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驻保某部饮食保障社会化服务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2023-VGBXAH-F3003)(第1包)

所属地区:云南保山市 发布日期:2024-01-05

【招标公告】驻保某部饮食保障社会化服务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2023-VGBXAH-F3003)(第1包):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保山市 采购单位 驻保某部
招标代理机构 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驻保某部饮食保障社会化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驻保某部饮食保障社会化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驻保某部饮食保障社会化服务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1月14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3-VGBXAH-F3003;
2、项目名称:驻保某部饮食保障社会化服务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采购预算:***.00元;
5、最高限价:***.00元;
6、采购需求:按采购人的要求完成驻保某部饮食保障社会化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
7、服务期限:1年(如中途出现政策调整,则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8、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2)供应商提供2020-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或合法有效的财务报表;供应商成立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3)供应商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4)供应商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5)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6)信誉要求:
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②供应商在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信息查询记录;
③供应商在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无不良信息记录;
④供应商在本项目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信息记录或打印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未出现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食堂厨师必须具有三级以上厨师资格等级证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1月04日至2024年01月10日(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
2、地点: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将“(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4)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材料。”的材料扫描件(*PDF)发送至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邮箱(592185656@qq.com)进行信息登记。如供应商未按公告要求提供材料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要求供应商修正进行补充,未提供材料的产生的不良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报监管部门备案,由监管部门依法处罚。 
3、方式:邮箱或现场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4、售价:600.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为准
2、地点: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为准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为准
2、地点:以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为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8000.00元(捌仟元整)。
2.磋商保证金需于磋商截止时间前到达磋商保证金专用帐户,磋商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磋商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磋商保证金交纳专用账户
开户名称: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山永昌支行
账号:53001728637050774923
汇入地址:云南省保山市
汇款交纳查询电话:***

3.公告发布媒体
3.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媒体:军队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3.2磋商申请人在参加磋商申请之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争性磋商公告全部内容;竞争性磋商公告或竞争性磋商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4.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 监督电话:
驻保某部:0875-2257045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驻保某部
地    址:略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保山市泰恒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兰城路永昌传媒中心二号楼B座15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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