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玉溪市儿童医院私有云NAS存储器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公告】玉溪市儿童医院私有云NAS存储器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云南 玉溪市 | 采购单位 | 玉溪市儿童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玉溪市儿童医院私有云NAS存储器采购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玉溪市儿童医院私有云NAS存储器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玉溪市儿童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参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对私有云NAS存储器采购进行院内谈判,该项目资金已落实,现诚邀符合条件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贵公司在2024年4月7日10 :00时前,将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送达玉溪市儿童医院,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需制作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版一份(U盘或光盘),并请按照投标文件制作的有关要求装订和密封。相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玉溪市儿童医院私有云NAS存储器采购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预算金额:¥***.00元
4.最高限价:¥***.00元
5.采购内容及标准:玉溪市儿童医院工作开展所需的设备,所投产品为全新原装。
6.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附件1。
7.质保要求:整机质保2年及以上,90天质量问题免费换新,硬盘盒装正品3年质保。
8.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承诺。
4.申请人2021年至今信誉良好,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无任何不良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
5.申请人自行声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自拟格式承诺以上内容,加盖供应商公章在报价文件中提供,若供应商如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成交资格)。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四、其他说明签订补充协议情况:
1、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五、其他补充事宜
凡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招标人将在“玉溪市儿童医院”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潜在报价人,而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请各报价人注意随时留意网站公告。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玉溪市儿童医院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白龙路与西横二路交叉口北侧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877-2062202
附件1:技术参数及要求
附件2:玉溪市儿童医院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编制模板(货物类)
相关文件:附件1.2.zip
玉溪市儿童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参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拟对私有云NAS存储器采购进行院内谈判,该项目资金已落实,现诚邀符合条件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请贵公司在2024年4月7日10 :00时前,将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送达玉溪市儿童医院,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需制作正本一份,副本两份,电子版一份(U盘或光盘),并请按照投标文件制作的有关要求装订和密封。相关事宜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玉溪市儿童医院私有云NAS存储器采购
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3.预算金额:¥***.00元
4.最高限价:¥***.00元
5.采购内容及标准:玉溪市儿童医院工作开展所需的设备,所投产品为全新原装。
设备名称 | 数量 | 存储容量 | 预算单价 | 预算总价(元) |
私有云NAS存储器 | 1 | 16TB | ***.00 | ***.00 |
6.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附件1。
7.质保要求:整机质保2年及以上,90天质量问题免费换新,硬盘盒装正品3年质保。
8.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承诺。
4.申请人2021年至今信誉良好,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无任何不良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的书面声明。
5.申请人自行声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等渠道查询信用记录、无重大违法失信不良信用记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自拟格式承诺以上内容,加盖供应商公章在报价文件中提供,若供应商如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成交资格)。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对本项目同时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四、其他说明签订补充协议情况:
1、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五、其他补充事宜
凡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招标人将在“玉溪市儿童医院”发布公告的形式送达所有与通知有关的潜在报价人,而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请各报价人注意随时留意网站公告。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称:玉溪市儿童医院
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白龙路与西横二路交叉口北侧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877-2062202
附件1:技术参数及要求
附件2:玉溪市儿童医院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编制模板(货物类)
相关文件:附件1.2.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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