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昆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购买公务出行汽车租赁(包车)服务的计划昆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购买公务出行汽车租赁(包车)服务的计划
【招标结果】昆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购买公务出行汽车租赁(包车)服务的计划昆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购买公务出行汽车租赁(包车)服务的计划: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云南 昆明市 | 采购单位 | 昆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购买公务出行汽车租赁(包车)服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昆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
购买公务出行汽车租赁(包车)服务的计划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文件的相关要求,为满足公车改革后昆明市外办集体公务出行、重要公务接待、重大应急突发事件处置、大型公务活动等需要,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昆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公务出行汽车租赁(包车)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公务出行汽车租赁服务项目(目录代码:B1106;目录名称:租赁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三、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服务期为三年的公务出行汽车租赁(包车)服务,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履行完毕后,我方若认为供应商合格完成了指定的所有工作,且乙方有能力继续提供服务,则在下一年度预算资金得到保障的前提下,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续签2年,续签合同价格不变,以第一年中标成交价为准。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满足公车改革后昆明市外办集体公务出行、重要公务接待、重大应急突发事件处置、大型公务活动等工作需要。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预计5万元,按照实际金额据实结算。
(二)资金来源:从市外办年度预算安排的公务用车租车费中列支。
五、承接标准
1.在昆明市主城区范围内注册,须有满足服务需求的营业门店数量;
2.具备提供服务所需车型(50座<含>以下轿车、越野车、商务车、新能源车、中、大型客车)及数量,车龄须符合营运车辆的标准和要求;
3.具备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并提供完善的应急及突发事件处理服务;
4.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能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和《昆明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开展相关业务;
5.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6.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7.按相关法律法规为租赁车辆购买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座位)险等保险,其中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100万元,承运人(座位)险不低于50万元;
8.中标供应商承诺提供公务出行的车辆必须安装北斗定位终端,并纳入昆明市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统一管理。
六、目标要求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择优选择服务提供商,为昆明市外办提供安全高效的公务出行汽车租赁服务,提高行政工作效率,降低运行成本。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和联系方式
按照签订的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联系人:娄祎;电话:63136516。
昆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24年3月6日
购买公务出行汽车租赁(包车)服务的计划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文件的相关要求,为满足公车改革后昆明市外办集体公务出行、重要公务接待、重大应急突发事件处置、大型公务活动等需要,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昆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公务出行汽车租赁(包车)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公务出行汽车租赁服务项目(目录代码:B1106;目录名称:租赁服务)。
二、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三、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主要工作内容。
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服务期为三年的公务出行汽车租赁(包车)服务,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履行完毕后,我方若认为供应商合格完成了指定的所有工作,且乙方有能力继续提供服务,则在下一年度预算资金得到保障的前提下,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续签2年,续签合同价格不变,以第一年中标成交价为准。
(二)本项目实施目的和意义。
满足公车改革后昆明市外办集体公务出行、重要公务接待、重大应急突发事件处置、大型公务活动等工作需要。
四、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预计5万元,按照实际金额据实结算。
(二)资金来源:从市外办年度预算安排的公务用车租车费中列支。
五、承接标准
1.在昆明市主城区范围内注册,须有满足服务需求的营业门店数量;
2.具备提供服务所需车型(50座<含>以下轿车、越野车、商务车、新能源车、中、大型客车)及数量,车龄须符合营运车辆的标准和要求;
3.具备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并提供完善的应急及突发事件处理服务;
4.具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能够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云南省道路运输条例》、《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和《昆明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开展相关业务;
5.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6.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7.按相关法律法规为租赁车辆购买车损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座位)险等保险,其中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100万元,承运人(座位)险不低于50万元;
8.中标供应商承诺提供公务出行的车辆必须安装北斗定位终端,并纳入昆明市公务用车信息化平台统一管理。
六、目标要求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择优选择服务提供商,为昆明市外办提供安全高效的公务出行汽车租赁服务,提高行政工作效率,降低运行成本。
七、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资金支付和联系方式
按照签订的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联系人:娄祎;电话:63136516。
昆明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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