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云南保山某单位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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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云南 保山市 | 采购单位 | 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云南保山某单位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云南保山某单位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采购
二、项目编号: 2024-JWYNJS-F1003
三、项目概况: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项目预算: 人民币3000万元;
3.本项目确定 3 家供应商中标,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以下方式执行:①报价高于或等于第一名预中标供应商的,中标价格执行第一名预中标供应商报价,报价低于第一名中标供应商的,执行各自报价;②预中标供应商不接受第一名预中标供应商报价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其放弃的数量,按照评审排名,从第一名开始,依次商投标供应商承担。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2022年的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根据“财办【2022】32号”的规定,2022年审计报告须在统一监管平台进行自动赋码验证,未赋码的视为审计报告无效。)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至12月全年的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至开标截止日任意6个月的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采购人和采购机构保留现场查询的权利,如与现场查询不一致,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五)投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前,应当在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暂未注册成功的,可先行获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提供注册成功截图)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限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七)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提供《供应商承诺函》)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3月 25日至 3 月29日,每日上午 9 : 00 至 12 : 00 ,下午 14 : 00 至 17 : 00。
(二)申领地点:昆明市官渡区关兴路212号万兴花园商务楼316室。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有效期限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申领方式
1.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112943154@qq.com (提交材料后须进行电话确认,确认电话:***)。
2.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份,售后不退。
支付要求:招标文件费用汇款账号信息如下(请电汇时备注:2024-JWYNJS-F1003标书费)。提交报名材料时同时提供获取招标文件的转账凭证。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开户名称: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11001042200056069452-0021
联 行 号:105100009055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 2024 年 4 月 16 日 8 时 30 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 2024 年 4 月 16 日 9时00 分。
(三)投标地点: 昆明市官渡区关兴路212号万兴花园商务楼317室。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 年 4月 16 日 9时 0 分。
(二)开标地点:昆明市官渡区关兴路212号万兴花园商务楼317室。
八、现场踏勘
不组织。
九、标前答疑会
不组织。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十一、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移动电话:***
地 址:昆明市官渡区关兴路212号万兴花园商务楼317室。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李老师
办公电话: 0875-7859250
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23 日
附件: 招标公告.pdf 附件: 招标公告.pdf 附件: 报名材料.doc
一、项目名称: 云南保山某单位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采购
二、项目编号: 2024-JWYNJS-F1003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副食品配送 | 副食品配送,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水果类、肉类、水产及其制品、食用植物油、禽蛋、奶制品、通用物资及其他类、大米、面粉、豆制品、食用油类、饮料类、冷冻品类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 云南省内保山市、德宏州瑞丽市、临沧市孟定镇全境。如有应急突发情况,配送地点根据采购方需求需覆盖云南省全境,全境配送时不得增加因配送产生的运输费、过路费等附加费用。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 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共入围中标3家供应商,备选2家。 |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项目预算: 人民币3000万元;
3.本项目确定 3 家供应商中标,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以下方式执行:①报价高于或等于第一名预中标供应商的,中标价格执行第一名预中标供应商报价,报价低于第一名中标供应商的,执行各自报价;②预中标供应商不接受第一名预中标供应商报价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其放弃的数量,按照评审排名,从第一名开始,依次商投标供应商承担。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0-2022年的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根据“财办【2022】32号”的规定,2022年审计报告须在统一监管平台进行自动赋码验证,未赋码的视为审计报告无效。)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至12月全年的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2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1月至开标截止日任意6个月的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采购人和采购机构保留现场查询的权利,如与现场查询不一致,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五)投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前,应当在军队采购网(互联网: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暂未注册成功的,可先行获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提供注册成功截图)
(六)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人应具有有效期限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七)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提供《供应商承诺函》)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4年3月 25日至 3 月29日,每日上午 9 : 00 至 12 : 00 ,下午 14 : 00 至 17 : 00。
(二)申领地点:昆明市官渡区关兴路212号万兴花园商务楼316室。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有效期限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申领方式
1.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 112943154@qq.com (提交材料后须进行电话确认,确认电话:***)。
2.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份,售后不退。
支付要求:招标文件费用汇款账号信息如下(请电汇时备注:2024-JWYNJS-F1003标书费)。提交报名材料时同时提供获取招标文件的转账凭证。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开户名称: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11001042200056069452-0021
联 行 号:105100009055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 2024 年 4 月 16 日 8 时 30 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 2024 年 4 月 16 日 9时00 分。
(三)投标地点: 昆明市官渡区关兴路212号万兴花园商务楼317室。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 年 4月 16 日 9时 0 分。
(二)开标地点:昆明市官渡区关兴路212号万兴花园商务楼317室。
八、现场踏勘
不组织。
九、标前答疑会
不组织。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十一、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移动电话:***
地 址:昆明市官渡区关兴路212号万兴花园商务楼317室。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李老师
办公电话: 0875-7859250
代理机构: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23 日
附件: 招标公告.pdf 附件: 招标公告.pdf 附件: 报名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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