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农排用管材生产扩建项目验收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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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云南 大理白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宾川县德福塑料水管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塑料农排用管材生产扩建项目验收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塑料农排用管材生产扩建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公示
一、工程建设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塑料农排用管材生产扩建项目”位于宾川县金牛镇管岗村委会杨公村,原有工程已建一条生产线,产品为管径20-63mm的塑料农排用管材,产能为300t/a;扩建工程新增5条生产线,其中两条为备用,产能增加100 t/a,新增产品管径为75mm、90mm、110mm的塑料农排用管材;扩建后,全厂塑料农排用管材生产线为6条,其中两条为备用,产能为400t/a,产品为管径20-63mm、75mm、90mm、110mm的塑料农排用管材。
扩建工程布置于原有厂房内,不新增用地。扩建后全厂总占地面积1100m2,总建筑面积600m2。项目总投资80万元,环保投资13万元,占总投资16.25%。
(二)环保审批情况及建设过程
2023年6月28日,宾川县发展和改革局出具“宾发改投资备案[2023]108号)”,同意项目备案;
2023年7月,委托云南昊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塑料农排用管材生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同年9月8日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宾川分局出具 “关于塑料农排用管材生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宾环审[2023]13号),同意按照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所述的建设地点、性质、建设规模、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进行建设;
2023年12月17日~12月18日,云南精科环境监测有限公司针对本项目无组织废气、噪声等进行了监测,并出具检测报告“精科检字[2023]12011号”;
2023年12月27日~2024年1月5日,本项目方进行了自检自查,并编制了《塑料农排用管材生产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2024年1月3日,宾川县德福塑料水管厂按要求变更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并取得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2532924MA6KW0BA2F001W);
2024年1月,宾川县德福塑料水管厂按要求进行环保自主验收。
(三)验收范围
本项目为扩建,原有项目相关环保手续完备。本次验收内容主要针对扩建工程,即《塑料农排用管材生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宾川分局“关于塑料农排用管材生产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宾环审[2023]13号)”所包括的扩建工程评价范围和工程内容。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变动情况为调整危废暂存间布局,其余建设内容均未发生变动。通过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对照分析可知,本项目变更的内容没有增加污染物排放量,不属于“《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所列的重大变动的情况。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属于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属于重大变动的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综上所述,本项目将变动情况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三、环保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①项目区做到雨污分流;
②冷却水循环系统一套,包括1个容积为5m3循环水池+1个容积为7m3循环水池+1个冷却塔;
②扩建工程优化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包括1个容积为15m3的化粪池,厨房设置1个油水分离器,1个容积为2m3的生活污水收集池。
(二)废气
①扩建工程优化了原有工程废气处理设施,扩建后全厂生产设备均置于生产车间内,在每条生产线不能封闭的“挤出物料进入喷淋工序的过渡环节”上方安装一个集气罩,合计安装6个集气罩;然后通过管道连接将废气送至“活性炭+UV光氧”处理装置进行处理,要求集气罩收集效率80%以上,“活性炭+UV光氧”处理装置处理效率60%以上,处理达标后经15m排气筒排放。
②封闭注塑及挤出,严禁使用废旧塑料做生产原料;使用颗粒状物料,混合拌料在封闭设备内进行,采用自动上料装置密闭输送进料;封闭破碎,出料口设置防尘。
(三)噪声
①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基础减振;
②生产车间北、南、西三面墙体安装隔音棉;
③合理布局,产噪设备与厂界保持距离,夜间不使用高噪声设备。
(四)固体废弃物
①已按要求在项目区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然后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清运;
②定点堆放包装废料,可回收的回收外卖,不可回收的定期清运处置;
③已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规范建设危废暂存间1个,暂存间按要求分隔成三个区域,分别暂存废机油、废活性炭和废UV管,建设单位承诺废机油、废活性炭产生量到达一定清运量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废UV管则由更换厂家带走。截至验收期间有未产生危险废弃物储存和相应清运记录。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治理设施
经调查,扩建后项目区做到雨污分流,已设置1套冷却水循环系统,包括1个容积为5m3循环水池+1个容积为7m3循环水池+1个冷却塔;已优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已建1个容积为15m3的化粪池和1个容积为2m3的生活污水收集池,厨房已设置1个油水分离器。运营期废水处理设施运行正常,无外排废水。
2、废气治理设施
经调查,扩建后全厂废气污染物非甲烷总烃采取的治理措施为“集气罩收集+活性炭+UV光氧+15m排气筒排放”,集气罩收集效率为80%,活性炭吸附效率约为60%,目前废气处理装置处理效果较好。根据监测报告(精科检字[2023]12011号):本项目非甲烷总烃通过收集处理后经排气筒外排,外排废气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相关排放限值标准;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厂界浓度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相关排放限值标准;生产车间外非甲烷总烃浓度可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监控点处任意一次浓度值限值要求。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运营期噪声以设备噪声为主,经合理布局、封闭隔声、基座固定减震等措施,得到有效控制。根据本项目监测报告(精科检字[2023]12011号)可知,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限值,满足厂界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治理设施
经调查,项目扩建工程运营期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生产固废和危险固废。针对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活性炭和废UV管,项目方已设置了一个5m2危废暂存间。经调查,该危废暂存间已设置标志牌,满足防雨、防晒、防渗要求,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相关要求;目前项目运营期无危废产生,已按要求设置危废暂存间1个,暂存间按要求分隔成三个区域,分别暂存废机油、废活性炭和废UV管,建设单位承诺危废产生量到达一定清运量后,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塑料农排用管材生产中的边角废料和废品破碎后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已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箱和收集桶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清运处置。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满足固废资源化、减量化要求,处理措施合理有效,处理率100%,可满足环保要求。
5、总量控制
污染物总量控制是我国目前环境管理的重点工作,也是建设项目的管理及环境影响评价的一项主要内容,国家下达的总量控制因子为COD、SO2、氨氮和NOx。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本项目属于排污登记,无总量控制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1、工程建设对地表水的影响
本项目扩建工程农用节水管材生产线产生的冷却水经冷却循环系统处理后循环使用,可做到不外排。另外,根据企业运行经验,一般每3个月更新一次,产生的废水中含有一定量SS、无机盐等,为避免排入外环境造成污染,委托清粪车清运至宾川县污水处理厂处理。验收阶段,本项目循环冷却水还未达到更换要求,因此还未委托清运。
扩建工程不新增员工,无新增生活污水。扩建工程优化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厨房废水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排入生活污水收集池用于厂区菜地浇洒,其余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定期委托清粪车清运至宾川县污水处理厂处理。验收阶段,本项目生活污水还未达到清运要求,因此还未委托清运。
2、工程建设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扩建后,运营期全厂产生的废气以非甲烷总烃为主,为无组织排放,通过采取“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UV光氧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外排。本项目易于产生有机废气的塑化、挤管、定型工序设备均为密闭式,因此无组织废气量较少,再经收集处理后满足达标排放要求。
根据监测结果可知,非甲烷总烃浓度现状可达到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的《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引用的以色列标准。本项目的运营不改变周边环境空气质量现状。
3、工程建设对声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生产设备噪声通过封闭隔声、基座固定减震及合理布局等措施得到降低,且项目夜间不生产。经监测可知,周边敏感点杨公村声环境符合标准要求,项目的建设运行未改变区域声环境功能。
4、固体废物影响
本项目固废均得到合理妥善处置,未发生随意倾倒现象,也未因固体废物排放引起环境污染,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通过现场调查、监测及查阅有关文件资料,该项目基本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手续完备,环保组织机构及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基本完善,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环保管理要求,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合格,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第八条所列验收不合格的情形,具备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条件,同意对该项目进行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加强项目区内的环境管理,加强对各环保设施的运维管理,确保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2、禁止使用废旧塑料作为扩建工程的生产原料;
3、做好废机油、废活性炭、废UV管台账记录,加强日常管理,积极配合环保部门的监督检查;
4、运营期产生的危废固废委托有资质的处置单位及时清运处置。
建设单位:宾川县德福塑料水管厂
2024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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