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盘龙路25号院主楼外立面及零星配套设施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EPC)

所属地区:云南昆明市 发布日期:2024-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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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昆明市 采购单位 昆明交投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盘龙路25号院主楼外立面及零星配套设施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EPC)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盘龙路25号院主楼外立面及零星配套设施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EPC) (招标编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昆明市 一、招标条件 本盘龙路25号院主楼外立面及零星配套设施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EPC)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1149万元,招标人为昆明交投城市投 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金碧街道,项目用地北侧临昆明金碧 老年公寓,南侧敬德巷,西侧临东寺塔花园,西侧临崇善街。本项目为盘龙路25号院建筑 外立面改造。建筑共19层,裙楼4层,以上主楼为15层。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 本次改造范围为盘龙路25号院的外立面改造,由于建筑建成时间较久,现在外立面瓷砖存 在脱落问题,存在较大的风险,本次改造旨在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对盘龙路25号院的外 立面瓷砖进行铲除,对裙房的石材进行更换,主楼铲除瓷砖以后采用仿石漆漆涂料进行喷涂, 石材拆除以后采用仿石漆进行更换,对建筑的外窗进行更换,清洗外立面幕墙及更换损坏的 幕墙。以及该楼零星的改造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盘龙路25号院主楼外立面及零星配套设施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盘龙路25号院主楼外立面及零星配套设施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EPC))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同时满足: (1)设计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工程行业设计(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施工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均需有良好 的财务状况并分别提供),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 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初年提供)。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①近三年(2021-至今)承担过下述类似业绩,已完成或正在实施均可:总投资700万元以 上改造或建筑工程设计至少1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 证明等相关材料。 ②近三年(2021-至今)承担过下述类似业绩,已完成或正在实施均可:合同金额700万元 以上改造或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至少1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 工验收证明等相关材料。 3.5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①设计负责人: 应具有注册建筑师及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近三年(2021-至今)以设计负责人身 份承担过1个总投资700万元以上改造或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拟派设计负责人提供与投标人 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缴费证明。 ②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具有中级(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颁发的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为建筑工程),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 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缴费证明。 近三年(2021-至今)作为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至少1个(合同金额700万以 上改造或建筑工程施工),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等 相关材料,证明材料中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单位提供承诺书) ③施工技术负责人 应具有中级(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需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与投标人 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缴费证明。 3.6项目组成员: 拟派的设计团队不少于6人,其中注册建筑师至少1人、注册结构工程师至少1人、注册公 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至少1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至少1人、注册电 气工程师(供配电)至少1人、注册造价工程师至少1人,均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与 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缴费证明。 拟派的施工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拟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质检员)、材料员、标 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等需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均需提供相关岗位证书及与投标 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缴费证明。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必须 满足招标公告附表的要求。 3.7投标人信誉: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 市场准入等情形。近三年(2021-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未因不良记录被禁止投 标资格。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提供 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的查询截图)。 3.8 投标人承诺书:符合招标文件格式要求。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由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 共同参加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须达到本公告第3.1-3.9规定要求; (2)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主体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并以项目经理为本项目的总负 责人。 (3)本项目仅接受2家以内(含2家)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报名参加投标。 (4)联合体各方之间均应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最终以联 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工作内容确定资质要求; (6)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 标。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1月17日17时00分到2024年01月24日23时59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网上公告时间内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 址http://ggzy.yn.gov.cn/,点击切换至“昆明市”),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 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 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 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2月0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ggzy.yn.gov.cn/,点击切换至“昆明市”),投标 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 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0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明开标室2)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盘龙路25号院主楼外立面及零星配套设施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EPC)已向 昆明市西山区发展和改革局备案,备案号(2401-530112-04-01-393350),招标人为昆明交 投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内容 2.1项目名称:盘龙路25号院主楼外立面及零星配套设施改造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EPC)。 2.2项目地点:昆明市。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金碧街道,项目用地北侧临昆明金碧老年公 寓,南侧敬德巷,西侧临东寺塔花园,西侧临崇善街。本项目为盘龙路25号院建筑外立面 改造。建筑共19层,裙楼4层,以上主楼为15层。建筑结构形式为框架剪力墙结构。本次 改造范围为盘龙路25号院的外立面改造,由于建筑建成时间较久,现在外立面瓷砖存在脱 落问题,存在较大的风险,本次改造旨在解决存在的安全问题,对盘龙路25号院的外立面 瓷砖进行铲除,对裙房的石材进行更换,主楼铲除瓷砖以后采用仿石漆漆涂料进行喷涂,石 材拆除以后采用仿石漆进行更换,对建筑的外窗进行更换,清洗外立面幕墙及更换损坏的幕 墙。以及该楼零星的改造工程。 2.4招标范围: (1)工程设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等满 足施工要求的所有设计内容,并配合完成工程设计有关报批、审批工作,完成全套设计成果 资料制作,配合招标人报批报建、专家咨询、资料收集等相关工作,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全过 程设计服务及协调工作,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等后续跟踪服务,具体工作内容及要 求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工程施工部分:外墙改造:避免现状瓷砖及石材脱落掉落的危险,根据原来的质感和 颜色更换仿石漆,更符合如今对建筑形象的审美需求,面积:7283.7m²; 外窗更换:解决 窗子老旧变形推拉困难等问题,新更换外悬窗室内隔音效果好,利于创造安静的办公环境, 室内保温隔热效果好,减少空调和电暖气使用机率,有效降低能耗,面积1902.29m’;幕 墙清洗更换更换损坏的幕墙及构件,消除安全隐患,清洗幕墙让建筑焕然一新,面积 176504 m²;零星配套设施改造等工作,具体以招标人委托为准。 注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中标人 需配合招标人完成范围调整后的以上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中标价的理由。 2.5招标规模:约114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1116万元,设计费:约33万元)。 2.6服务周期: 2.6.1设计周期为20日历天。 2.6.2大楼外立面改造计划工期130个日历天,开工时间以本项目监理单位书面开工通知为 准。 2.6.3零星工程工期以实际项目要求为准。 2.7质量要求: (1)工程设计部分: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并满足招标人就本项目设计提 出的要求,应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 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对所提供的设计成果负终身质量责任。 (2)工程施工部分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行业)、云南省及昆明市等现 行的相关质量标准,确保工程施工一次性验收合格。 2.8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0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同时满足: (1)设计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工程行业设计(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施工企业)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单位均需有良好 的财务状况并分别提供),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 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初年提供)。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①近三年(2021-至今)承担过下述类似业绩,已完成或正在实施均可:总投资700万元以 上改造或建筑工程设计至少1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 证明等相关材料。 ②近三年(2021-至今)承担过下述类似业绩,已完成或正在实施均可:合同金额700万元 以上改造或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至少1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 工验收证明等相关材料。 3.5主要管理人员要求: ①设计负责人: 应具有注册建筑师及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近三年(2021-至今)以设计负责人身 份承担过1个总投资700万元以上改造或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拟派设计负责人提供与投标人 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缴费证明。 ②施工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具有中级(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专业为建筑工程)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颁发的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为建筑工程),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应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 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缴费证明。 近三年(2021-至今)作为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至少1个(合同金额700万以 上改造或建筑工程施工),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等 相关材料,证明材料中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否则不予认可。 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单位提供承诺书) ③施工技术负责人 应具有中级(工程师)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需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与投标人 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缴费证明。 3.6项目组成员: 拟派的设计团队不少于6人,其中注册建筑师至少1人、注册结构工程师至少1人、注册公 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至少1人、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至少1人、注册电 气工程师(供配电)至少1人、注册造价工程师至少1人,均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与 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缴费证明。 拟派的施工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拟派的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质检员)、材料员、标 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等需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均需提供相关岗位证书及与投标 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缴费证明。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必须 满足招标公告附表的要求。 3.7投标人信誉: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 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被项目所在地政府或国家部委禁止 市场准入等情形。近三年(2021-至今)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未因不良记录被禁止投 标资格。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提供 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的查询截图)。 3.8投标人承诺书:符合招标文件格式要求。 3.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由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 共同参加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须达到本公告第3.1-3.9规定要求; (2)联合体应以承担施工任务的主体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并以项目经理为本项目的总负 责人。 (3)本项目仅接受2家以内(含2家)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报名参加投标。 (4)联合体各方之间均应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 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最终以联 合体协议书中规定的工作内容确定资质要求; (6)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 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网上公告时间内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ttp://ggzy.yn.gov.cn/,点击切换至“昆明市”),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电子 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 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 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网上公告时间为准。 5.2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ggzy.yn.gov.cn/,点击切换至“昆明市”),投标 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 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其他:根据《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全面启用智能开标的补充通知》(昆政务笺 【2021】2号文)的规定,本项目开标采用“智能开标”的方式,开标网址为:云南省公共 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点击切换至“昆明市”)。请投标人提前 登录平台下载并熟悉《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智能开标系统操作手册(适用投标人/ 供应商)》。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相应的回复。 6.发布公告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点击切换 至“昆明市”)、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昆明交投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诚信路50号领东国际21楼 联系人:封工 电 话:0871-63816892 招标代理机构: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东风东路23号恒隆广场写字楼 4901 联系人:王工 电 话:18987463650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昆明交投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诚信路50号领东国际21楼 联系人:封工 电 话:0871-6381689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晨越建设项目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盘龙区东风东路23号恒隆广场写字楼4901 联系人: 王工 电 话: 19987632376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4(2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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