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监护型救护车等采购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昆明市 发布日期:202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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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昆明市 采购单位 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量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监护型救护车等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监护型救护车等采购项目(三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2023YNQ-065)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监护型救护车等采购项目(三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9万元,招标人为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39.0000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监护型救护车等采购项目(三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监护型救护车等采购项目(三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有效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 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0 年-2022年)任 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成立时 间不足一年或无财务报告的,可提供近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 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1.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1.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01月至竞争性磋商响 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出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书;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或无此项凭证 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出具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 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书; 1.5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日期起至今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 间和地域范围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如为生产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提供所投产品在生产范围内的医疗器械生 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产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供应商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提供所投产品在经营范围内的医疗器 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 械生产备案凭证且所投产品在其生产范围内以及产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 械备案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 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3.2 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的自动上车担架为进口产品的,则必须提供①制 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产品的正式授权书(原件)或制造商出具的有效的长期代理 经销协议(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清晰复印件),或②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若代理商投标且提供的授权为总代理商出具,必须提供逐级授权。本项目不接受其他级别授 权。;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28日14时00分到2023年12月0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11月28日14:00至2023年12月05日17:00, 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获取采购 文件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转陆家路红星国际广场八栋七楼。联系人:彭女士, 联系方式:0871-63577385,电子邮箱:384586440@qq.com。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现场报 名或与报名窗口联系。4.供应商可按本公告的联系地址携带下列资料获取采购文件:(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鲜公章。(2)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3)开票信息加盖公 章。5.售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60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1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转陆家路红星国际广场八栋七楼2号会议室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1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转陆家路红星国际广场八栋七楼2号会议室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023YNQ-065 2.项目名称: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监护型救护车等采购项目(三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39.0000万元,最高投标限价:39.0000 万元 5.采购需求 (1)标段:本项目不分标段,供应商必须对项目所有内容进行完整唯一报价,不得缺项、 漏项,否则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2)采购范围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 序号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是否为核心产品项目名称数量单位单价(元) 总价(元) 1否是监护型救护车1辆 240000.00 240000.00 2是否自动上车担架1副 56000.00 56000.00 3否否除颤仪1台 54000.00 54000.00 4否否车载监护仪1台10000.00 10000.00 5否否心电图机1台 30000.00 30000.00 注①货物的技术参数及技术要求具体详见竟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相关内容; ②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竟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最高投标限价(单价)的,否则其竞争性磋 商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 6.交货期:自动上车担架交货期为自双方签订合同后90天内完成;其余产品交货期为自双 方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 7.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合同履行期限自本项目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成交供应商完成本项目采购合同约定的所 有内容直至质保服务完成为止。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有效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0 年-2022年)任 意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若成立时 间不足一年或无财务报告的,可提供近三个月内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 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 1.3 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1.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01月至竞争性磋商响 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或出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书;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或无此项凭证 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出具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 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承诺书; 1.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日期起至今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 间和地域范围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如为生产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提供所投产品在生产范围内的医疗器械生 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产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供应商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提供所投产品在经营范围内的医疗器 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 械生产备案凭证且所投产品在其生产范围内以及产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 械备案凭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食品 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 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3.2供应商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的自动上车担架为进口产品的,则必须提供①制 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产品的正式授权书(原件)或制造商出具的有效的长期代理 经销协议(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清晰复印件),或②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若代理商投标且提供的授权为总代理商出具,必须提供逐级授权。本项目不接受其他级别授 权。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11月28日14:00至2023年12月05日17:00,每天上午9:30 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采购文件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转陆家路红星国际广场八栋七楼。联系人: 彭女士,联系方式:0871-63577385,电子邮箱:384586440@qq.com。 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现场报名或与报名窗口联系。 4.供应商可按本公告的联系地址携带下列资料获取采购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鲜公章。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 (3)开票信息加盖公章。 5.售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 600.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竟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开始时间和地点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转陆家路红星国际广场八栋七 楼2号会议室。 2.竟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1日09时30分,逾期送达或未按采 购文件要求密封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3.磋商开始时间(同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1日09时30分。 4.磋商地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转陆家路红星国际广场八栋七楼2号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竟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网站》 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次招标的产品中①“自动上车担架”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②其余产品均不允许进口产 品参加(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3.招标方式、资格审查方式、评标方法:竞争性磋商、资格后审、综合评分法。 4.未在规定时间及地点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环保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小型和微 型企业报价享受10%的价格折扣。 (4)监狱企业、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享受10%的 价格折扣。 7.相关费用专用账户: 户名:云南量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滇池支行,账户: 335011010000230105,联系电话:0871-63577385。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共产党昆明理工大学附属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纪律检查委 员会。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安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地 址:昆明安宁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13708495917@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量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广福路转陆家路红星大厦八栋七楼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2277515075@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亿亚幽(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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