爆A型)共47851米、污水检查井2028座、小三格1934个、大三格92个、氧化塘41个、沉淀池(1m³砖砌或成品)2658个。
2.3 概算投资:项目概算总投资:2057.87万元;其中,申请衔接资金900万元,其余资金通过组织村民投工投劳、以工代赈筹集(按不低于项目投资资金的10%支付农民工劳务工资、通过采购人渠道进行定点采购部分材料获得低于市场价30%的采购优惠等多渠道解决缺口资金)。本次招投标按衔接资金900万元组织。
2.4计划工期:2024年4月至2024年10月(共210日历天,其中: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工程施工1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实际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模式实施,招标范围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材料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和整体移交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
(1)设计范围: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优化、设计报建、报审配合、有关报批、审批手续、配合招标人内部审查并承诺达到相关要求、配合招标人报行政主管部门审查、专家咨询及评审、资料收集、施工过程和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工作内容、现场指导与监督、竣工验收配合、相关设计配合等(具体工作以招标人实际委托通知为准);
(2)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文件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工程施工范围以最终审定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具体建设项目以甲方下达任务指令为准);
(3)材料采购:通过采购人渠道定点采购部分优惠材料。
(4)质量、造价、安全、工期、资料归档、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过程全方位的控制管理工作;
(5)后续工程结算、决算及资料移交按项目所在地相关职能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
2.6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成果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及标准,并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满足本项目施工要求,并审查合格;
施工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及设计要求,满足使用需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7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法定证明文件(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有)
3.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如下设计和施工资质:
①设计企业资质: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②施工企业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具备工程施工资质的企业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往本项目专业(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承担其他在建、待建项目项目负责人(并为单位正式职员,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提供公告发出后的参保证明);
(2)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给排水工程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并为单位正式职员,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提供公告发出后的参保证明);
(3)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为单位正式职员,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提供公告发出后的参保证明);
(4)其他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资格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3.5财务状况良好,施工单位提供2020年-2022年(新成立或因合并、分立成立的新企业,自成立后的财务年度计算)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6业绩要求:
(1)施工业绩要求:2021年1月至今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600万元及以上环保或市政工程的施工业绩或EPC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完工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不做业绩要求);
(2)设计业绩要求:2021年1月至今完成过1个总投资(建安费)600万元及以上或者合同额20万元以上的环保工程设计或市政排水工程设计或者总投资(建安费)600万元及以上EPC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不做业绩要求)。
3.7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2)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云建建函〔2016〕422号)要求,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施工、设计企业各不超过1家),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须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范围;②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③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⑤组成的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9日23时59分至2024年4月16日23时59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怒江州”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怒江州”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4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怒江州”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3逾期上传或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响应云发改办交易监管〔2024〕 55号文件要求,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的投标保证金,故该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我方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营盘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地址: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营盘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恒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1037号昆明广场悦中心4310室
联 系 人: 刘红 平礼红 高春丽 陈姚
联系电话:13759125710 138885255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营盘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千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兰坪分局“兰环发〔2024〕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营盘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衔接资金及村集体资金等多渠道筹集,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营盘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云南恒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现对营盘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千万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兰坪县营盘镇。
2.2项目概况:在新华村、连城村、恩棋村、白羊村、恩罗村、黄梅村、松柏村、鸿尤村、金满村9个行政村39个自然村建设污水主管(DN200HDPE双壁波纹管)共33963.7米、排污副管及入户管(DN100PVC-U防爆A型)共47851米、污水检查井2028座、小三格1934个、大三格92个、氧化塘41个、沉淀池(1m³砖砌或成品)2658个。
2.3 概算投资:项目概算总投资:2057.87万元;其中,申请衔接资金900万元,其余资金通过组织村民投工投劳、以工代赈筹集(按不低于项目投资资金的10%支付农民工劳务工资、通过采购人渠道进行定点采购部分材料获得低于市场价30%的采购优惠等多渠道解决缺口资金)。本次招投标按衔接资金900万元组织。
2.4计划工期:2024年4月至2024年10月(共210日历天,其中: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20日历天,工程施工1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实际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模式实施,招标范围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材料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和整体移交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
(1)设计范围: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优化、设计报建、报审配合、有关报批、审批手续、配合招标人内部审查并承诺达到相关要求、配合招标人报行政主管部门审查、专家咨询及评审、资料收集、施工过程和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跟踪服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工作内容、现场指导与监督、竣工验收配合、相关设计配合等(具体工作以招标人实际委托通知为准);
(2)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文件范围内所有建设内容(工程施工范围以最终审定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范围为准,具体建设项目以甲方下达任务指令为准);
(3)材料采购:通过采购人渠道定点采购部分优惠材料。
(4)质量、造价、安全、工期、资料归档、竣工验收、交付使用等全过程全方位的控制管理工作;
(5)后续工程结算、决算及资料移交按项目所在地相关职能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
2.6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设计成果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及标准,并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满足本项目施工要求,并审查合格;
施工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标准、规范及设计要求,满足使用需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7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法定证明文件(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各方均须具有)
3.2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如下设计和施工资质:
①设计企业资质:环境工程设计专项水污染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②施工企业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具备工程施工资质的企业需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往本项目专业(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承担其他在建、待建项目项目负责人(并为单位正式职员,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提供公告发出后的参保证明);
(2)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给排水工程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并为单位正式职员,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提供公告发出后的参保证明);
(3)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为单位正式职员,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提供公告发出后的参保证明);
(4)其他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资格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3.5财务状况良好,施工单位提供2020年-2022年(新成立或因合并、分立成立的新企业,自成立后的财务年度计算)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6业绩要求:
(1)施工业绩要求:2021年1月至今完成过1个合同金额600万元及以上环保或市政工程的施工业绩或EPC业绩;以竣工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证明(完工证明)材料(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不做业绩要求);
(2)设计业绩要求:2021年1月至今完成过1个总投资(建安费)600万元及以上或者合同额20万元以上的环保工程设计或市政排水工程设计或者总投资(建安费)600万元及以上EPC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新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不做业绩要求)。
3.7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2)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按《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云建建函〔2016〕422号)要求,未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官网中“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施工、设计企业各不超过1家),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须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范围;②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③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⑤组成的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9日23时59分至2024年4月16日23时59分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怒江州”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怒江州”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4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怒江州”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6.3逾期上传或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响应云发改办交易监管〔2024〕 55号文件要求,对依法必须招标且招标标的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政府投资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的投标保证金,故该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我方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营盘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地址: 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营盘镇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恒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1037号昆明广场悦中心4310室
联 系 人: 刘红 平礼红 高春丽 陈姚
联系电话:13759125710 13888525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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