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玉溪北市区城市商务中心配套住宅建设项目全过程代开发及营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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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云南 玉溪市 | 采购单位 | 玉溪玖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嘉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玉溪北市区城市商务中心配套住宅建设项目全过程代开发及营销服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上海复地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项目名称: | 玉溪北市区城市商务中心配套住宅建设项目全过程代开发及营销服务 | ||||||
标段编号: | ZH530400202300175001001 | 标段名称: | 玉溪北市区城市商务中心配套住宅建设项目全过程代开发及营销服务 | ||||
招标人: | 玉溪玖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人地址: | 红塔区李棋街道办事处B幢403室 | ||||
招标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代理: | 云南嘉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地址: | 玉溪市红塔区凤凰路131号AD11文化创意园5幢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 | *** | ||||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 综合交易 | 工程类型: | 服务采购 |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25000 | 开标时间: | 2024-01-11 09:00 | ||||
拦标价(费率或单价等): | 1 项目投资净收益率不低于3.52%; 2 项目全过程代开发服务费,不超过货值的3.60%; 3 项目营销服务费,不超过销售货值的3.00%。 |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 玉溪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01-12 14:30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4-01-17 18:00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估法 | ||||
评标结果是否对外发布: | 对外发布 | 公示性质: | 正常 | ||||
拟中标人情况说明: | 拟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 ||||||
评标情况: | 本项目共有4家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有3家单位通过初步评审(含清标评审、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通过初步评审的3加投标单位进行详细评审,并按照各投标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三名中标候选人。具体详见评标报表。 | ||||||
异议、投诉、监督渠道及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该项目中标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结束日期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纪检监察部门实名书面投诉。 | ||||||
中标候选人信息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上海复地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代码: | 91310101MA1FPBY563 | ||||||
联合体投标单位: | 无 | ||||||
联合体投标单位代码: | 无 | ||||||
是否拟中标人: | 是 | ||||||
评标排名: | 1 | ||||||
价格类型: | 费率或单价等 | ||||||
报价: | 1、项目投资净收益率3.52%; 2、项目全过程代开发服务费:货值的3.60 %; 3、项目营销服务费用:销售货值的 3.00 %。 | ||||||
得分: | 80.29 | ||||||
项目负责人: | 曹晨毅 | ||||||
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工期(交货期): | 整体管理服务期限暂定为:【72】个月(实际以总体开发建设周 期目标达成后满一年止)。其余内容详见质量描述处。 | ||||||
质量: | 质量目标:符合设计要求,符合国家和项目所在地现行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的合格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①整体管理服务期限暂定为:【72】个月(实际以总体开发建设周 期目标达成后满一年止)。 ②本项目总体开发建设周期暂定为:【60】个月(实际以合同签订 生效之日起至项目达到销售目标,且项目全部开发建设完成并通过 竣工验收备案及完成房屋交付止)。以上时间目标暂为估算,中标 人在中标后【15】日内将项目整体全景开发计划方案提交招标人确 认(项目整体全景开发计划方案需明确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进行调整 的内容及方式),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签订合同。 ③本项目若分期开发、销售,首批项目团队到岗后【45】日内将项 目整体销售计划方案提交招标人确认,并根据项目分期情况在每一 期取得施工许可证后【30】日内将当期销售执行方案提交招标人确 认。项目已销售面积(以买受人与招标人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 并完成备案为准)达到地上可销售面积的【90】%及地下可销售面 积的【60】%,上述目标均完成并履行完竣工验收与房屋交付义务后,方可视为该期全过程代开发及营销服务目标达成。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投标人资质等级: | 房地产开发二级-沪房管开第 02386 号 | ||||||
信誉要求: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企业类似业绩: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杭州绿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代码: | 91330106MA28NB6P6A | ||||||
联合体投标单位: | 无 | ||||||
联合体投标单位代码: | 无 | ||||||
是否拟中标人: | 否 | ||||||
评标排名: | 2 | ||||||
价格类型: | 费率或单价等 | ||||||
报价: | 1、项目投资净收益率3.52%; 2、项目全过程代开发服务费:货值的3.60 %; 3、项目营销服务费用:销售货值的 3.00 %。 | ||||||
得分: | 61.43 | ||||||
项目负责人: | 钱芳斌 | ||||||
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工期(交货期): | 整体管理服务期限暂定为:【72】个月(实际以总体开发建设周 期目标达成后满一年止)。其余内容详见质量描述处。 | ||||||
质量: | 质量目标:符合设计要求,符合国家和项目所在地现行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合同履行期限:①整体管理服务期限暂定为:【72】个月(实际以总体开发建设周 期目标达成后满一年止)。 ②本项目总体开发建设周期暂定为:【60】个月(实际以合同签订 生效之日起至项目达到销售目标,且项目全部开发建设完成并通过 竣工验收备案及完成房屋交付止)。以上时间目标暂为估算,中标 人在中标后【15】日内将项目整体全景开发计划方案提交招标人确 认(项目整体全景开发计划方案需明确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进行调整 的内容及方式),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签订合同。 ③本项目若分期开发、销售,首批项目团队到岗后【45】日内将项 目整体销售计划方案提交招标人确认,并根据项目分期情况在每一 期取得施工许可证后【30】日内将当期销售执行方案提交招标人确 认。项目已销售面积(以买受人与招标人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 并完成备案为准)达到地上可销售面积的【90】%及地下可销售面 积的【60】%,上述目标均完成并履行完竣工验收与房屋交付义务后,方可视为该期全过程代开发及营销服务目标达成。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投标人资质等级: | 房地产开发二级-浙开二 0101-2022-2022-0750 号 | ||||||
信誉要求: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企业类似业绩: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蓝绿双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
单位代码: | 91330110MA2CF86L5B | ||||||
联合体投标单位: | 无 | ||||||
联合体投标单位代码: | 无 | ||||||
是否拟中标人: | 否 | ||||||
评标排名: | 3 | ||||||
价格类型: | 费率或单价等 | ||||||
报价: | 1、项目投资净收益率3.52%; 2、项目全过程代开发服务费:货值的3.60 %; 3、项目营销服务费用:销售货值的 3.00 %。 | ||||||
得分: | 58.29 | ||||||
项目负责人: | 吴金浩 | ||||||
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 / | ||||||
项目负责人业绩: | / | ||||||
工期(交货期): | 整体管理服务期限暂定为:【72】个月(实际以总体开发建设周 期目标达成后满一年止)。其余内容详见质量描述处。 | ||||||
质量: | 质量目标:符合设计要求,符合国家和项目所在地现行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①整体管理服务期限暂定为:【72】个月(实际以总体开发建设周 期目标达成后满一年止)。 ②本项目总体开发建设周期暂定为:【60】个月(实际以合同签订 生效之日起至项目达到销售目标,且项目全部开发建设完成并通过 竣工验收备案及完成房屋交付止)。以上时间目标暂为估算,中标 人在中标后【15】日内将项目整体全景开发计划方案提交招标人确 认(项目整体全景开发计划方案需明确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进行调整 的内容及方式),经招标人确认后方可签订合同。 ③本项目若分期开发、销售,首批项目团队到岗后【45】日内将项 目整体销售计划方案提交招标人确认,并根据项目分期情况在每一 期取得施工许可证后【30】日内将当期销售执行方案提交招标人确 认。项目已销售面积(以买受人与招标人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 并完成备案为准)达到地上可销售面积的【90】%及地下可销售面 积的【60】%,上述目标均完成并履行完竣工验收与房屋交付义务后,方可视为该期全过程代开发及营销服务目标达成。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
投标人资质等级: | 房地产开发二级-浙开二 0101-2022-2022-0426 号 | ||||||
信誉要求: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企业类似业绩: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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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评分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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