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云南 玉溪市 | 采购单位 | 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元
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项目需求详情
一、项目名称
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医疗废物处置服务采购
二、服务方式
1、服务地点: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
2、付款方式:每个月支付一次,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后的1个月内支付处置费。
3、服务期限:3 年,合同一年一签。
4、采购预算:***.00元/年。
5、验收标准、规范及方式:依照国家相关标准、地方要求、采购文件要求、采购合同执行。
三、服务内容
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医疗废物处置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院方收集转运一次医疗废物, 并运送至医疗废物处理处置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置。
(一)院方提供一定数量的医疗废物包装袋,处置方使用专用车辆收取院方的医疗废物。
(二)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按规定转运院方产生的医疗废物。按照约定的具体时间安排专人负责收运院方的医疗废物。如在收运过程中发生问题,医疗废物处置方应及时与院方沟通。如需检修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收集,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且最多不得超过2天时间内到医院收集。
(三)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对接收的医疗废物进行无害化处置。并在转移过程中采取防散落、防渗漏等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确保规范收集、安全运送到合法场所,医疗废物出医院大门后,相关责任均由处置方负责。
(四)对院方产生的医疗废物,处置方应不超过48小时接收一次,交接地点在院方医疗废物集中暂存室。
(五)建立医疗废物交接制度。双方交接医疗废物应严格履行交接手续,填写医疗废物转移联单,并经双方经办人签字。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各种交接单证须真实有效。妥善保管登记资料,并至少保存3年,以备双方核查、统计和上级有关部门检查。
(六)处置方对从业人员应做到严格要求、对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规范管理,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制度,加强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培训,熟悉本岗位工作流程和规范要求,做到规范收集、处置。
(七)如遇特殊情况,按照医院要求对医疗废物进行处置。
服务周期:365天
报价方式:价格
评选方式:价格最低
谈判时间:2023-11-30 09:30:00
谈判地址: 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星云路4号
服务实施地: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星云路4号
需求文件:
联系人:
报名结束时间:2023-11-30 00:00:00
发布时间:2023-11-22 10:44:13
采购编号:YNYXC04990100Z20231522649
采购单位:玉溪市第二人民医院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2家流标。
允许1家中选
谈判文件提醒:供应商网上报名时须上传盖章后的响应文档一份,线下谈判时须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一式2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副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网上电子文档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谈判规则:1.供应商须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接受未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供应商须准时在谈判时间到线下谈判地点签到并递交文件,参与谈判。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1.竞标人具有有效相关主管部门核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为:医疗废物;核准经营方式为:收集、贮存、处置; 2.竞标人具有有效的危险废物运输资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与运输公司签订的有效运输合同及运输公司相关资质。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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