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公安部昆明警犬基地2024年-2025年警犬犬粮采购项目(标包1)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昆明市 发布日期:2024-03-07

【招标公告】公安部昆明警犬基地2024年-2025年警犬犬粮采购项目(标包1)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昆明市 采购单位 公安部昆明警犬基地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公安部昆明警犬基地2024年-2025年警犬犬粮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公安部昆明警犬基地2024年-2025年警犬犬粮采购项目(标包1)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日新中路620号润城第一大道2栋26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3月2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9[招项]20241647-01
项目名称:公安部昆明警犬基地2024年-2025年警犬犬粮采购项目(标包1)
预算金额:141.274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中标、成交投标人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中标、成交投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①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规定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投标人对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请各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无证明材料的在价格评审时不对投标报价进行扣除。
(2)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3)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因投标人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提供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报价不予加分。对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与10%的扣除,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的规定执行,①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 件下,优先采购属于财库〔2019〕19 号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 产品; ②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 于财库〔2019〕18 号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06日  至 2024年03月1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日新中路620号润城第一大道2栋26层)
方式: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的证照(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身份证或其他组织证照)、分支机构投标的还需持总公司授权书复印件(所有报名资料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本项目招标文件可以现场获取或邮寄获取,现场获取如上,邮寄获取具体操作如下: 步骤1、汇款至:云南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市严家地支行 账号:2502 0114 0902 4539 396 汇款备注: 09[招项]20241647-01犬粮 汇款后(只接受公对公),将汇款截图及以上报名资料扫描后发至79706570@qq.com即可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报名表及电子发票。 步骤2、邮寄获取资料:打印填写报名表,同以上报名资料邮寄至:杨13529431435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中路620号润城第一大道二栋26楼,请发顺丰,拒绝到付。
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26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昆明市日新中路620号润城第一大道2栋26层)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期内的证照(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加盖公章复印件,如已办理三证合一单位,仅需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身份证或其他组织证照)【提供加盖公章复印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的投标。如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有总公司授权;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若企业成立不足一年则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 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扫描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2021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 者营业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并提供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的政府采购活动。②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出现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情况或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情况;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信息系中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中不得为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并且处罚期限未满。(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不需要投标人提供);
3.2技术质量要求
(1)▲犬粮总体应满足2015年3月8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价宠物食品犬粮》标准(GB|T 31216-2014)要求(作出相应承诺并加盖公章);
(2)▲犬粮生产所用的原料和添加剂应符合《饲料原料目录》和《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13)》以及相应的卫生标准的要求(作出相应承诺并加盖公章);
(3)警犬种公犬犬粮理化指标和卫生指标技术参数表、警犬种母犬犬粮理化指标和卫生指标技术参数表中的样品检测数值的误差判定执行《饲料检测结果判定的允许误差》GB/T18823-2010规定;
(4)警犬种公犬犬粮理化指标和卫生指标技术参数表、警犬种母犬犬粮理化指标和卫生指标技术参数表中维生素、微量元素、氨基酸指标的含量上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625号》判定;
(5)▲投标文件中包装物标签符合国家标准《饲料标签》GB10648-2013,包装物上应附有标签,标明产品名称、原料组成、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净重或净含量、储存条件、使用说明、注意事项、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名称以及地址、许可证明文件编号和产品质量标准编号等,符合国家饲料标签标准。(提供包装物标签照片等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6)▲犬饲料类型是全价颗粒;
3.3其他要求
(1)▲投标时必须提供样品,且对提供的样品进行评分,投标提供的犬粮样品的批号和生产日期必须在2024年2月15日前,否则投标无效。
(2)▲投标提供的犬粮样品必须是属于已经在市场上销售过的正规产品,否则投标无效,且需方有权单方面不签订合同。(提供承诺书)
(3)▲投标提供的犬粮样品与提供的检测报告必须是品名、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完全一致,否则投标无效。
(4)▲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检测报告原件(具有国家级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的检测机构(国家级CMA证书)或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证书)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并且现场查验第三方检测报告的真伪。投标方需提供查验真伪的二维码或网站,并且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网站查询的链接和查询结果的截图,如果不能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网站的查询链接和查询结果的截图,视为未响应犬粮参数响应。
(5)制造商对犬粮技术参数真实性的承诺函,如发现弄虚造假,连同制造商一并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与采购人黑名单。未提供,参数响应不得分。
(6)投标方需提供生产厂家授权书,需加盖生产商公章。
(7)▲投标提供的证明材料和承诺必须是真实的(提供承诺书),否则投标无效,且需方有权单方面不签订合同。
(8)▲种公犬犬粮和种母犬犬粮为2种犬粮或2个系列的犬粮,不能是同一种犬粮,否则投标无效。(提供的种公犬犬粮和种母犬犬粮不能为同一种犬粮,投标时种公犬犬粮只能提供一种犬粮样品,种母犬犬粮也只能提供一种犬粮样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公安部昆明警犬基地     
地址:昆明市黑龙潭公安部昆明警犬基地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城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昆明市日新中路润城第一大道2栋26楼            
联系方式:***0871-64198558/64198699-624,135294314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0871-64198558/64198699-624,1352943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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