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理州分公司县以上资金归集社会化武装押运服务(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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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云南 大理白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理州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锦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县以上资金归集社会化武装押运服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理州分公司县以上资金归集社会化武装押运服务(二
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NJR202318)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理州分公司县以上资金归集社会化武装押运服务(二次)已
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76.64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邮
政集团有限公司大理州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76.64万元/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理州分公司县以上资金归集社会化武装押运服务(二
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理州分公司县以上资金归集社会化武装押运服务(二
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备良好的从业信誉和武装押运经验,有完善的管理体系和健全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且营
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武装护运保安服务内容(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当前未出现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
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未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
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提供自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
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
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问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问前任意3个
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公安机关核发的载明武装守护押运资质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必须具
备在大理州内实施武装押运服务的能力。
(2)供应商配置的押运车组人员必须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
用管理条列》规定,必须持有保安员资格证、公务用枪持枪证上岗,且政审合格服务供应
商配备的公务枪支必须具备公安机关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用枪枪证》。
(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
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
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2月04日09时00分到2023年12月08日17 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电子邮件获取
现场获取申请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或被授
权人身份证原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用枪枪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云南锦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理
市太和街道康典佳园1单元702号)进行现场获取。
电子邮件获取申请人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公司营
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用枪
枪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资料生成PDF文件发至ynjrxmgl@qq.com 邮箱。邮件内容应注明
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填写登记表获取采购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4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理州分公司三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4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理州分公司三楼会议室
七、其他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理州分公司县以上资金归集社会化武装押运服务(二次)竞争
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理州分公司县以上资金归集社会化武装押运服务(二次)的潜在供
应商应在云南锦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太和街道康典佳园1单元
702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JR202318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理州分公司县以上资金归集社会化武装押运服务(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76.64万元/年
最高限价:***.00元/趟(十六条押运线路单价合计)
采购需求:大理州11个县邮政分公司县以上资金归集,实施州县业务库往返武装守护押
钞全过程服务。本项目按运行路线趟次采用整车组全包押运服务,每车配置不低于4人(其
中驾驶员1名,押运员2名,携款员1名).根据邮政企业业务需求,实行不定期、不定时(含
日间、夜间)的押运调度,对州县、入行金库往返押运的现金、金银、重要空白凭证、有价
证券、外币、会计凭证包以及人民银行、邮储银行总行及公安部门规定的必须武装押运的物
品进行安全武装护运工作,以实际运行的往返押钞趟次作为结算依据(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年,具体实施时间,按招标采购结果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具备良好的从业信誉和武装押运经验,有完善的管理体系和健全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且营
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武装护运保安服务内容(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当前未出现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
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未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
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或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或提供自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或其他证明材料);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
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
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2023年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
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
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
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备公安机关核发的载明武装守护押运资质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必须具
备在大理州内实施武装押运服务的能力。
(2)供应商配置的押运车组人员必须符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专职守护押运人员枪支使用
管理条列》规定,必须持有保安员资格证、公务用枪持枪证上岗,且政审合格;服务供应商
配备的公务枪支必须具备公安机关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用枪枪证》
(3)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
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
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4日至2023年12月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
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锦瑞工程项日管理有限公司(大理市太和街道康典佳园1单元702号)。
方式:现场获取或电子邮件获取
现场获取申请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或被授
权人身份证原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用枪枪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云南锦瑞工程项日管理有限公司(大理
市太和街道康典佳园1单元702号)进行现场获取。
电子邮件获取申请人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公司营
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用枪
枪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资料生成PDF文件发至ynjrxmgl@qq.com 邮箱。邮件内容应注明
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入及联系电话,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填写登记表获取采购文件。
磋商文件 600.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理州分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理州分公司三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
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
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理州分公司
地址:大理市下关镇经开区巍山路259号(火车站旁)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锦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太和街道康典佳园1单元702号
联系方式:
0872-21547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采购人)/***(采购代理)
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理州分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理州分公司
地 址:大理市下关镇经开区巍山路259号(火车站旁)
联系人:王工
电 话:***
电子邮件:127296764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锦瑞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太和街道康典佳园1单元702号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86748806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大):酞水寸〈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91532901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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