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凤庆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2023〕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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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云南 临沧市 | 采购单位 | 凤庆县财政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凤庆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 | *** | |
联系方式 | *** |
凤庆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检查处理结果公告
〔2023〕第2号
一、项目编号:0848-1941ZC212076/2-3
二、项目名称:凤庆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日期:2019-09-09
三、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云南靖都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延长线住佳商宇4幢8层2号
当事人2: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昆明市海源中路1666号汇金大厦A座19楼
当事人3:南通佳倍康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如皋市如皋市吴窑镇人民南路88号E栋
当事人4:凤庆县人民医院
地址: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临沧市凤庆县凤山镇龙泉社区福广路69号
四、基本情况
我局收到《凤庆县审计局关于凤庆县人民医院部分政府采购项目涉嫌与投标人串通招标问题的审计移送处理书》,凤庆县审计局在开展凤庆县人民医院2020年度至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凤庆县人民医院部分政府采购项目涉嫌与投标人串通招投标问题移送我局,我局立即依法启动对移送问题的监督检查程序。成立凤庆县人民医院部分政府采购项目涉嫌与投标人串通招标问题审计移送事项调查核实工作小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通过资料审查和当面质询的方式,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对供应商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二)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三)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四)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五)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六)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七)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未发现凤庆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存在与投标人串通招标问题。
六、其他补充事宜
凤庆县财政局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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