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玉溪矿业有限公司龙都尾矿库700m-722m标高续用工程—71.7万立方废石筑坝工程项目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玉溪市 发布日期:2023-12-30

【招标公告】玉溪矿业有限公司龙都尾矿库700m-722m标高续用工程—71.7万立方废石筑坝工程项目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玉溪市 采购单位 玉溪矿业有限公司、玉溪大红山矿业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玉溪矿业有限公司龙都尾矿库700m-722m标高续用工程—71.7万立方废石筑坝工程项目公告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玉溪矿业有限公司龙都尾矿库 700m-722m 标高续用工程—71.7 万立方废石筑坝 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123-ZB0208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玉溪市 一、招标条件 本玉溪矿业有限公司龙都尾矿库 700m-722m标高续用工程—71.7 万立方废石筑坝工程(招标编号:0123-ZB0208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玉溪矿业有限公司、玉溪大红山 矿业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玉溪矿业有限公司龙都尾矿库 700m-722m标高续用工程—71.7 万立方废石筑坝工程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玉溪矿业有限公司龙都尾矿库 700m-722m标高续用工程—71.7 万立方废石筑坝工程 2.1 项目名称:玉溪矿业有限公司龙都尾矿库 700m-722m标高续用工程—71.7 万立方废石筑坝工程 2.2 项目类型:施工 2.3 项目概况:完成玉溪矿业有限公司、玉溪大红山矿业有限公司所指定的废石堆场铲、装、运、卸、堆 71.7 万 立方废石至尾矿库,于 600m-650m标高,自下而上堆筑,每升高 10m,留一宽 5m的平台,每级平台外坡比为 1:2.5,废 石筑坝外坡平均坡比为 1:3。按照图纸和技术要求进行堆筑。 2.4 项目地点:云南省新平县戛洒镇大红山龙都尾矿库 2.5 招标范围:坝基清理(人工平整为挖填高度在 30cm以内的挖填找平,机械平整为推土或切土,厚度不大于 30cm的就地填挖平整;清除表层的草皮、树根、含有机植物的表土、乱石、垃圾及表面松动的石块,夯实平整;清基 时应将新老结合面处的老面进行深度毛面处理以增加新老材料的整体结合性能);机械挖土方(挖土、就地弃土或装车, 清理机下余土, 人工修理边坡和工作面排水;运土、卸土、空回);排渗井(钢筋笼制作、安放, 塑料排渗管安放, 包 土工布, 砾石灌注等);库岸排渗盲沟铺设(软式透水管DN200)(盲沟开挖、回填、弃置、软式透水管安装、包土工 布、砾石回填);废石堆坝(含机械堆筑石坝、机械运石方:运距 22km;其中:机械堆筑石坝(推土机平料、机械压 实、边坡修整等各种辅助;压实度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临时运输道路建设;岸坡排水沟;平台排水沟等;具体 内容详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附件。 注:(1)完成玉溪矿业有限公司、玉溪大红山矿业有限公司所指定的废石堆场铲、装、运、卸、堆 71.7 万m 3废石 至尾矿库按照图纸、技术要求和设计补充说明进行堆筑,废石量的拉运比例由发包人根据现场情况确定。 (2)按照废石堆筑外坡平均坡比为 1:3 进行堆筑,对废石堆积体进行外坡修整。 (3)道路选择、使用及维护等措施费用已包含在综合单价费用内,选择、使用及维护和修整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4)废石为甲供料。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5)招标图纸招标人只提供电子版,投标人若需要纸质版的自行打印。 (6)入库废石中粒径小于 5mm的颗粒含量<20%,小于 0.075mm的颗粒含量<5%,最大粒径不应超过压实层厚度的 2/3,废石填筑压实干容重≥2.1t/m?,孔隙率≤26%。废石筑坝应严格执行分层碾压的填筑要求,根据填筑料及施工机 械现场碾压试验确定每层填筑厚度、碾压遍数等碾压参数。每层按有关规范规定取样检测、达到设计要求并经监理验 收后。再进行下一步工序填筑。废石填筑应自下而上进行、尽量避开雨季期间施工。 (7)筑坝废石与沉砂尾矿接触部分需设置反滤层,由两层反滤料组成。各反滤料选取需满足《碾压式土石坝设计 规范》(SL 274-2020)中附录B反滤层设计要求。根据对应公式计算选取,靠尾矿侧先铺设第一层厚 20cm的粗砂,再 铺设第二层厚 30cm的碎石,最后填筑废石。 2.6 计划工期:180 日历天,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填报最短工期,工程开工时间以发包人批准的开工报告为准。 2.7 质量要求:满足现行国家相关的工程规范、规程、标准及规定执行,一次验收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玉溪矿业有限公司龙都尾矿库 700m-722m标高续用工程—71.7 万立方废石筑坝工程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民事诉讼主体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能够独立履行合 同。(相关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承担本项目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矿山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持有 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提供承诺书),或提供近 3 年(2020 年-2022 年)投标人出具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近 3 年(2020 年-2022 年)第三方审计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 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承担过一项类似尾矿库建设或生产期运维工作,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如中标通知书或 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书等)。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期间和投标有效期内未被列入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承包商负面清单及中国宝武公司 禁入名单,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 (zxgk.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5 项目经理要求: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矿业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取得项目负 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身份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作为项目经理管理过类似矿山工程项 目,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例如,载有项目经理姓名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证明书等)。 3.6 其他要求: 1)承诺投标人无行贿、受贿、造假等不良行为记录,同时承诺“近三年内未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 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故和质量事故,且连续 12 个月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员工职业健康事 故或质量事件。(提供承诺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3 年 12 月 29 日上午 9:00 至 2024 年 1 月 9 日下午 17:00(北京时间)。 获取方法:登陆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购买,不接受其他方式购买。 获取流程: 1 注册: 投标人登陆网站(http://eb.chinalco.com.cn)填写企业信息,提交注册,审核情况将在 24 小时内(不含法定 节假日)进行反馈,审核通过的投标人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请合理安排注册时间。 2 标书款支付: 注册成功后,投标人选择对应标段进行网上支付(支持企业网银和个人网银),不接受现金支付;招标文件售价(元):2000,标书款发票我公司仅提供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打印发票。 3 文件下载: 支付成功后,即视为招标文件己售出,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方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招标 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 CA购买: CA用于投标文件的签章、加密、提交、解密,投标人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注册成功并登录,【系统管理】-【绑定CA】-【CA注册】,提交相应信息进行在线办理,审核通过后将通过邮寄方式 将CA寄送至指定地点,请投标人合理安排时间,逾期办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5 帮助: 如需帮助(CA购买问题等),请登陆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网站(http://eb.chinalco.com.cn)首页“帮助中 心”-“操作指南”。 6 其他: 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为准,投标人应对填写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负责,并自行承担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01-19 上午 09:30(北京时间) 递交方法:一次递交 递交地址: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 备注:投标人须通过投标文件客户端编制投标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将CA加密后的投标文件进行网上提交。逾 期递交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请投标人提前半小时登录网上开标大厅等候开标,开标后在用CA完成解密、签名确认后方可退出。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方式:网上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 此 公 告 在 中 铝 集 团 电 子 招 投 标 平 台 ( http://eb.chinalco.com.cn ) 和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 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2 投标人应在开标前 3 天以邮件方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是否参与本次投标,否则按照《中铝招标有限公司供应 商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规定给予限制投标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邮件内容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 人名称、是否参与投标、CA使用是否正常以及联系方式。 7.3 温馨提示:如投标人存在下述情形,将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保证金汇入本项目其他投标人投标保证金账户;由同一人办理本项目不同投标人的购标手续; 标有 业务专用章 本项目不同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相同。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玉溪矿业有限公司纪委工作部 监督电话:0877-8890693; 招标人上级监督部门: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工作部 监督电话:***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玉溪矿业有限公司、玉溪大红山矿业有限公司 地址: 云南省玉溪市 联系人: 阮晓兵 周洪斌 电话:13887785185 15398647976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 12 号 9 层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50645994@qq.com 平台客服热线:400-616-6629 (工作日:上午 8:30-12:00,下午:13:30-17:30) CA办理热线:010-58103599 (工作日:上午 8:30-11:3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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