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西双版纳州景腊灌区工程星光、景兰、高峰水库可行性研究阶段库周道路交通改(复)建勘察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3-11-22
【招标公告】西双版纳州景腊灌区工程星光、景兰、高峰水库可行性研究阶段库周道路交通改(复)建勘察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云南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云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云南滇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西双版纳州景腊灌区工程星光、景兰、高峰水库可行性研究阶段库周道路交通改(复)建勘察设计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西双版纳州景腊灌区工程星光、景兰、高峰水库可行性研究阶段库周道路交通改
(复)建勘察设计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NDD-20231108)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西双版纳州景腊灌区工程星光、景兰、高峰水库可行性研究阶段库周道路交通改(复)
建勘察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云南省
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西双版纳州景腊灌区工程星光、景兰、高峰水库可行性研究阶段库周道路交通改
(复)建勘察设计,费用约34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双版纳州景腊灌区工程星光、景兰、高峰水库可行性研究阶段库周道路交通改
(复)建勘察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西双版纳州景腊灌区工程星光、景兰、高峰水库可行性研究阶段库周道路交通改
(复)建勘察设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并在人员、设备、资
金等方面具有相关工作的能力。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
的能力。
(1)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资质满足下列①或②其中之一均可,①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资质满足下列①或②其中之一均可,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3 企业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件类似项目
的勘察设计业绩。
3.4财务要求:提供2020年~2022年经专业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原件扫描
件。(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后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
本单位的财务报表,不能提供相关报告及报表的需提供情况说明。)
3.5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投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备道路工程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
上职称。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需提供未被列入违法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以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的结果截图均有效),信用查询起止时点:磋商公告发布至投
标截止时间内任一时间点。
(2)投标人信誉条件良好,当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资质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
破产等状态; 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投标人提供未发生上
述情况的承诺书,开标时发现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取消投标人资格,已经中标的取消中
标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3.7其他要求:
(1)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
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
则均按废标处理。
(2)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承诺提供的所有投标资料真实有效,一旦查出有弄虚作假或故
意隐瞒行为,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中标无效,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3)资格审查方法: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21日09时00分到2023年11月27日 17时00分
获取方式: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资质证书原件
扫描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332702783@qq.com 邮件中须
注明联系人和联系号码,并致电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信息确认(联系电话:
***) 招标资料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缴费完成后可算报名成功。费用缴
纳方式可转账、电汇(账户名称:云南滇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号:10757000001135510,
开户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东风支行),具体情况请联系招标代理人员进行办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1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昆明市五华区江滨西路8号石油大厦11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01日 09时 30分
开标地点:昆明市五华区江滨西路8号石油大厦11楼会议室
七、其他
7.1招标条件
本西双版纳州景腊灌区工程星光、景兰、高峰水库可行性研究阶段库周道路交通改(复)建
勘察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云南省水
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7.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西双版纳州景腊灌区工程星光、景兰、高峰水库可行性研究阶段库周道路交通改(复)
建勘察设计,费用约34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西双版纳州景腊灌区工程星光、景
兰、高峰水库可行性研究阶段库周道路交通改(复)建勘察设计,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本竞争
性磋商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5日内组织现场踏勘改(复)建道路建设方案工作,15日内完成有关
各方意见征求并取得书面意见;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提供可行性研究阶段(含勘察、设计)
中间成果,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提交满足送审要求的最终成果(含勘察、设计)。如遇特殊
规定或情况,服务周期视具体情况另行约定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标准及要求;符合招标人《质量/环
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手册》的要求;符合招标人的技术要求。
7.3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对其
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内容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云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综合部 黄工 0871-
68282144.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青年路376号
联系人:郭工 曾工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滇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昆明市五华区江滨西路8号石油大厦11楼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33270278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蹙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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