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红河县尼落河规普妥产段治理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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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云南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红河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杰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红河县尼落河规普妥产段治理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红河县尼落河规普妥产段治理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YNJR-HHXM-2024-13)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红河县
一、招标条件
本红河县尼落河规普妥产段治理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43.76 万元,招标人为红河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红河县尼落河规普妥产段治理工程,治理河道长度 21.21km。工程新建河堤 5.239km,新建浆砌石护岸 12.511km,布置固床梁 22 座,亲水踏步 18 座,排涝涵管 17 座,新建 7 座人行桥,20 座灌溉取水口。本次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招标规模为:43.76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红河县尼落河规普妥产段治理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红河县尼落河规普妥产段治理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供应 商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工程造价咨询能力和 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2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2 月 20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网上(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2 月 29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红河县水务局五楼会议室(红河县莲花大道莲花商贸城对面)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2 月 29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红河县水务局五楼会议室(红河县莲花大道莲花商贸城对面)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编号:YNJR-HHXM-2024-13
2、招标项目名称:红河县尼落河规普妥产段治理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
3、项目概况:红河县尼落河规普妥产段治理工程,治理河道长度 21.21km。工程新建河堤 5.239km,新建浆砌石护岸 12.511km,布置固床梁 22 座,亲水踏步 18 座,排涝涵管 17 座,新建 7 座人行桥,20 座灌溉取水口。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总投资:5928.49 万元
6、本次全过程跟踪审计的招标规模为:43.76 万元。
7、采购需求:红河县尼落河规普妥产段治理工程在施工期、试运行期、竣工移交期等各个 阶段的全过程跟踪审计,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8、服务期限: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出具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止,并配合政府审计工 作。
9、服务地点: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境内。
10、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 有据。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 策;
2.2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信息记录”。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招标代理、施工、检测、监理等服务的 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3 本项目成交供应商不允许转包。
3.4 供应商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工程造价咨 询能力和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 应的能力。
3.5 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 专业)资格;需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2)财务负责人:具有有效的注册会计师证书。
3.6 联合体: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全过程跟踪审计联合体成员具备工程造价咨询能力和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 业资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须是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两家(含 两家)。
(2)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资质条件的独立申请人,可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需具 备资质条件中所对应的资质要求;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本项目共同投标联合体协议书,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 务;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的投标,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供应商于 2024 年 02 月 8 日至 2024 年 02 月 20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将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的法定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授权委托人身份 证明书及身份证(若有)、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资格证书)等的原件扫描件 1 套(格式 PDF)发送至邮箱 973409344@qq.com,并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确认,联系电话 ***,潜在供应商缴纳报名费后获取磋商文件。
3.2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800.00 元,售后不退。
注:未按上述步骤获取磋商文件的,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四、响应文件提交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 年 2 月 29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红河县水务局五楼会议室(红河县莲花大道莲花商贸城对面)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开启
时间:2024 年 2 月 29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红河县水务局五楼会议室(红河县莲花大道莲花商贸城对面)。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2、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4、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官网发布,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 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红河县水务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红河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红河县莲花商贸城对面(红河县水务局内) 联 系 人:杨奇仕、李克虾
电 话:***
电子邮件:130086929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杰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 589 号德润朗悦湾 16 栋 1622 号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97340934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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