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大理卷烟厂公有住房安全整改及修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大理卷烟厂公有住房安全整改及修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云南 大理白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理卷烟厂 |
招标代理机构 | 昆明华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大理卷烟厂公有住房安全整改及修缮改造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大理卷烟厂公有住房安全整改及修缮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大理卷烟厂公有住房安全整改及修缮改造工程已获批准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
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大理卷烟厂公有住房安全整改及修缮改造工程。
2.2项目编号:2363010301010030。
2.3招标范围:
(1)设计部分:根据招标人要求,结合施工内容,按照国家法律、技术规范等要求完成室内装修方案设计
和施工图设计(含设计概算)。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上述设计工作、完成全套成果资料制作、施工过程
中及施工完成后提供相关服务等。
(2)工程施工部分:完成本项目范围内装修工程,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楼顶防水处理、更换太阳能、卫
生间洁具拆除及更换、整屋地面处理、门窗拆除及更换、配套的给排水、电路改造及部分功能性改造等。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4项目地点:大理市下关街道建设路41号烟厂小区。
2.5工期要求:
(1)设计周期: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30日历天;
(2)施工工期: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之日起12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满足招标人要求。
(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 (GB50300-2013)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及相
关行业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确保工程施工一次性验收合格。
2.7项目金额:约269万元(含增值税)。
2.8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
2.9出资比例: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
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丙级及以
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
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人员要求:
设计负责人:具有工程类高级职称,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及2023年6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
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施工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劳动合同及2023年6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
料。
(4)信誉要求:
①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名单;
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黑名单”;
④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刑事案件”专栏查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2017年10月15日
至今无向烟草行业人员行贿的情况;
⑤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行贿人未被正式列入烟草行业或云南中烟发布的“存在行贿行为供
应商名单”,或曾被列入上述名单,但禁入期限届满的。
财务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清算(含自行清算、强制清算、破产清算)
状态,未出现被法院强制执行的情况。提供2020年至2022年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
告。(注:若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或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或证明材料及说
明)。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由两家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招标文
件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两家(含牵头人) ,且联合体牵头人须是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
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
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③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的
某一方违反合同,招标人都有权要求其中的任何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
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⑥若为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格式涉及到盖章、签署的地方,可以由联合体牵头方盖章、签署,但联合体协
议书必须双方盖章、签署。
注: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
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投标人的规定,自
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4)投标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存在弄虚作假被查证属实
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
3.2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2月6日,每天上午08:30时至12:00分;下午14:00时至17:00分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获取资料: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原件。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①搜索关注“华辰招标”微信公众号,点击“招标公告”找到需要参与的项目公告,在
公告页底部点击“立即报名”并按要求填写信息和上传“招标文件获取资料”原件扫描件(首次登录须按要求完成单
位信息绑定)。②在“华辰招标”微信公众号完成招标文件获取的,无须到现场办理。(联系电话:0872-
3097895)
4.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备注:(1)逾期递交的资料不予接受。提供资料中被查证有虚假信息的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
格;(2)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3月1日09时00分。
5.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大理市建设东路191号大理卷烟厂二楼评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烟草总公司网站”、“红塔集团网站”、“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原“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以
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同时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
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理卷烟厂
联络地址: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下关街道建设东路191号
招标代理单位:昆明华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络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900号颐高数码中心A座15楼
邮 编:650224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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