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剑川县弥沙乡人民政府弥沙乡大邑村石箐庄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公告】剑川县弥沙乡人民政府弥沙乡大邑村石箐庄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竞争性磋商: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云南 大理白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剑川县弥沙乡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鑫扬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弥沙乡大邑村石箐庄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弥沙乡大邑村石箐庄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理市经济开发区洱海国际生态城4幢2单元715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XY-2024-001
项目名称:弥沙乡大邑村石箐庄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拟采购弥沙乡大邑村石箐庄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的实施单位(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其以上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执业,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在有效期内3.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3.4信誉要求: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08日 至 2024年02月1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理市经济开发区洱海国际生态城4幢2单元715号
方式:采用网上获取或现场获取任一方式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网上获取的请将5.2条款要求的资料发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报名成功后才能获取文件,报名时请先联系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联系
售价:¥6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剑川县金华镇工业园区剑阳片区兴工电子商务中心17幢-11#12#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2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剑川县金华镇工业园区剑阳片区兴工电子商务中心17幢-11#1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剑川县弥沙乡人民政府
地址:剑川县弥沙乡大邑村下登街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鑫扬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理市经济开发区洱海国际生态城4幢2单元715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弥沙乡大邑村石箐庄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理市经济开发区洱海国际生态城4幢2单元715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XY-2024-001
项目名称:弥沙乡大邑村石箐庄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拟采购弥沙乡大邑村石箐庄自然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的实施单位(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及以上,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及其以上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执业,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并在有效期内3.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3.4信誉要求: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08日 至 2024年02月1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理市经济开发区洱海国际生态城4幢2单元715号
方式:采用网上获取或现场获取任一方式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网上获取的请将5.2条款要求的资料发至招标代理公司邮箱,报名成功后才能获取文件,报名时请先联系招标代理公司工作人员联系
售价:¥6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剑川县金华镇工业园区剑阳片区兴工电子商务中心17幢-11#12#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2月27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剑川县金华镇工业园区剑阳片区兴工电子商务中心17幢-11#1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剑川县弥沙乡人民政府
地址:剑川县弥沙乡大邑村下登街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鑫扬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大理市经济开发区洱海国际生态城4幢2单元715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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