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兰坪铅锌矿边坡监测项目(第一期)地基干涉雷达、自动全站仪在线安全监测系统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结果】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兰坪铅锌矿边坡监测项目(第一期)地基干涉雷达、自动全站仪在线安全监测系统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云南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兰坪铅锌矿边坡监测项目(第一期)地基干涉雷达、自动全站仪在线安全监测系统采购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昆明人为峰科技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兰坪铅锌矿边坡监测项目(第一期)地基干涉雷达、自动全站仪在线安全监测系统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0123-ZB11627)
公示开始时间:2023-12-04
公示结束时间:2023-12-07
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兰坪铅锌矿边坡监测项目(第一期)地基干涉雷达、自动全站仪在线安全监测系统采购(招标项目编号:0123-ZB11627),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 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2、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代理或监督机构反馈,联系人:程韬,联系方式:15198866882(手机),50645994@qq.com(电子邮箱)。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受: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 其他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四、 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纪委工作部 ,电话:0886-3222621 ,邮箱:jdxyjjjc@163.com 。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锌业小区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 ***
电话: ***
电子邮件: 931536866@qq.com
(招标编号:0123-ZB11627)
公示开始时间:2023-12-04
公示结束时间:2023-12-07
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兰坪铅锌矿边坡监测项目(第一期)地基干涉雷达、自动全站仪在线安全监测系统采购(招标项目编号:0123-ZB11627),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 评标情况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含税) | 质保期(月) | 交货期(天) |
1 | 昆明人为峰科技有限公司 | ***.00 | 合格 | 合同签订后2023年12月31日前(25 天) |
2 | 中安国泰(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2487900.00 | 合格 | 合同签订后2023年12月25日前 |
3 | 昆明康拜克科技有限公司 | 1898000.00 | 合格 | 25 |
2、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1 | 昆明人为峰科技有限公司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2 | 中安国泰(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3 | 昆明康拜克科技有限公司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二、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代理或监督机构反馈,联系人:程韬,联系方式:15198866882(手机),50645994@qq.com(电子邮箱)。
1.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和理由;
(3)相关请求及主张;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受: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难以查证的;
(3)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的。
5.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三、 其他公示内容
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在中铝集团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eb.chinalco.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四、 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纪委工作部 ,电话:0886-3222621 ,邮箱:jdxyjjjc@163.com 。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金鼎锌业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锌业小区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铝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9层
联系人: ***
电话: ***
电子邮件: 931536866@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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