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华宁公路分局2024年灾害防治工程地质勘察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玉溪市 发布日期: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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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玉溪市 采购单位 华宇公路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恒浩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华宁公路分局2024年灾害防治工程地质勘察服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华宁公路分局2024年灾害防治工程地质勘察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HZB〔2024〕FWCS-3)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 一、招标条件 本华宁公路分局2024年灾害防治工程地质勘察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省级财政补助资金***.00元,招标人为华宁公路分局。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内容:完成华宁公路分局所管辖范围内2024年灾害防治工程的工程地质详 细勘察工作,出具完整的工程地质详细勘察报告,并承担勘察缺陷责任、协调工作及相关后 续服务直至地质勘察项目竣工验收;(预计勘察数量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具体工作及实 际勘察数量以采购人书面委托为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华宁公路分局2024年灾害防治工程地质勘察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华宁公路分局2024年灾害防治工程地质勘察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 应商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 (1)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法定凭证。 (2)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 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含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注若成立不满一年的新注册企业可提供成立至今的会计报表或提供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文 件或资金证明文件。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书面声明)。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A、纳税证明材料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6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 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 的相关证明扫描件; B、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6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 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扫描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扫描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 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扫描件。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如为新成立公司,按实际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说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 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 罚);(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提供书面 声明)。 注: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有权查询信誉要求,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 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如若出现上述情况依旧参与招标活动一经查实,按虚 假应标处理,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竞标(成交)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2.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岩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岩土专业)工程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原乡镇 企业组织评审的职称证书不予认可),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在供应商单位缴存的2023年1月 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 4.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 本采购项目的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 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的磋商;(提供书面声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27日00时00分到2024年03月04日23时59分 获取方式:(1)现场报名: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报名材料一 份(签字、盖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 有)到云南恒浩招标有限公司(办公地址:玉溪市华宁县泉乡新城4幢)获取。(2)网络邮 件报名:本项目可采用网络邮件形式进行报名,供应商将以上报名材料(签字、盖章)的彩 色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733257142@qq.com)获取,邮件需注明联系人及电话,报名成功后 代理机构将磋商文件发送至报名邮箱。3.售价:¥0.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8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华宁县和缘小区7号二楼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08日09 时00分 开标地点:华宁县和缘小区7号二楼开标室 七、其他 一、磋商条件 云南恒浩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对华宁公路分局2024年灾害防治工程地质勘察服务组 织竞争性磋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 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竭 诚欢迎具有相关资质、具备履约能力的潜在供应商前来参加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HZB〔2024〕FWCS-3 2.项目名称:华宁公路分局2024年灾害防治工程地质勘察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总价(最高限价):¥***.00 元。(注:采购人设有采购预算总价控制价及采 购预算综合单价控制价,各供应商投标总报价或投标综合单价不得超出采购预算总价控制价 及采购预算综合单价控制价(双拦标),否则作否决投标处理。) 5.采购内容:完成华宁公路分局所管辖范围内2024年灾害防治工程的工程地质详细勘察工 作,出具完整的工程地质详细勘察报告,并承担勘察缺陷责任、协调工作及相关后续服务直 至地质勘察项目竣工验收;(预计勘察数量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具体工作及实际勘察数 量以采购人书面委托为准)。 6.服务期限自工程地质勘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采购人委托的勘察服务项目计划下达并 完成项目止。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标准、规范,保证勘察质量,确保测量、记录、取 样和试验结果的准确性、真实性和可靠性,确保本项目的勘察成果通过相关部门审批,并对 提供的勘察成果负终身质量责任。 8.项目地点:玉溪市华宁县境内。 9.报价方式采用清单报价方式进行响应报价,勘察技术工作费用为测绘费用和钻探费用总 和的100%;测量技术工作费用为地形测量平面费用和断面测量费用总和的22%。(费用为固 定百分比计算,不作调整)。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发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1.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 发布,请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 公告内容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2.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开标方式:现场纸质文件开标。 2.是否需要缴纳磋商保证金:是。 五、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华宁公路分局纪检组。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华宁公路分局纪检组。 九、联系方式 眍 招标人:华宇公路分局 地 址:华宁县宁州街道办事处松山路中段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119678940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恒浩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玉溪市华宁县泉乡新城4幢(办公地址)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2733257142@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沁:刃}亚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枸乙诺杯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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