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大理州永平县永平大河(银江河)治理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4-02-05
【招标公告】大理州永平县永平大河(银江河)治理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云南 大理白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永平县水库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华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大理州永平县永平大河(银江河)治理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大理州永平县永平大河(银江河)治理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NHXZB-2024-01013)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永平县
一、招标条件
本大理州永平县永平大河(银江河)治理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4800 万元,招标人为永平县水库管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一标段:总投资约2000 万元。二标段:总投资约2800 万元
C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大理州永平县永平大河(银江河)治理工程质量检测服务一标段; (002)大理州永
平县永平大河(银江河)治理工程质量检测服务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大理州永平县永平大河(银江河)治理工程质量检测服务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
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量测、金属结构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检测能力。
3.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全国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水利相
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4.业绩要求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至少1
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服务业绩。
5.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 年~2022 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注若投标入2022 年未出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须提供 2020年~2022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新成立的企业按成立后的年份提供】。
6.信誉要求:
(1)投标申请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投标
人自行承诺);
(2)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不得存
在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后具有行受贿犯罪档案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及网站查询截图);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
人提供承诺书)。
8. 投标人需提供专项承诺书,承诺所提交的类似业绩和其他证明材料真实可查,如有伪造、
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投标人自行承诺)。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002大理州永平县永平大河(银江河)治理工程质量检测服务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测
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量测、金属结构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检测能力。
3.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全国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水利相
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4.业绩要求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至少1
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服务业绩。
5.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注若投标人2022 年未出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须提供 2020年~2022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新成立的企业按成立后的年份提供】。
6.信誉要求:
(1)投标申请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投
标人自行承诺);
(2)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不得存
在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后具有行受贿犯罪档案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及网站查询截图);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
人提供承诺书)。
8. 投标人需提供专项承诺书,承诺所提交的类似业绩和其他证明材料真实可查,如有伪造、
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投标人自行承诺)。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04日09时00分到2024年02月08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邮箱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7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颉泰酒店会议室(永平县博南镇博南路博南郡城18栋(城中加油站对面))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7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颉泰酒店会议室(永平县博南镇博南路博南郡城18栋(城中加油站对面))
七、其他
大理州永平县永平大河(银江河)治理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大理州永平县永平大河(银江河)治理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项目业主为永平县
水库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
永平县水库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华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9
件,现对该项目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大理州永平县永平大河(银江河)治理工程质量检测服务。
2.2 建设地点:永平县境内。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4800 万元,永平大河全长105km, 本次治理河长
26.124km,其中永平大河干流治理段长25.905km,共分为7个治理段,分别为杨梅坡段、
岔路村段、稻田村一铸锅村段、瓦金村段、世兴村段、龙潭村段、下寨村段 支流马板河治
理河长0.219km.治理河段共布设了19个控制断面,其中干流18个,支流1个.新建堤防 8776
公里,新建护岸8.809公里。
2.4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项目投标人只允许对一个标段进行报名,多
报无效。
序号建设内容总投资(万元)总工期(日历天)
一标段 (1)建设地点:永平县水泄乡、龙门乡境内;
(2)建设内容:治理河长5.982km,治理堤线4.654km; 总投资约2000 万元。 360
二标段(1)建设地点:永平县厂街乡境内;
(2)建设内容:治理河长20.142km,治理堤线12.930km; 总投资约2800 万元 360
O
2.5本标段招标范围及要求:
(1)招标范围:按照招标人要求承担本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包含与本项目有关的检测
项目,并按招标人要求出具正式检测报告,具体检测内容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服务周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的所有合同项目完工资料整理和移交、
安全鉴定、竣工验收完成为止。
(3)质量要求:按国家、行业、地方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所有的检测工作,提
供完整详细的检测报告,确保技术成果符合现行有效的检测管理办法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要
求,检测工作满足项目竣工验收要求。检测成果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确保
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2.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质量检
测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量测、金属结构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检测能力。
3.3人员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全国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员资格证书、水利
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3.4业绩要求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担过至少1
项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服务业绩。
3.5 财务要求
提供近三年(2020 年~2022 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
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注若投标人 2022 年未出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
报告及财务报表的,须提供 2020 年~2022 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
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新成立的企业按成立后的年份提供】。
3.6 信誉要求:
(1)投标申请人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投
标人自行承诺);
(2)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不得存
在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后具有行受贿犯罪档案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提供承诺书及网站查询截图);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投
标人提供承诺书).
3.8 投标人需提供专项承诺书,承诺所提交的类似业绩和其他证明材料真实可查,如有伪造、
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投标人自行承诺)。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提供承诺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年2月4日至2024年2月8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云南华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招投标部(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下关
镇万花路政务中心西侧);
3.招标文件收费:人民币800.00 元/份,售后不退;
4.招标文件费缴纳账户:
公司名称:云南华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理分行;
账号:539999350011906003532;
注:未按以上步骤获取招标文件,视为报名无效。
5.获取方式:现场领取或邮箱获取;
现场领取
投标人应持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付
款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标段名称、联系人及联
资料;意外伤害医疗费须提供1、2、3、5、6、7、8、10项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如因政策、法律、法规调整等因素
资料;意外伤害住院津贴须提供1、2、3、6、7、8、10项 必须修改或终止,应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或终止合同。
资料。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
第八章 管理服务 章之日起生效,但乙方对被保险人的保险期限自2024年1
第十七条甲、乙双方应相互配合开展老年人意外伤害 月1日起开始起算。
保险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三
第十八条乙方向甲方出具投保单,并向被保险人制作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险告知书》;乙方每季度向甲方报送报表,总结理赔案
件及理赔金额数字;汇报疑难和遗留问题并阐述理由,提出 附件:2024年度西安市未央区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项目
商议及解决问题的办法;年度末报送全年的工作总结报告和 实施方案
全年的理赔清单报表。
第九章 服务承诺
第十九条我司承诺全天24小时接受被保险人或居民咨 甲方(盖章入系不反念 乙方(盖章):
NnA
询和索赔需求,出险后3小时内上门服务,5个工作日内进
行理赔处理结案;提供绿色理赔通道;免费上门收取理赔资 西安市未央区
料服务承诺;根据所缺资料的重要性及必要性适当省略或提 养老发展服务中心
中国平安财严堡险辰讶有胶
公司陕西分公哈同专用章
供其他变通的解决方式;我司同时提供法律援助、心理慰藉
等个性化服务;理赔结束后,服务小组进行电话回访;另外 投权代表(签宇){煦 授权代表(签夕
考虑到本项目的重要性及特殊性,对于甲方可认定责任的事
故不设报案时效。 )N年丿月冫日
第十章 其他
第二十条本合同期限为一年,具体期限为2024年1月
⑦v(年∑月乙日
1日零时起至2024年12月31日二十四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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