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普洱市茶城大道支行、昆明市国贸支行营业用房装修项目(包1:普洱市茶城大道支行营业用房装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结果】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普洱市茶城大道支行、昆明市国贸支行营业用房装修项目(包1:普洱市茶城大道支行营业用房装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云南 普洱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普洱市茶城大道支行营业用房装修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 中标单位 | 红河州芷立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普洱市茶城大道支行、昆明市国贸支行营业用房装修项目(包1:普洱市茶城大道支行营业用房装修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供货期、质保期及评标情况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普洱市茶城大道支行、昆明市国贸支行营业用房装修项目(项目编号:CS202312021034)的评标工作已于2024年04月03日结束。现将(包1:普洱市茶城大道支行营业用房装修项目)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公示如下: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4年04月10日至2024年04月12日。若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进行异议的,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函的接收单位: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高国安,联系电话:***,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4层)。
4、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提起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1)投标人不是本项目的参与者,或者与本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书面异议函未按要求签署的;
(4)异议未在公示期内提出的;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标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
6、异议事项应客观、真实,投标人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提出异议。
招标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515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4层
联系人:***
联系电话:***
63139566
日 期:2024年04月09日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供货期、质保期及评标情况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普洱市茶城大道支行、昆明市国贸支行营业用房装修项目(项目编号:CS202312021034)的评标工作已于2024年04月03日结束。现将(包1:普洱市茶城大道支行营业用房装修项目)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公示如下:
推荐 顺序 | 投标人名称 | 项目总报价(包含暂列金额及暂估价、税金等所有费用) | 不含增值税总报价(除增值税外,包含暂列金额及暂估价等的所有费用) | 暂列金额及暂估价(不含税) | 增值税的税率 | 质量承诺 | 工期 (日历天) | 项目经理 | 工程保修期 | 得分 |
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 | 红河州芷立建筑装饰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919992.22 | 844029.56 | 38223.00 | 9% | 详见投标文件 | 60日历天 | 姓名:余春会 注册证号:云25320222202285273 | 5年 | 88.93 |
推荐第二中标候选人 | 昭通市城乡建筑工程公司 | 925102.58 | 848717.96 | 38223.00 | 9% | 详见投标文件 | 60 | 姓名:崔大志 注册证号:云2532019202156481 | 5年 | 73.51 |
推荐第三中标候选人 | 云南金泛斯工程有限公司 | 932561.40 | 855560.92 | 38223.00 | 9% | 详见投标文件 | 60日历天(从建设单位签发开工报告之日起计算,至取得建设单位竣工验收同意为止) | 姓名:李流江 注册证号:云2532019202170509 | 5年 | 66.57 |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2024年04月10日至2024年04月12日。若对上述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递交至招标代理机构。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投标人委托代理人进行异议的,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提出异议应当提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函的接收单位: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高国安,联系电话:***,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4层)。
4、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异议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提起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1)投标人不是本项目的参与者,或者与本项目无任何利害关系;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3)书面异议函未按要求签署的;
(4)异议未在公示期内提出的;
(5)已经作出处理决定,并且投标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
6、异议事项应客观、真实,投标人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提出异议。
招标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515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晨晟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科普路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4层
联系人:***
联系电话:***
63139566
日 期:2024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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