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蒙自市卫生提升服务与数字医疗项目(资源扩容)(EPC)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4-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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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 采购单位 蒙自市大健康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宏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蒙自市卫生提升服务与数字医疗项目(资源扩容)(EPC)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蒙自市卫生提升服务与数字医疗项目(资源扩容)(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蒙自市卫生提升服务与数字医疗项目(资源扩容)(EPC)4a3744bf-b17b-49d5-b3d3-81c82eec44f6
资金来源: 国资 0.0% 自筹 20.77% 贷款 79.23% 外资 0.0% 4a3744bf-b17b-49d5-b3d3-81c82eec44f6
建设规模: 数据和信息相关服务及配套、远程医疗系统、云影像、HRP、集团协同、区域网络升级、公共卫生平台建设等公共卫生数字化、信息化设备约800项(套)4a3744bf-b17b-49d5-b3d3-81c82eec44f6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其它 工程类型: 其他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蒙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01-16 08: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蒙自市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0873-3725981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蒙自市大健康产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经办人: ***
办公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宏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经办人: ***
办公电话: *** 移动电话: ***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ZH532500202300018001001
标段名称: 蒙自市卫生提升服务与数字医疗项目(资源扩容)(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01-22 17:3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2-06 09:00
开标地点: 蒙自市开标室1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37864.68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数据和信息相关服务及配套、远程医疗系统、云影像、HRP、集团协同、区域网络升级、公共卫生平台建设等公共卫生数字化、信息化设备约800项(套)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蒙自市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组成数量不得超过4家(包含4家),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且负责本项目施工工作的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资质要求: (1)设计部分: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含: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及以上资质;
(2)施工部分: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的企业或联合体。
项目负责人资格: 拟任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1)拟任施工项目经理要求:①具备国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注册证书(专业为通信与广电工程或机电工程)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须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并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有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②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③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在建的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牵头方须提供)
(2)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相关专业)资格且必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建筑相关专业)及以上技术职称,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为准)。(新成立的公司按公司实际情况提供社保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设计方须提供)
(3)其他人员配备要求:
①设计主要人员由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自身实力进行拟派;
②所有拟派项目人员均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业绩要求:
其他: 3.1投标人应具备经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3.2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资质要求:
(1)设计部分: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含: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专项资质)及以上资质;
(2)施工部分: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的企业或联合体。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应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近三年(2020年至今)无重大违法记录;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及《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文件精神,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投标人需提供上述记录的网页查询截图,截图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格式自拟)
(2)投标人需提供质量承诺、工期承诺、项目经理无在建(待建)项目承诺、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不更换及常驻现场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承诺、按时支付农民工工资承诺和企业信誉承诺(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投标人格式自拟)。
3.4财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经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报表及报告(注: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相关证明材料;若公司成立满足1年以上但不满足3年的,须提供成立至今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则只须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3.5拟任项目主要人员要求:
(1)拟任施工项目经理要求:①具备国家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注册证书(专业为通信与广电工程或机电工程)且必须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如注册单位曾有变更的,须提供注册单位变更记录;并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有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②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③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在建的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牵头方须提供)
(2)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建筑相关专业)资格且必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建筑相关专业)及以上技术职称,设计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职工,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以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为准)。(新成立的公司按公司实际情况提供社保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设计方须提供)
(3)其他人员配备要求:
①设计主要人员由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以及自身实力进行拟派;
②所有拟派项目人员均须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组成数量不得超过4家(包含4家),牵头人必须为具备施工资质且负责本项目施工工作的单位,并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按招标文件要求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各方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6)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7)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
3.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5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02-06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公告发布登记表.pdf2024-01-15 01:06:52
2蒙自市卫生提升服务与数字医疗项目招标公告.docx2024-01-15 13:34:44


温馨提示: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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