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牟定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楚雄彝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4-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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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楚雄彝族自治州 采购单位 楚雄金江慧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牟定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牟定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牟定县 一、招标条件 本牟定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融资,招标人为楚雄金江慧充数字技术 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牟定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共131个站点,共建设直流充电枪数量 248个,交流充电枪数量219个,变压器23台及相应配套设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牟定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牟定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 文件。 3.2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或以下资质的企业联合体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 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 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及其以上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 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 能力。 3.3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可兼任):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需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提供劳 动关系证明(以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为准,如为退休返聘人员,提供聘用书或返聘 协议或者其他可证明在投标人单位的材料)。 (2)项目设计负责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需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提供劳动关系证明(以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为准,如为退休返聘人员,提供聘用书 或返聘协议或者其他可证明在投标人单位的材料)。 (3)项目施工负责人:拟派的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 上注册建造师,需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提供劳动关系证明(以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为准,如为退休返聘人员,提供聘用书或返聘协议或者其他可证明在投标人单位的材料)。 (4)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劳动关系证明(以投标单位缴纳的社 保证明材料为准,如为退休返聘人员,提供聘用书或返聘协议或者其他可证明在投标人单位 的材料)。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3.4业绩要求:(1)设计业绩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电力工程设 计业绩或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 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施工业绩近三年(2021年1月1 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电力工程施工业绩或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 料为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财务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 年(2020-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 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若 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按成立年份提供成立时间不足 一年的须提供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前的会计报表或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 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3.6 信誉要求:(1)信誉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 破产状态;2021年1月1日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 议、仲裁和诉讼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双方需满足);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提 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标时间前期间查询截图,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见,否则不予认可)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施工单位需满足); (3)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 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双方需满足); (4)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双方需满足) 3.7 投标人须为充电桩产品制造商或具有充电桩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委托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3.8投标人应提供专项承诺书,承诺所提交的类似业绩和其他证明材料真实可查,如有伪造、 弄虚作假等行为,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结果公示中,或者已签订合同履行合同中,招标人、 监管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刑事及民事责任)(承诺书格式自拟)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05日09时00分到2024年03月11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5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楚雄市彝人古镇水岸商街 C68-5 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25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楚雄市彝人古镇水岸商街C68-5号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牟定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 牟定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备案号【项目代码】:2403- 532323-04-01-169440 批准实施。招标人为 楚雄金江慧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 构为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融资,资金已落 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各潜在投标人 参加本项目投标。 2、工程建设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牟定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2项目建设地点:牟定县。 2.3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牟定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共131个站点,共建设直流充 电枪数量248个,交流充电枪数量219个,变压器23台及相应配套设施。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所涉及的设计、设备采购、建安工程直至竣工验收合 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详见第四章发包人要求。 2.5计划工期:电力设计期限自拿到供电答复书后15个工作日;单个充电站建设项目:接 第三方电源的充电站在拿到业主开工通知单后40天内完工;进行高压报装的充电站,在拿 到供电答复书和业主开工通知单后120日内完工;所有项目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安装。 2.6质量要求:项目的设计、设备、施工须满足电动汽车充电站相关规范及现行国家标准规 范的要求,现行最新新能源充电桩质量标准等国家相关规范及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强电 设备须达到相关部门验收标准并投运),充电不少于2年质量保修期(若国家或生产厂家对本 项目所涉及货物的质保期的规定高于本项目的要求,应按国家或生产厂家的规定执行),其 他按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执行。 2.7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 文件。 3.2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或以下资质的企业联合体 (1)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 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输变电工程专业 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五级及其以上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 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 能力。 3.3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可兼任): 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 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需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提供劳 动关系证明(以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为准,如为退休返聘人员,提供聘用书或返聘 协议或者其他可证明在投标人单位的材料)。 (2)项目设计负责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需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提供劳动关系证明(以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为准,如为退休返聘人员,提供聘用书 或返聘协议或者其他可证明在投标人单位的材料)。 (3)项目施工负责人:拟派的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 上注册建造师,需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提供劳动关系证明(以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为准,如为退休返聘人员,提供聘用书或返聘协议或者其他可证明在投标人单位的材料)。 (4)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劳动关系证明(以投标单位缴纳的社 保证明材料为准,如为退休返聘人员,提供聘用书或返聘协议或者其他可证明在投标人单位 的材料)。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项目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 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 3.4业绩要求:(1)设计业绩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电力工程设 计业绩或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 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施工业绩近三年(2021年1月1 日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电力工程施工业绩或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业绩业绩证明材 料为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或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财务要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三 年(2020-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 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财务情况说明书或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若 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供利润表).(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按成立年份提供成立时间不足 一年的须提供自公司成立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前的会计报表或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 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3.6信誉要求:(1)信誉良好,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 破产状态;2021年1月1日至今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 议、仲裁和诉讼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双方需满足);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提 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标时间前期间查询截图,截图内容应清晰可见,否则不予认可)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施工单位需满足); (3)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 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双方需满足); (4)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双方需满足) 3.7 投标人须为充电桩产品制造商或具有充电桩产品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 委托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3.8投标人应提供专项承诺书,承诺所提交的类似业绩和其他证明材料真实可查,如有伪造、 弄虚作假等行为,不论是评标过程中还是结果公示中,或者已签订合同履行合同中,招标人、 监管单位均可追究由其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刑事及民事责任)(承诺书格式自拟) (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现场领取。领取地点楚雄市彝人古镇水岸商街C68-5号。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3月05日09时00分至 2024年03月1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 外),携带(1)联合体协议书(若为联合体投标);(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 标,由牵头人提供);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授权委托人需由牵头人授权,授权委托书须注明联系电话及邮箱);(4)法定代表 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招标文件费转账凭证(公对公转账,注明公 司简称及项目编号)复印件,以上文件加盖单位鲜章(公章)现场报名领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份 1200.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费收款账户信息: 户名: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前卫西路支行 账号:5305 0161 5352 0000 0194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5日9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楚雄市彝人古镇水岸商街 C68-5 号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 理。 6、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公告发布期限同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相同,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信息,招标 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楚雄金江慧充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楚雄州牟定县共和镇红坡脚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区三楼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亿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官渡区巫家坝中海国际中心写字楼2楼201室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入): 外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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