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龙生路院区修缮装修三期工程设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普洱市 发布日期:202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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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普洱市 采购单位 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普招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龙生路院区修缮装修三期工程设计服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龙生路院区修缮装修三期工程设计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PZCG(采)2024-02-2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普洱市 一、招标条件 本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龙生路院区修缮装修三期工程设计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20 万元,招标人为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完成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龙生路院区修缮装修三期第 2 幢外墙、第 3 幢外墙和第 4 幢(住院楼)整体修缮装修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 设计及后续跟踪设计服务工作,按设计规范要求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并归档(包括施工招 标配合服务和施工期间及缺陷责任期的后续服务)。具体工作内容以采购人实际委托通知为 准(采购人保留调整以上采购范围的权利,成交人须无条件予以配合且不会因范围调整提出 任何索赔要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龙生路院区修缮装修三期工程设计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龙生路院区修缮装修三期工程设计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供应商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1.2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 良好的商业信誉指: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栏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按网站要求链接 到中国执行信息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保 留截图,评审时递交磋商小组评审) 1.2.2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指:提供 2021 年或 2022 年的财务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 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 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1.3 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1.4 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 供应商须提供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税款所属时期)任意 2 个月的 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 关证明或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书,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1.4.2 供应商须提供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费款所属时期)任意 2 个月的 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 款证明或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1.5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 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 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包括原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现可换领相同专业乙级的企 业);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注册结构工程 师,且须注册在本单位,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3 月 0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3 月 11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 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 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3 月 15 日 15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云南普招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普洱市思茅区旅游环线环城叠翠 2 栋 2-2-3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3 月 15 日 15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云南普招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普洱市思茅区旅游环线环城叠翠 2 栋 2-2-3 号)七、其他 项目概况 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龙生路院区修缮装修三期工程设计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普 招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普洱市思茅区旅游环线环城叠翠 2 栋 2-2-3 号)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 2024 年 03 月 15 日 15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PZCG(采)2024-02-21; 2.项目名称: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龙生路院区修缮装修三期工程设计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0 元; 5.最高限价:***.00 元; 6.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计量单位 1 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龙生路院区修缮装修三期工程设计服务 1 项 注:完成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龙生路院区修缮装修三期第 2 幢外墙、第 3 幢外墙和第 4 幢(住 院楼)整体修缮装修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 后续跟踪设计服务工作,按设计规范要求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并归档(包括施工招标配合 服务和施工期间及缺陷责任期的后续服务)。具体工作内容以采购人实际委托通知为准(采 购人保留调整以上采购范围的权利,成交人须无条件予以配合且不会因范围调整提出任何索 赔要求); 7.质量要求:设计成果及资料齐全,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 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日历天内完成采购范围所含的所有工作内容并提交 相关成果文件,取得相关批复,后续服务至项目竣工验收结束止; 9.本项目(否)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1 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供应商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1.2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 良好的商业信誉指: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栏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按网站要求链接 到中国执行信息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保 留截图,评审时递交磋商小组评审) 1.2.2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指:提供 2021 年或 2022 年的财务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 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自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 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1.3 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1.4 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 供应商须提供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税款所属时期)任意 2 个月的 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 关证明或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书,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1.4.2 供应商须提供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费款所属时期)任意 2 个月的 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 款证明或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1.5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 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 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包括原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现可换领相同专业乙级的企 业);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二级注册建筑师或二级注册结构工程 师,且须注册在本单位,并提供关系在本单位的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 年 03 月 05 日至 2024 年 03 月 11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云南普招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普洱市思茅区旅游环线环城叠翠 2 栋 2-2-3 号)。3.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 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4.售价:人民币 500.00 元/本,售后不退。 ▲5.未按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时间及地点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 年 03 月 15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云南普招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普洱市旅游环线环城叠翠 2 栋 2-2-3 号 二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五、开启 1.时间:2024 年 03 月 15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普招项目咨询有限公司(普洱市旅游环线环城叠翠 2 栋 2-2-3 号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 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等。3.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 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普洱市思茅区龙生路 56 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普招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旅游环线环城叠翠 2 栋 2-2-3 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工 电话:***/18387711113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普洱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普洱市思茅区龙生路 56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普招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旅游环线环城叠翠 2 栋 2-2-3 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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