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交三公局二公司昆明茂山镇光伏电站项目经理部安全环保物资采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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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云南 昆明市 | 采购单位 | 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二公司昆明茂山镇光伏电站项目经理部安全环保物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编号: 2GS-GFXM-CGFA-202... | 项目名称: 二公司昆明茂山镇光伏电站项目经理部安全环保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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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公告标题:中交三公局二公司昆明茂山镇光伏电站项目经理部安全环保物资采购标公告 公告内容: 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昆明茂山镇光伏电站项目经理部 安全环保物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2GS-GFXM-CGFA-2024-001 1. 招标条件 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昆明茂山镇光伏电站项目经理部已由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以 三公局工管发 [2023] 469号关于成立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昆明茂山镇光伏电站项目经理部的通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深能(禄劝)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昆明茂山镇光伏电站项目经理部。本项目安全环保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昆明茂山镇光伏电站项目经理部。本项目安全环保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并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 招标内容 2.1招标内容如下:
2.2特别说明:最终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营业执照齐全并经政府主管部门审验合格;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相关物资供货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许可经营或代理销售的产品,必须要有相关合法、真实、有效的许可证或代理授权; (4)代理或经营的产品的生产厂商应满足相应的建设项目工程材料生产厂商准入条件; (5)代理或经营的产品质量稳定可靠,售后服务体系健全,有较强合同履约能力; (6)具有较强的资金能力; (7)参与工程材料招标时,两年内未因质量安全等问题受到地级及以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处罚,无违法记录; (8)法律、行政法规、集团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其他条件;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此次招标不分包件招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2024年2 月21日11:00时至2024年2月27日11:00时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点击参与并下载招标文件。 4.2 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汇至招标人指定帐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标书购买时间为2024年 2 月21日11:00时至2024年2月27日11:00时。 4.3招标文件购买:收取 200 元的标书款。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2024年 2 月 27 日11:00时前,将标书款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人信息)。招标人出具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售后不退。 4.4在汇款单据上注明“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昆明茂山镇光伏电站项目经理部安全环保物资标书款”。(应先在平台上点击“参与”,参与成功后,再组织汇款购买标书,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指定邮箱并与招标联系人电话进行确认后,方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标书款汇至:“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昆明茂山镇光伏电站项目经理部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昆明茂山镇光伏电站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禄劝秀屏路支行 帐 号:24210201040011926 4.5不邮购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投标保证金的交纳 5.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上开标的方式,投标人通过远程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http://ec.ccccltd.cn/PMS/)上传投标文件,请上传 (1)PDF版投标文件(请将投标文件扫描后插入word文档,再转换成为PDF)详细可以参照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中供应商注意事项。 (2)投标报价页(请签字盖章扫描上传)。 (3)标书款、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为每月的1日至25日。 递交的时间为: 2024年3月13日11:00时前。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逾期未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3月13日11:00时止, 2024年3月13日11:00时开标。 5.2逾期递交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整。 5.4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汇款的形式,于 2024年3月13日11:0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足额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详见招标文件)。(各单位汇入投标保证金时请避开月末五天之内) 5.5 在汇款单据上注明“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昆明茂山镇光伏电站项目经理部安全环保物资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公司账户进行汇款、且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人指定邮箱并与招标联系人进行确认)。 账户名称: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昆明茂山镇光伏电站项目经理部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禄劝秀屏路支行 帐 号:24210201040011926 6. 付款信息 1.无预付款。 2.结算手续:货到现场,经甲方清点、验收合格后,依据签收单,每月 15 日办理当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 15 日至本月 14 日,结算经甲方单位审批后生效。 3.物资结算之日起 6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本期结算总价款的 70 %;剩余 27 %在 90 个工作日内,以 √ 方式付清。同时,甲方有权视项目建设单位对甲方的支付情况统筹办理支付,乙方应给予充分理解且应组织供货,甲方将积极筹集资金,到位后及时支付贷款。 打“√”选择以下付款方式: ( √ )网银转账支付; ( √ )银行票据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等; ( √ )供应链支付工具:E信通、云信等。 票据期限:( )3个月;( )6个月;( )9个月;(√)12个月;(√)24个月 甲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汇、支票、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电子金融类产品等方式,乙方不得拒绝,任何支付方式均视同现金支付,且由乙方承担贴息等相关费用,甲方不承担除合同价款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4.保修(质)金条款据实选择,如选择则在括号内打“√”,不选择则在括号内打“×”: ( √ )合同结算总价款的 3 %作为保修(质)金,按 月 在每期结算中扣除。双方在保修(质)期届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保修(质)终结手续,甲方在按合同约定扣除保修(质)期内应由乙方承担的各类款项和违约金后,向乙方无息支付。 若质保期内因乙方供应材料出现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保修(质)金及剩余货款中扣除相应款项。 7. 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http://empm.ccccltd.cn)进行。 8. 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昆明茂山镇光伏电站项目经理部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县团街镇 项目联系人:冯伟 电话:***邮箱:1002882863@qq.com 招标组织机构: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宝坻区潮阳大道和钰华街交叉口中化道达尔加油站旁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邮 编:301800 传 真:022-60370631 公司联系人:齐 峰 电 话:022-603706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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