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用】李棋街道康井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三居民小组康园小区旁约2.5亩空地公开招租项公开招租公告
【招标信用】李棋街道康井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三居民小组康园小区旁约2.5亩空地公开招租项公开招租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云南 玉溪市 | 采购单位 | |
招标代理机构 | 玉溪鸿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李棋街道康井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三居民小组康园小区旁约2.5亩空地公开招租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李棋街道康井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三居民小组康园小区旁约2.5亩空地公开招租项目的潜在竞租人应在玉溪市红塔区右冯新村A区9幢1号获取招租文件,并于2023年 11月 2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竞租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HK2023-057
项目名称:李棋街道康井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三居民小组康园小区旁约2.5亩空地公开招租项目
竞租方式:公开竞租(多轮报价),竞租人填写报价后由代理机构记录并公布每次报价,每次报价时长不得超于2分钟,超过2分钟后无竞租人加价的视为放弃,最终按最高价确定中标人。
租赁地块概况:
(1)该地块坐落于李棋街道康井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三居民小组康园小区旁。该地块所有权属李棋街道康井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三居民小组所有。
(2)地块面积:土地性质为农村居民住宅用地,约2.5亩(其中:东面空地约1.5亩,西面空地约1.0亩)。
(3)租赁期限:20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由于玉溪市三福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在租赁期间内将约1亩土地出租给玉溪滇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合同期限为三年,到2025年6日30日合同到期。1亩的土地继续由玉溪滇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使用到2025年6日30日止,由招租人向玉溪滇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收取租金。因此,本项目租金在 2025年6日30日之前的租金按1.5亩计算,自2025年7月1日起再按2.5亩计算租金。
竞租说明:
租金采用增价方式竞租(多轮报价),最终按照竞价高者成交的原则确定承租人,竞租人采用填写方式应价,竞价的增价幅度应严格按照《公开招租文件》的要求。租金底价¥42800.00元/亩/年,竞租人每次加价不少于100.00元/亩/年的整数倍。
租金说明:租金成交后,第一个5年按成交价交租金,从第二个5年开始,在前一个五的年基础上递增10%,以此类推
二、招租要求
(1)招租方不为承租方办理任何使用手续,不向承租方承诺该地块可做某项目使用,承租方根据自己使用需求结合相关部门要求自行办理相关使用手续,招租方仅提供租赁场地,不再配合其办理任何事项;招租方有权对土地使用进行监督,租赁期内若承租方违背招租相关要求的,招租方可以不再租赁其标的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承租方须合法经营,不得在租赁地块开展超出其经营范围的活动,不得开展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地方规章等规定所明令禁止的、危害公共安全、利益、污染或破坏生态环境,以及违反土地性质及规划要求的经营活动,否则由承租方承担一切风险及责任,招租方不承担任何风险及责任。
(3)租期内若因出现因政府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等非出租人原因,造成的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由此带来的风险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不属于出租人的违约责任,招租方不支付承租方任何补偿费用。
(4)承租方在使用该地块时,不得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原则上不得改变建筑主体结构,若确需进行修缮、改造的,修缮、改造方案必须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划要求,并征得招租方同意,未取得行政审批部门批准和招租方同意不得进行修缮、改造。
(5)承租方需向招租方缴纳年度租金后方可使用该地块。
(6)承租方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用地情况及要求,中标后因中标人对项目用地条件不符合的,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招租方不承担任何风险及责任。
(7)租赁期间,如将该标的转租,需事先征得招租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招租方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需承担违约责任。
(8)合同期内如遇国家、政府征收征用,双方应当服从,承租方应给予积极配合。招租方原有的土地补偿归招租方所有,承租方在合同期内新建各类房屋设施的拆迁补偿按使用年限比例分配(见合同约定)。政府征收征用后,招租方退还承租方当年未到使用期限内的租金;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资格要求:(1)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本项目竞租。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三、获取招租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7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文件。
地点:玉溪鸿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右冯新村A区9幢1号)
方式:现场获取。招租文件工本费为300.00元/每份,售后不退。
其他:获取招租文件时须携带以下加盖竞租人公章复印件一份:
1、若竞租人为个人:
(1)参与竞租人身份证原件;
2、若竞租人为独立法人机构单位或其他组织: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参加时);
四、竞租文件提交
提交时间:2023年11 月28日14点30分至15点0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玉溪鸿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玉溪市红塔区右冯新村A区9幢1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玉溪鸿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玉溪市红塔区右冯新村A区9幢1号)
六、公告期限
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7日(5个日历天)。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招租公告在玉溪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uxi.gov.cn/)上发布同时在李棋街道康井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三居民小组公示栏粘贴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租方信息
名 称:李棋街道康井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三居民小组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康井社区
联系方式: 康工、13577797701
2.招租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玉溪鸿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右冯新村A区9幢1号
联系方式:0877-4981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日 期: 2023 年 11 月20日
李棋街道康井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三居民小组康园小区旁约2.5亩空地公开招租项目的潜在竞租人应在玉溪市红塔区右冯新村A区9幢1号获取招租文件,并于2023年 11月 2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竞租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XHK2023-057
项目名称:李棋街道康井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三居民小组康园小区旁约2.5亩空地公开招租项目
竞租方式:公开竞租(多轮报价),竞租人填写报价后由代理机构记录并公布每次报价,每次报价时长不得超于2分钟,超过2分钟后无竞租人加价的视为放弃,最终按最高价确定中标人。
租赁地块概况:
(1)该地块坐落于李棋街道康井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三居民小组康园小区旁。该地块所有权属李棋街道康井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三居民小组所有。
(2)地块面积:土地性质为农村居民住宅用地,约2.5亩(其中:东面空地约1.5亩,西面空地约1.0亩)。
(3)租赁期限:20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由于玉溪市三福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在租赁期间内将约1亩土地出租给玉溪滇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合同期限为三年,到2025年6日30日合同到期。1亩的土地继续由玉溪滇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使用到2025年6日30日止,由招租人向玉溪滇剧(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展演中心收取租金。因此,本项目租金在 2025年6日30日之前的租金按1.5亩计算,自2025年7月1日起再按2.5亩计算租金。
竞租说明:
租金采用增价方式竞租(多轮报价),最终按照竞价高者成交的原则确定承租人,竞租人采用填写方式应价,竞价的增价幅度应严格按照《公开招租文件》的要求。租金底价¥42800.00元/亩/年,竞租人每次加价不少于100.00元/亩/年的整数倍。
租金说明:租金成交后,第一个5年按成交价交租金,从第二个5年开始,在前一个五的年基础上递增10%,以此类推
二、招租要求
(1)招租方不为承租方办理任何使用手续,不向承租方承诺该地块可做某项目使用,承租方根据自己使用需求结合相关部门要求自行办理相关使用手续,招租方仅提供租赁场地,不再配合其办理任何事项;招租方有权对土地使用进行监督,租赁期内若承租方违背招租相关要求的,招租方可以不再租赁其标的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承租方须合法经营,不得在租赁地块开展超出其经营范围的活动,不得开展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地方规章等规定所明令禁止的、危害公共安全、利益、污染或破坏生态环境,以及违反土地性质及规划要求的经营活动,否则由承租方承担一切风险及责任,招租方不承担任何风险及责任。
(3)租期内若因出现因政府政策调整或不可抗力等非出租人原因,造成的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由此带来的风险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不属于出租人的违约责任,招租方不支付承租方任何补偿费用。
(4)承租方在使用该地块时,不得新建建筑物、构筑物,原则上不得改变建筑主体结构,若确需进行修缮、改造的,修缮、改造方案必须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划要求,并征得招租方同意,未取得行政审批部门批准和招租方同意不得进行修缮、改造。
(5)承租方需向招租方缴纳年度租金后方可使用该地块。
(6)承租方应充分了解本项目用地情况及要求,中标后因中标人对项目用地条件不符合的,造成的相关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招租方不承担任何风险及责任。
(7)租赁期间,如将该标的转租,需事先征得招租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招租方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需承担违约责任。
(8)合同期内如遇国家、政府征收征用,双方应当服从,承租方应给予积极配合。招租方原有的土地补偿归招租方所有,承租方在合同期内新建各类房屋设施的拆迁补偿按使用年限比例分配(见合同约定)。政府征收征用后,招租方退还承租方当年未到使用期限内的租金;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的资格要求:(1)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加本项目竞租。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租。
三、获取招租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7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文件。
地点:玉溪鸿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玉溪市红塔区右冯新村A区9幢1号)
方式:现场获取。招租文件工本费为300.00元/每份,售后不退。
其他:获取招租文件时须携带以下加盖竞租人公章复印件一份:
1、若竞租人为个人:
(1)参与竞租人身份证原件;
2、若竞租人为独立法人机构单位或其他组织: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参加时);
四、竞租文件提交
提交时间:2023年11 月28日14点30分至15点0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玉溪鸿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玉溪市红塔区右冯新村A区9幢1号)
五、开启
时间:2023年11月28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玉溪鸿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玉溪市红塔区右冯新村A区9幢1号)
六、公告期限
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7日(5个日历天)。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招租公告在玉溪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uxi.gov.cn/)上发布同时在李棋街道康井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三居民小组公示栏粘贴公告。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租方信息
名 称:李棋街道康井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三居民小组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康井社区
联系方式: 康工、13577797701
2.招租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玉溪鸿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右冯新村A区9幢1号
联系方式:0877-4981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日 期: 2023 年 11 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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