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景洪市公共区域共享充电宝及便民服务设备投放项目招商

所属地区: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4-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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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采购单位 景洪市城市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昆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景洪市公共区域共享充电宝及便民服务设备投放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景洪市公共区域共享充电宝及便民服务设备投放项目招商 (招标编号:KJZ2024-JH-02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 一、招标条件 本景洪市公共区域共享充电宝及便民服务设备投放项目招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景洪市城市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招标范围:完成景洪市公共区域内185 台共享充电宝站点搭建、便民服务设备投 放及运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景洪市公共区域共享充电宝及便民服务设备投放项目招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景洪市公共区域共享充电宝及便民服务设备投放项目招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 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应信誉良好,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 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情况说明或承诺书。 提供承诺书。 3.3中标单位需单独建立由招标人可以监控的共管账户且开通后台数据的权限。 3.4中标单位不得修改后台数据,一旦发现修改数据,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协议。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08日08时30分到2024年02月21日18 时00分 获取方式:到昆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景洪市勐海路70号中国人民保险4楼402 室)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9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昆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景洪市勐海路70号中国人民保险6楼会议室)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9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昆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景洪市勐海路70号中国人民保险6楼会议室) 七、其他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景洪市公共区域共享充电宝及便民服务设备投放项目招商,已经相关部门批 准,招标人为景洪市城市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昆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景洪市公共区域共享充电宝及便民服务设备投放项目招商。 2.2项目编号:KJZ2024-JH-02 号 2.3 招标范围:完成景洪市公共区域内185 台共享充电宝站点搭建、便民服务设备投放及运 营。 2.4项目地点:景洪市公共区域,具体地点招标人指定的为准。 2.5合同履行期限:10年,开始时间为签订合同之日起。 2.6 建设周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共享类项目设施设备的建设,交由招标人验收,并 开始投入使用。 2.7合作模式:(1)招标人提供共享类项目的建设经营场地(如:市政公厕、共享自行车 亭、洗手台、分类亭等公共区域的场地),配合中标单位完成共享类项目的建设,并负责相 应场地的日常清洁管理,招标人负责指定专业的施工单位进行场地的电源施工建设,费用由 中标方承担,项目建成且产生收益后,从项目收益中直接支付。(2)中标单位全额出资建设 共享类项目设施设备,项目建成后,相关设施归中标单位所有,由中标单位负责运营、维护、 管理、清洁。 2.8 收益分成 2.8.1 共享类项目建成投运后,双方按照项目的实际收入分配项目收益,投标人在投标时对 分成比例进行报价: (1)共享类项目建成投运后的前3年为项目成本收回期:招标人占比不得低于35%,中标 单位占比不得高于65%;第4年至第10年收益分成双方合同中约定。 (2)项目实际收益等相关数据以共享管理平台系统的数据为准。 2.8.2收益分成的结算和支付 每月15日前就上月的收益对账一次,中标单位出具结算单,招标人核对无误且向中标单位 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7日内,中标单位向招标人支付相应分成费用。 2.9 服务要求 (1)投标人需有完善的设备正常工作维护预案,具有与共享充电宝数量相匹配的维护服务 人员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 (2)服务响应时间:接到通知后2个小时内服务人员到达现场处理; (3)投标人须在招标人指定位置进行共享充电宝的投放。定期维护保养,最少一周一次对 共享充电宝设备进行现场清洁、维保,并提供日常相关运营服务,收到报修通知后,及时安 排专人处理相关事宜; (4)本次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通过合法渠道获得的。产品的制造标准及技术 规范等有关资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5)使用支付方式不少于2种:需支持微信支付:需支持支付宝支付。 (6)充电宝设备满足所有手机充电口的需求(安卓/苹果/Type-C接口) (7)拟投入运营的充电宝设备符合国家相关制造标准和规范。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行业相 关质量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8)售后服务:中标单位必须24小时配备售后服务人员。 2.10 设备上的广告宣传语由招标人确定。 2.11标段划分:本项目只设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 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应信誉良好,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 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情况说明或承诺书。 3.3中标单位需单独建立由招标人可以监控的共管账户且开通后台数据的权限。 3.4中标单位不得修改后台数据,一旦发现修改数据,招标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协议。 提供承诺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 2024年2月8日至2024年2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 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昆明建设咨询管 理有限公司(景洪市勐海路70号中国人民保险4楼402室)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9日09时00分,地点为昆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 公司(景洪市勐海路70号中国人民保险6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昆明建设 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网(http://kmjl.net.cn/)上同时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 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景洪市城市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景洪市清泉路13号俊都五金建材城33幢4楼、5楼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景洪市勐海路70号中国人民保险4楼402 室 联系人:王娟 联系电话:1362880536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景洪市城市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 景洪市城市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景洪市清泉路13号俊都五金建材城33幢4楼、5楼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昆明建设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景洪市勐海路70号中国人民保险大楼4楼402室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180610343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动)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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