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保山市森林消防支队2024年度主副食采购项目

所属地区:云南保山市 发布日期: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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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保山市 采购单位 保山市森林消防支队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九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保山市森林消防支队2024年度主副食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保山市森林消防支队2024年度主副食采购项目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保山市森林消防支队2024年度主副食采购项目7cd710ba-e8cd-419a-888d-cf1c7c58a6bf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7cd710ba-e8cd-419a-888d-cf1c7c58a6bf
建设规模: 保山市森林消防支队伙食单位的食材采购、包装、运输配送、售后服务等。根据采购人的日常需求的各类主副食品(禽肉、水产类、蔬菜、水果、米面、蛋类、调料(干货)、饮料、牛奶等)按时、按需、按量开展配送服务,具体明细以食堂提供的配送清单为准。本次采购不设置具体的采购数量,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按时、按量、按需、按产品类别、按批次供货、验收)据实结算。7cd710ba-e8cd-419a-888d-cf1c7c58a6bf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综合交易 工程类型: 货物采购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2-27 08: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保山市森林消防支队政治处纪检:***-2622。
备注: 一、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3月4日(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及方式: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凭单位数字证书(CA)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在网上投标确认后自行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3.售价:0.00元。
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3月19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3开标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四楼)。
3.方式:申请人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传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投标文件递交回执单。
4.投标文件解密方式:本项目采用智能开标、网上远程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方式,申请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递交光盘和现场解密。
操作方式请各申请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办事指南中下载《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培训教材(适用申请人和供应商)》查看学习。如若未在规定的解密时间内完成解密操作或因申请人自身原因致使其投标文件未成功解密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三、本项目免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无失信记录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前未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记录截图。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保山市森林消防支队 经办人: ***
办公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九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15025056785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 ZH530500202400008001001
标段名称: 保山市森林消防支队2024年度主副食采购项目一标段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3-04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3-19 08:30
开标地点: 保山3号开标室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193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保山市森林消防支队伙食单位的食材采购、包装、运输配送、售后服务等。根据采购人的日常需求的各类主副食品(禽肉、水产类、蔬菜、水果、米面、蛋类、调料(干货)、饮料、牛奶等)按时、按需、按量开展配送服务,具体明细以食堂提供的配送清单为准。本次采购不设置具体的采购数量,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按时、按量、按需、按产品类别、按批次供货、验收)据实结算。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保山市隆阳区九龙路延长线594号森林消防支队(2个办伙单位)、隆阳区太保南路铂金湾对面森林消防中队(1个办伙单位)、云南省保山市施甸县甸阳镇原示范小学(1个办伙单位)。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期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的申请人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的财务会计报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新成立的申请人或依法免税、免缴社保的提供相应说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经营者备案凭证,若申请人为生产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与工商营业执照相符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3.2须提供所投肉类屠宰场的生猪定点屠宰证。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4.1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申请人将被拒绝。
4.2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申请人将被拒绝。
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其他: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2鼓励环保政策:采购标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1.3鼓励节能政策:采购标的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一标段保证金15000.00元(壹万伍仟元整);二标段保证金5000.00元(伍仟元整);三标段保证金5000.00元(伍仟元整);四标段保证金4500.00元(肆仟伍佰元整)。
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受现场缴纳现金),采用保函办理的网址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4.公告发布媒体:
4.1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上发布。
4.2申请人在参加投标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全部内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5.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按照以下计费规则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
5.1标段中标金额<100万元时:招标代理服务费(万元)=中标金额×1.5%;
5.2标段中标金额≥100万元时;招标代理服务费(万元)=100万元×1.5%+(中标金额-100万元)×1.1%。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除上述费用外,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6.监督电话:保山市森林消防支队政治处纪检:***-2622。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1.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03-19 08:30

标段 2
标段编号: ZH530500202400008001002
标段名称: 保山市森林消防支队2024年度主副食采购项目二标段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3-04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3-19 08:30
开标地点: 保山3号开标室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61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保山市森林消防支队伙食单位的食材采购、包装、运输配送、售后服务等。根据采购人的日常需求的各类主副食品(禽肉、水产类、蔬菜、水果、米面、蛋类、调料(干货)、饮料、牛奶等)按时、按需、按量开展配送服务,具体明细以食堂提供的配送清单为准。本次采购不设置具体的采购数量,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按时、按量、按需、按产品类别、按批次供货、验收)据实结算。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腾冲市腾越镇山源社区腾冲市森林消防中队。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期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的申请人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的财务会计报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新成立的申请人或依法免税、免缴社保的提供相应说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经营者备案凭证,若申请人为生产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与工商营业执照相符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3.2须提供所投肉类屠宰场的生猪定点屠宰证。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4.1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申请人将被拒绝。
4.2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申请人将被拒绝。
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其他: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2鼓励环保政策:采购标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1.3鼓励节能政策:采购标的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一标段保证金15000.00元(壹万伍仟元整);二标段保证金5000.00元(伍仟元整);三标段保证金5000.00元(伍仟元整);四标段保证金4500.00元(肆仟伍佰元整)。
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受现场缴纳现金),采用保函办理的网址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4.公告发布媒体:
4.1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上发布。
4.2申请人在参加投标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全部内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5.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按照以下计费规则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
5.1标段中标金额<100万元时:招标代理服务费(万元)=中标金额×1.5%;
5.2标段中标金额≥100万元时;招标代理服务费(万元)=100万元×1.5%+(中标金额-100万元)×1.1%。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除上述费用外,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6.监督电话:保山市森林消防支队政治处纪检:***-2622。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0.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03-19 08:30

标段 3
标段编号: ZH530500202400008001003
标段名称: 保山市森林消防支队2024年度主副食采购项目三标段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3-04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3-19 08:30
开标地点: 保山3号开标室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63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保山市森林消防支队伙食单位的食材采购、包装、运输配送、售后服务等。根据采购人的日常需求的各类主副食品(禽肉、水产类、蔬菜、水果、米面、蛋类、调料(干货)、饮料、牛奶等)按时、按需、按量开展配送服务,具体明细以食堂提供的配送清单为准。本次采购不设置具体的采购数量,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按时、按量、按需、按产品类别、按批次供货、验收)据实结算。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龙陵县热泉路龙陵森林消防中队。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期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的申请人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的财务会计报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新成立的申请人或依法免税、免缴社保的提供相应说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经营者备案凭证,若申请人为生产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与工商营业执照相符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3.2须提供所投肉类屠宰场的生猪定点屠宰证。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4.1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申请人将被拒绝。
4.2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申请人将被拒绝。
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其他: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2鼓励环保政策:采购标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1.3鼓励节能政策:采购标的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一标段保证金15000.00元(壹万伍仟元整);二标段保证金5000.00元(伍仟元整);三标段保证金5000.00元(伍仟元整);四标段保证金4500.00元(肆仟伍佰元整)。
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受现场缴纳现金),采用保函办理的网址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4.公告发布媒体:
4.1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上发布。
4.2申请人在参加投标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全部内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5.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按照以下计费规则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
5.1标段中标金额<100万元时:招标代理服务费(万元)=中标金额×1.5%;
5.2标段中标金额≥100万元时;招标代理服务费(万元)=100万元×1.5%+(中标金额-100万元)×1.1%。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除上述费用外,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6.监督电话:保山市森林消防支队政治处纪检:***-2622。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0.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03-19 08:30

标段 4
标段编号: ZH530500202400008001004
标段名称: 保山市森林消防支队2024年度主副食采购项目四标段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3-04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3-19 08:30
开标地点: 保山3号开标室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57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保山市森林消防支队伙食单位的食材采购、包装、运输配送、售后服务等。根据采购人的日常需求的各类主副食品(禽肉、水产类、蔬菜、水果、米面、蛋类、调料(干货)、饮料、牛奶等)按时、按需、按量开展配送服务,具体明细以食堂提供的配送清单为准。本次采购不设置具体的采购数量,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按时、按量、按需、按产品类别、按批次供货、验收)据实结算。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昌宁县田园镇五华路南小区昌宁县森林中队。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期财务状况报告(新成立的申请人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的财务会计报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3年6月至今任意1个月缴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新成立的申请人或依法免税、免缴社保的提供相应说明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经营者备案凭证,若申请人为生产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与工商营业执照相符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3.2须提供所投肉类屠宰场的生猪定点屠宰证。
4.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4.1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申请人将被拒绝。
4.2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申请人将被拒绝。
4.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其他: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2鼓励环保政策:采购标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1.3鼓励节能政策:采购标的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一标段保证金15000.00元(壹万伍仟元整);二标段保证金5000.00元(伍仟元整);三标段保证金5000.00元(伍仟元整);四标段保证金4500.00元(肆仟伍佰元整)。
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形式为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受现场缴纳现金),采用保函办理的网址为:“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4.公告发布媒体:
4.1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上发布。
4.2申请人在参加投标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招标公告全部内容。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5.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按照以下计费规则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
5.1标段中标金额<100万元时:招标代理服务费(万元)=中标金额×1.5%;
5.2标段中标金额≥100万元时;招标代理服务费(万元)=100万元×1.5%+(中标金额-100万元)×1.1%。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除上述费用外,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6.监督电话:保山市森林消防支队政治处纪检:***-2622。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0.4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03-19 08:3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4-02-26 16:25:07


温馨提示: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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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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