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云南民族大学商铺招租项目竞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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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云南 昆明市 | 采购单位 | 云南民族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云南民族大学商铺招租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项目编号:YDZOF20240014)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云南民族大学和云南旅游职业学院国有资产出租的批复》(云教复〔2023〕106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昆明理工大学和云南民族大学国有资产出租的批复》(云教复〔2022〕104号)、结合招租方实际情况,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云南民族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租方)的委托,对云南民族大学部分商铺公开对外招租,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或组织(以下简称:竞租人)参与竞租。本次公开竞租按有效报价最高者为成交人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介绍
(一)商铺概况
包件代码 | 资产名称 | 经营项目 | 租 期 | 面积㎡ | 评估月租金(元/平方米/月) | 评估价值(租金)(元/年) | 年增长率 | 竞租保证金(元) | 履约保证金(元) | 备注 |
包件1 | 莲花池正街至理楼一层1号 | 竟租人可自报1至2项意向经营项目 | 2024年3月-2028年8月止 | 34.00 | 129 | 52632 | 5% | 面积100㎡以下(不含)的商铺,竞租保证金10万元,面积100㎡以上(含)的商铺竞租保证金20万元 | 履约保证金金额按一年承租金额的租金缴纳 | |
包件2 | 莲花池正街至理楼一层6号 | 竟租人可自报1至2项意向经营项目 | 成交公示期结束的次日起,2028年8月止 | 35.00 | 103 | 43260 | 5% | |||
包件3 | 莲花池正街至理楼一层7号 | 竟租人可自报1至2项意向经营项目 | 成交公示期结束的次日起,2028年8月止 | 36.00 | 101 | 43632 | 5% | |||
包件4 | 体育场看台下5号(一层、二层) | 1至3项意向经营项目 | 成交公示期结束的次日起,2026年1月14日止 | 113(一层)、50(二层) | 211(一层)111(二层) | 286116(一层),66600(二层) | 5% | |||
包件5 | 体育场看台下11号(一层、二层) | 1至3项意向经营项目 | 成交公示期结束的次日起,2026年1月14日止 | 113(一层)、50(二层) | 206(一层)111(二层) | 279336(一层),66600(二层) | 5% | |||
包件6 | 蕙苑食堂大楼一层1号 | 1至3项意向经营项目 | 2024.3-2029.2 | 111.80 | 219.00 | 293810.4 | 5% | |||
包件7 | 蕙苑食堂大楼一层2号 | 1至2项意向经营项目 | 2024.3-2029.2 | 65.40 | 224.00 | 175795.2 | 5% | |||
包件8 | 蕙苑食堂大楼一层3号 | 1至2项意向经营项目 | 2024.3-2029.2 | 93.30 | 219.00 | 245192.4 | 5% | |||
包件9 | 蕙苑食堂大楼一层5号 | 1至2项意向经营项目 | 2024.3-2029.2 | 90.00 | 215.00 | 232200 | 5% | |||
包件10 | 蕙苑食堂大楼一层6号 | 1至2项意向经营项目 | 2024.3-2029.2 | 28.10 | 203.00 | 68451.6 | 5% | |||
包件11 | 蕙苑食堂大楼二层1号 | 1至2项意向经营项目 | 2024.3-2029.2 | 28.10 | 159.00 | 53614.8 | 5% | |||
包件12 | 蕙苑食堂大楼二层2号 | 1至2项意向经营项目 | 2024.3-2029.2 | 30.50 | 159.00 | 58194 | 5% | |||
包件13 | 蕙苑食堂大楼二层3号 | 1至2项意向经营项目 | 成交公示期结束的次日起,2026年1月14日止 | 72 | 156.00 | 134784 | 5% | |||
包件14 | 蕙苑食堂大楼二层4号 | 1至2项意向经营项目 | 2024.3-2029.2 | 71.90 | 156.00 | 134596.8 | 5% | |||
包件15 | 蕙苑食堂大楼二层5号 | 1至2项意向经营项目 | 成交公示期结束的次日起,2028年8月止 | 72.20 | 153.00 | 132559.2 | 5% | |||
包件16 | 惠苑食堂大楼二层6号 | 1至2项意向经营项目 | 成交公示期结束的次日起,2026-01-14止 | 69.2 | 153.00 | 127051.2 | 5% | |||
包件17 | 蕙苑食堂大楼二层8号 | 1至3项意向经营项目 | 2024.3-2029.2 | 112.70 | 147.00 | 198802.8 | 5% | |||
包件18 | 荷苑3、4号 | 超市 | 成交公示期结束的次日起,2026-01-14止 | 荷苑3号:28 荷苑4号:28 | 220.00 | 147840 | 5% |
说明:(1)“竞租保证金”为竞租开始前向代理机构缴纳的保证金,未成交人的竞租保证金在结果公示期(公示期为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竞租人。成交人的竞租保证金在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后无息退还。
(2)成交人须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人未按本条约定时限内领取成交通知书的,视为成交人放弃成交资格。
(3)“履约保证金”为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向招租方缴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成交人未按本条约定时限内缴纳履约保证金,视为成交人放弃成交资格。
(4)成交人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第一年租金。成交人未按本条约定缴纳第一年租金,视为成交人放弃成交资格。
(5)成交人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且缴纳履约保证金和第一年租金后,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成交人未按本条约定签订租赁合同,视为成交人放弃成交资格。
(6)成交人放弃成交资格,或因违反本招租文件约定视为成交人放弃成交资格的,成交人已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和已缴纳的第一年租金不予退还(已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和已缴纳的第一年租金归属招租方)。
(7)年租金报价低于上表中的“评估价值(租金)”规定的,视为无效报价。
(8)承租人装修时不得改变商铺的主体结构,装修方案须报招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装修。
(9)在租赁期间:①商户如需改变使用范围,方案需经招租方书面同意方可执行。禁止从事煎、炸、烧、烤、煮等各类餐饮,禁止售卖凉菜、卤菜、水果捞等食品,禁止售卖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上级监管部门、云南民族大学及招租方禁止售卖的物品,所有包件均不得销售酒类、管制刀具或有毒有害商品,不得从事卡拉OK、酒吧、网吧、录像室、电子游戏等影响学生身心健康及有噪音、污染环境、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项目及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经营的项目,在经营过程中如产生废水、废弃物须按招租方要求进行处理。②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任何意外,一切责任由承租人承担,招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③如发生打架、斗殴、无良经营等恶意经营的情况,对招租方造成严重影响的,招租方可以无条件终止与经营者的承包合同,经营者依法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④销售商品及服务项目收费水平不得高于周边高校同品类价格。
(10)相关水电费、税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缴纳。
(11)竞租人一经办理竞租报名手续,即视为对标的现状无异议,并对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瑕疵以及由其可能造成的风险表示认可。商铺经营存在市场风险,各竞租人应充分考虑各项风险因素后进行报价,自行承担任何风险。
(12)在本项目租赁经营期间,如发生不可预见的国家政策影响导致该租赁经营地点被强制拆除或国家政策不允许招租方继续租赁的,合同可即刻终止,后续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13)本项目所有商铺均不允许分包、转包,如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租户,招租方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履约保证金将不再退还,如对招租方造成其他影响的,由商户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14)食品经营类商铺需向保险公司购买食品安全险。
(15)考核要求:按照《云南民族大学商铺服务质量考核细则(试行)》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签下一年合同的依据。考核不合格招租方有权不再续签租赁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招租方进行赔偿。
(二)租金缴纳方式:先交租金后用房,每壹年为一个交付期(每年按照12个月计)。第一年成交人在付清当年租金后签订租赁合同,第二、三年租金在每年度租赁期到期前30天内付清,最后一年不满一年按月计算租金,不满一个月的按日计算租金 。
二、资格要求
竞租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如发现潜在竞租人不符合下列任何一条,将被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提供虚假材料或承诺谋取中标的,招租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保证金):
1.潜在竞租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自然人。
2.竞租人(自然人)资格要求:
2.1竞租人(自然人)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加本人签字或签章);
2.2竞租人(自然人)参加本项目公开招租活动前未出现违法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记录(复印件加本人签字或签章),查询记录中显示的“已选条件”须包含竞租人(自然人)姓名,若搜索结果中出现同名同姓情况须提供非本人的书面声明(原件加本人签字或签章);
2.3竞租人(自然人)参加本项目公开招租活动前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加本人签字或签章)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综合查询被执行人”界面查询结果,所有查询条件须完整填写,执行法院范围须为全国法院(包含地方各级法院)(复印件加本人签字或签章);
2.4提供竞租人(自然人)参加公开招租活动前30日内由银行开具的有效的资金存款证明(原件或复印件本人签字或签章);
2.5本次公开招租不接受招租方(云南民族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或云南民族大学教职工参加,不接受招租代理机构(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参加;提供竞租人(自然人)非招租方(云南民族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或非云南民族大学教职工,且非招租代理机构(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的书面声明(原件加本人签字或签章);
2.6竞租人(自然人)与其他竞租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相关竞租文件按无效处理;提供竞租人(自然人)与其他竞租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不为同一人,且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书面声明(原件加本人签字或签章);
2.7竞租人(自然人)若商铺经营食品类,须提供在承租后一个月内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其他相关证照的书面承诺(原件加本人签字或签章)
3竞租人(法人)资格要求:
3.1竞租人(法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竞租人(法人)参加公开招租活动前未出现违法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查询记录中显示的“已选条件”须包含竞租人(法人)名称;
3.3竞租人(法人)参加本项目公开招租活动前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综合查询被执行人”界面查询结果,所有查询条件须完整填写,执行法院范围须为全国法院(包含地方各级法院)(复印件加盖公章);
3.4提供竞租人(法人)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自竞租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5提供竞租人(法人)参加本项目公开招租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竞租人(法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6竞租人(法人)在本项目竞租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公开招租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复印件加盖公章);
3.7本次公开招租不接受招租方(云南民族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或云南民族大学教职工直接控股或有管理关系的竞租人(法人)参加,且不接受招租代理机构(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直接控股或有管理关系的竞租人(法人)参加;提供竞租人(法人)非招租方(云南民族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工作人员或非云南民族大学教职工直接控股或有管理关系的法人,且非招租代理机构(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直接控股或有管理关系的法人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8竞租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与其他竞租人(自然人)为同一人或者竞租人(法人)与其他竞租人(自然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相关竞租文件按无效处理;提供竞租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与其他竞租人(自然人)不为同一人,且竞租人(法人)与其他竞租人(自然人)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9竞租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与其他竞租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竞租人(法人)与其他竞租人(法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相关竞租文件按无效处理;提供竞租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与其他竞租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不为同一人,且竞租人(法人)与其他竞租人(法人)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10竞租人(法人)若商铺经营食品类,须提供在承租后一个月内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其他相关证照的书面承诺(原件加盖公章)。
4.云南民族大学原租户和现租户若未按合同缴清相关款项的竞租人不得参与本次公开招租活动(该类租户由招租方统计名单)。
三、报名事宜
(一)报名时间: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11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
(二)报名地点: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前台。
(三)报名费用:600元/包,无论成交结果如何,报名费都不再退还。
报名费接受汇款、现金缴纳。各竞租人若需要开具发票的,请在报名之前将报名费以报名单位的账户或法人本人账户或竞租人本人账户汇入以下指定账户(无论中标与否,报名费都不再退还):
账户名称: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昆明汇通支行
账 号:2502038009024579141
财务电话:(0871)63338592;
备注信息: 20240014+ 包件号+文件费;
联系人:李波琼、张倩倩、程吉鹏、谭玉奉、赵德武、申靖、曾桂华、曹魁,电话:0871-***。
报名所需资料:
1.独立企业法人:
①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
②法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③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报名费转账截图(远程汇款报名费的竞租人提供);
2.自然人:
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报名费网络转账截图(远程汇款报名费的竞租人提供);
竞租人提供的所有资料须为真实有效的,如提供虚假材料报名,一旦发现不仅将被拒绝报名,并且招租方与代理机构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五)报名时竞租人须签署《承诺书》(格式附后),不签署的视为不认可该《承诺书》内容,将被拒绝报名。
(六)未按规定时间及地点报名参与本项目的竞租人不得参与招租活动。
四、现场踏勘
不统一组织,自行踏勘。
五、进场与竞租
(1)签到时间:2024年1月16日上午09:00--09:30。09:30后到达会场的竞租人将被禁止入场。
(2)竞租开始时间:2024年1月16日上午09:30
(3)进场签到时需单独递交核验的资料(资料不齐或未按要求缴纳保证金的将被拒绝入场):
自然人的竞租人:①本人身份证原件;②缴纳“竞租保证金”凭证原件(如用网银转账,则用转账截图即可);
独立法人的竞租人:①法人出席的:法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备注:如现场竞租到场的委托代理人与报名时的委托代理人不一致,“法人授权委托书”内容请一并更改并在签到时重新提交);②缴纳“竞租保证金”凭证原件(如用网银转账,则用转账截图即可);
(4)除上述资料外,各竞租人须按《附件二 竞租响应材料格式部分》格式自行填报所租商铺的年租金报价及资格要求中需提交的资料、其他方案、人员等内容,年租金报价不得低于竞租底价。包好后将所有资料密封好后于竞租开始前统一交至现场工作人员处。竞租资料装订及份数要求:正本1份,副本2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内容为准)及U盘或光盘形式提交包含竞租响应文件正本全部内容的电子版文件1份(格式为word电子版内容及签字、盖章完成的扫描件各一份。电子文件与扫描盖章件不符的,以扫描盖章件为准)。纸质竞租资料请采用胶装,不允许采用活页夹等容易散落的装订方式。所有装订好的竞租材料请密封于同一密封袋中。【纸质竞租材料封面及密封袋封格式自拟,但需包含“项目名称”、“竞租人全称”(加盖公章)、“法人或委托人或竞租人本人签字”等内容】。
注:①每家竞租人最多允许2人进场。
(5)竞租地点: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1531会议室)
六、竞租程序
(1)报价唱标:各竞租人自行填报所租商铺的年租金,报价不得低于竞租底价(评估价值),《报价函》与其他资料(方案、服务等)于竞租开始前统一交至现场工作人员处。竞租会议开始后,由各竞租人推选出一位代表检查各竞租人递交的资料的密封性,密封无问题后,由现场工作人员现场开启,并宣读各竞租人所报商铺年租金的报价,由代理机构记录无误后各竞租人现场签字确认,各竞租人退场。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评标小组负责。评标小组由有关专家按相关规定组成,评标小组按照本公告“二、资格要求”对各包件竞租人提交的资料及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竞租人中,报价最高的为该包件成交人。
某一包件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竞租人不足一家的,该包件按废标处理。
(3)确定成交人:
评标小组针对各竞租人递交的方案、人员等材料进行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后,评标小组将按照报价最高的竞租人为成交人的原则,确认各包件成交人。
资格审查通过后,同一包件下的商铺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竞租人为相同最高报价时,最高报价的竞租人继续现场报价,现场工作人员继续现场宣读报价,直至出现该商铺的最高报价为止。
七、成交人放弃成交的,视为恶意竞租,不退还竞租保证金(竞租保证金归属招租方)。
八、竞租保证金:
(1)“竞租保证金”为竞租开始前向代理机构缴纳的保证金,金额:见第一条“(一)商铺概况”。
(2)“竞租保证金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或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方式缴纳提交至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指定账户上,应以竞租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且必须从公司基本账户或法人账户转出,汇款时在“摘要”或“用途”栏目内填入“保20240014+包件号”,自然人投标的以其个人账户转出,并在入场时出示已交“竞租保证金”的凭据原件”
(3)到账时间以银行确认的到达本项目竞租保证金账户的时间为准;逾期提交者、未到账的均视同未提交保证金,将被拒绝入场。
账户名称: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云南省分行昆明汇通支行
账 号:2502038009024579141
财务电话:(0871)63338592
缴纳截止时间:竞租会议开始前到账。
竞租保证金退还:①为保证竞租人在规定时间内能及时有效的退还竞租保证金,须在递交竞租响应文件时提交供应商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②未成交人的竞租保证金在成交公告期满且无异议的情况下,由采购代理机构业务人员提交《保证金退还一览表》至财务部,由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直接办理竞租保证金的退还事宜;③成交人的竞争保证金在与业主签订合同且采购代理机构业务人员提交《保证金退还一览表》至财务部后,成交人须携带合同复印件至采购代理机构财务部办理竞租保证金退还事宜。
(4)未按时缴纳或未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将不能参加竞租仪式。
(5)如有下列情况竞租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①竞租人不按时前来参加竞租仪式;
②竞租人提交虚假材料竞租;
③竞租人现场恶意报价。
④成交人不按本招租文件约定期限内领取成交通知书。
⑤ 成交人不按本招租文件约定期限内缴纳完履约保证金。
⑥ 成交人不按本招租文件约定期限内缴纳完第一年租金。
⑦ 成交人不按本招租文件约定与招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九、合同签订
(1)履约保证金:详见“一、项目介绍”。
(2)缴纳租金:
成交人在向代理机构缴纳完“服务费”后,代理机构向成交人发放《成交通知书》,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招租方缴纳履约保证金和第一年租金,缴纳完毕后招租方与成交人签订租赁合同。合同一年一签。本次招租为先交租金后用房,每壹年为一个租金交付期(每年按照12个月计),租金年增长率见“(一)商铺概况”,最后一年不满一年按月计算租金,不满一个月按日计算租金。第一年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缴纳完当年租金,第二、三年租金在每年度租赁期到期前30天内付清,超过30天未付清,招租方有权不再续签租赁合同,不退还履约保证金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缴纳履约保证金和第一年租金后,招租方与中标者签订合同,如不按时缴纳,视同自动放弃,成交人已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将不再退还(已缴纳的竞租保证金归属招租方)。
(4)合同到期,无未处理完的违约、纠纷遗留,则一次性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
中标服务费缴纳金额
按成交年租金的2%收取,由各成交人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支付中标服务费并领取《成交通知书》,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十一、每间商铺参与竞租的竞租人不足1人的,该商铺在本次招租中不再继续竞租。
十二、联系方式
招租方:云南民族大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月华街2929号
联系人:武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919387 13987661232
代理机构:云南元大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联盟路与万宏路交汇处万宏嘉园沣苑(地块三)B座15层(奥斯迪商务中心B座15楼)
联系人:李波琼、张倩倩、程吉鹏、谭玉奉、赵德武、申靖、曾桂华、曹魁
电话:(0871)***
十三、信息发布媒体
竞租公告、成交公告均在云南民族大学(http://www.kmyz.edu.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发布。
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