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佤山机场光伏发电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佤山机场光伏发电项目一期EPC总承包工程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云南 临沧市 | 采购单位 | 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佤山机场光伏发电项目一期EPC总承包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佤山机场光伏发电项目一期 EPC 总承包工程 招标公告(招标编号:YDZFG20240091)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临沧市
一、招标条件
本佤山机场光伏发电项目一期 EPC 总承包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4872.02 万元,招标人为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正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佤山机场光伏发电项目一期 EPC 总承包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佤山机场光伏发电项目一期 EPC 总承包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正 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1 月 22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1 月 29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2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网上上传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2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沧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他
招标公告
佤山机场光伏发电项目一期 EPC 总承包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佤山机场光伏发电项目一期 EPC 总承包工程,以云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 2312-530927-04-01-382535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 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对佤山机场光伏发电项目一期 EPC 总承包工程(招标编号:YDZFG20240091)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招标结果确定后待项目通过国资国企决策审批流程后由招标人所属的项目公司与承 包人正式签署 EPC 总承包合同。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项目名称:佤山机场光伏发电项目一期 EPC 总承包 2.1.2 建设地点:云南省临沧市沧源县糯良乡。
2.1.3 工程规模:
沧源佤山机场光伏发电工程位于云南省临沧市沧源县糯良乡,距离临沧市直线距离约 100 公 里,场址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 99.3692°,北纬 23.2725°,海拔高度 1891 米。建设场址为 机场周围朝向较好的边坡,边坡总体较为平缓平整,建设条件较好。建设点周围无高山遮挡,地形开阔,光照资源充足,场址区附近有多条道路通过,交通条件较好。沧源佤山机场光伏 发电工程总装机容量为 55.04MWac,共分为两期进行建设。本工程为佤山机场光伏发电项目 一期,安装容量为 30.14MWp,额定容量为 24.96MWac。
2.1.4 标段划分:本工程仅一个标段。
2.1.5 项目总投资:工程静态总投资(含送出)14872.02 万元。
2.2 招标范围及要求
佤山机场光伏发电项目一期 EPC,包含项目勘察设计、设备及材料采购(不含光伏组件)、光伏场区、集电线路、110kv 升压站建筑安装工程及其他服务。其中,光伏组件由招标人通 过公开招标进行采购,并分别由招标人、中标人与 EPC 总承包单位签订三方供货合同,合同 金额包含在 EPC 总包合同中。
主要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佤山机场光伏发电项目一期 EPC 总承包工程在招标人办理的用 地红线范围内开展全部工程(除送出线路及对侧改造工程以外,以项目本体各回送出线路的 开关站出线起点为界)的施工图勘察设计,办理涉及航空安全管理需开展的净空、电磁、眩 光等安全评估及相应的手续,设备(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及 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预防性试验、系统调试,涉网试验(按照云南
省电网公司要求的全部试验进行),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含各项专题、阶段验收、竣工等验收),移交生产,达标投产验收,性能质量保证,生产准备相关工作,工程质量保 修期限的服务等内容,同时也包括质保期内所有专用工具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 提供服务,办理并网手续、调度及供电手续、施工期临时征地协调、地方关系协调并承担相 关配合协助工作等,不含业主单位按照地方政府或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单独缴纳的行政性费 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规范书”。
2.3 计划工期:
本工程项目计划工期:拟于 2024 年 3 月 1 日开工,2024 年 6 月 15 日前完成并网,实际开 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开工通知为准。
2.4 质量标准及要求
2.4.1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能源局电力可靠性管理和工程质量监督中心发布的《电力建 设工程现行管理文件及技术标准名录《2023 版)》相关内容、《光伏发电工程设计导则》、国 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的设计标准、规范和规程的要求,确保设计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符合项目实际,且确保设计成果资料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并取得批复 文件,并对所提供的成果质量负终身责任。
2.4.2 采购要求的质量标准:提供的设备和材料是全新的、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质量标准、有关手续完备、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实现高水平达标投产,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设 计值,满足接入电网要求,创国内同地区、同期、同类型工程先进水平,同时满足招标文件 各项技术要求。
2.4.3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及电力行业现行相关的强制性标准、质量验收(或检验评定)标准及规范的要求,工程经最终质量验收评定,所有建筑安装工程合格率 100%,单位工程优良率 100%,保证电力设施的正常运行及设施设备的安全,并确保一次性 验收合格。
2.5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施工配置满足本招标所有项目高峰期施工需要。
2.6 标段划分:本工程仅一个标段。
2.7 本次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营业执照: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各成员方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 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提供有
效的营业执照;
3.1.2 信誉要求: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各成员方目前均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 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提供书 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各成员方均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各成员方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起至今,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未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 并停止或暂停授权(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4)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各成员方均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投标 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天现场查询结果为准)(5)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各成员方均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开标当天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6)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各成员方均须如实说明 2021 年 1 月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 相关情况,并说明当前有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 和诉讼,并承诺涉及诉讼事件不影响投标人在本投标项目的履约能力。
3.1.3 财务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各成员方财务状况良好,具有顺利完成本招标 项目的服务能力,提供近三年(2020 年、2021 年、202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审计机 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审计报告。成立不满 3 年的企业(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成立年度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其他审计机构审 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成立不满 1 年的企业(以营业执照成立日期为准),提供自成立 至投标截止日止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1.4 安全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各成员方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起至 今)未发生政府安全监管部门通报的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投标人负主要或次要责任的),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以下条件须同时具备):
(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勘察设计方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 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应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施工方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按《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实施办法》(建市<2010>210 号)可承接电力工程施工总承 包的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提供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施工方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扫描件并加 盖公章)。
3.2.2 投标人业绩要求(针对独立投标人和联合体投标人须满足相应要求):
(1)独立投标人:
提供近 5 年(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承担过至少 1 项不小于 20MW 光伏发电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 EPC 总承包业绩。(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为 EPC 总承包合同或 设计施工总承包合同的扫描件,合同须包含签字盖章页、签订时间页、工程范围页、合同金 额页,未提供视为无效业绩)。
(2)联合体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提供近 5 年(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之 日为准)承担过的至少 1 项不小于 20MW 光伏发电工程施工业绩(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为施工 承包合同或协议书的扫描件,内容须包含签字盖章、签订时间、工程范围、合同金额,未提 供视为无效业绩)。
2)投标联合体中承担勘察、设计任务的单位提供近 5 年(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以合同 签订之日为准)承担过的至少 1 项不小于 20MW 光伏发电工程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 同或协议书的扫描件,内容须包含签字盖章、签订时间、设计范围、合同金额,未提供视为 无效业绩)。
注:联合体投标人设计方、施工方提供的类似业绩仅分别适用于自身使用。
3.2.3 拟派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总负责人(在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中职务应明确“项目总负责人”,未备注视为不满足资质要求):
①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
②必须为本公司的在职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和近期(2023 年 7 月至 12 月)社保证明材料;
③提供近 5 年(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身份完成过至少 1 个 20MW 及以上容量国内光伏电站 EPC 总承包工程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 公司任命文件或合同的扫描件,须能证明其是项目负责人);
④本项目在建期间,不得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注:针对联合体投标人,项目总负责人可提供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身份完成的 20MW 及以上及以上容量国内光伏电站的施工承包业绩。
(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
①具有电力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含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②提供近 5 年(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至少具有 1 个 20MW 及以上容量国内光伏电站工程 担任设计负责人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公司任命文件或合同的扫描件,须能证明其是项目设 计负责人);
③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及近期(2023 年 7 月至 12 月)社保 证明材料。
(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
①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及近期(2023 年 7 月至 12 月)社保证明材料;②具有电气或土建类专业高级工程师(含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③提供近 5 年(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至少具有 1 个 20MW 及以上容量国内光伏电站工程 技术负责人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公司任命文件或合同的扫描件,须能证明其是技术负责人)(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安全负责人:
①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及近期(2023 年 7 月至 12 月)社保证明材料;②具有工程师(含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③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④提供近 5 年(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今)至少具有 1 个 20MW 及以上容量国内光伏电站工程 安全负责人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公司任命文件或合同的扫描件,须能证明其是安全负责人)3.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独立法人不得 超过 2 家,由一个勘察设计单位和一个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必须明确牵头人,由投标人自 行确定。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分工认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 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4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 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书面承诺或相关证明材料)。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 月 22 日至 2024 年 1 月 29 日 18 时 00 分,登录全国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选择“临沧市”),凭企业数字 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 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 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数字证书(CA)详见其办理流程,交易平台技术支持服务电话:010-86483801;在线服务 QQ:400961899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 年 2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
5.2 递交方式:网上上传,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完成所有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 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如因修改重新上传投标文件后,需再 次确认并打印回执)。
6.开标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 2024 年 2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
6.2 投标文件的递交: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登录全国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电 子投标文件的递交,且完成电子签名确认,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以确保文件上传 成功。投标文件在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签名确认的,视为无效投标,不能进入开标阶段。同时,投标人应自行下载已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并进行查看、解密和核验投标文件,以确 保上传投标文件的正确性。
6.3 其他要求: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 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有关要求的通知》(云发改办招投标〔2020〕108 号)、《云南省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行网上智能开标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网上智能开标及远程 解密:
(1)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按照《网上智能开标远程解密 操作指南(投标人)》完成远程解密、查看开标一览表等相关操作。本项目解密时间为 1 小 时,若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完成所有投标文件解密,则视为无效投标,不再进入评标阶段。(2)因开标系统、开标现场网络、设备及其他特殊原因,导致不能正常解密投标文件的,经核实和上报相关部门同意后,可再次下达网上解密指令来延长解密时间。
(3)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在线提出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回复。在规定的异议询问 时间内未提出异议的,则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热线:010-86483801,QQ:4009618998。
7.异议(质疑)及投诉:
7.1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提 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会上当场提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 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7.2 鉴于已经实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和在线监督,异议及投诉可以通过线上方式进行,也可 采用线下纸质方式进行。直接参与具体项目交易的投标人线上异议及投诉,需使用 CA 数字 证书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投标人”模块进 行提交,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网“交易监督”模块进行提交。
7.3 投诉人不得以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 正常进行。投诉人可以直接投诉,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通过线上方式办 理投诉事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扫描上传。代理人采用纸质方式办理投诉事 务的,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给行政监督部门,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 代理权限和事项。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地址:https://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临沧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 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公开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
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中路 616 号云南能投集控综合楼 9 楼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 座 15 楼(奥斯迪商务中心 B 座 15 楼)
联系方式:(0871)***
联系人:沈灿、王庆、宁威、邱海旭、蔡慈进、熊媛、曹魁、申靖、曾桂华、赵德武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沧源佤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云南能投新能源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日新中路 616 号云南能投集控综合楼 9 楼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 座 15 楼(奥斯迪商务中心 B 座 15 楼)
联 系 人: 沈灿、王庆、宁威、邱海旭、蔡慈进、熊媛、曹魁、申靖、曾桂华、赵德武 电 话: (0871)***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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