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河滨佳园在建工程项目挂牌转让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3-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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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 采购单位 西双版纳盛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景洪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项目名称 河滨佳园在建工程项目挂牌转让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景出国资〔2023〕001号
 
受西双版纳盛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我中心对河滨佳园在建工程项目进行挂牌转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清单
该标的为:河滨佳园在建工程项目资产组。土地使用权证号为:云(2018)景洪市不动产权第0000372号,土地坐落于景洪市勐腊路32号,土地性质为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土地登记面积为19,196.04㎡(其中规划道路待征土地3,283.69㎡,项目开发实际用地面积为15,912.34㎡)。交易起始价117135800.00元(大写:壹亿壹仟柒佰壹拾叁万伍仟捌佰元整),增价幅度:10.00万元/次。
二、竞买人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报名竞买。竞买申请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仅单独竞买。
(二)网上报名名称与交纳竞买保证金名称必须一致。
(三)凡存在拖欠土地价款和土地出让金、囤地炒地、不严格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违反土地出让相关规定、有土地违法行为的禁止参与竞买。
(四)报名时竞买人须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需提交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需委托,报名时还需出具法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注:以上材料均须盖上鲜章报名时一并提交)。
2.自然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本人报名还须出具本人亲笔签名并加按手印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竞买保证金凭证(收据、转账单或者转账记录截图等)。
★上述资料只需要扫描件(线上报名时提交)。
报名参加竞拍者,即为竞买人。竞买人应遵守本方案、竞价规则、挂牌文件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三、挂牌公告时间: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2月15日。
四、挂牌起止时间:2023年12月16日00:00至2023年12月25日17:00。
五、具备公告要求和挂牌出让须知要求条件的竞买人:请于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2月25日17:00前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ggzy.yn.gov.cn)获取(下载)挂牌出让文件,进行网络报名,凭CA数字证书进行报名,并上传报名资料。(请各位竞买人自备电脑,提前下载驱动并确保网络通畅,做好报名、竞买准备)。操作方式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线培训和考核系统(网址:http://ggzy.yn.gov.cn)点击投标人。
六、挂牌时间、地点及竞价方式等
1.报名成功的竞买人须在规定挂牌时间(2023年12月16日至2023年12月25日17:00时)内登陆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网址:http://ggzy.yn.gov.cn)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价。
2.挂牌时间结束后,会询问竞买人是否要进入限时竞价阶段,如果不进入,点击“否”表明放弃该项目的限时竞价;如果进入点击“是”,进入限时竞价界面。如果不进行选择,系统默认会在2分钟提示后,自动将竞买人推送至限时竞价界面。限时竞价时长5分钟,当有竞买人有效出价后,5分钟内有其他竞买人报出另一有效报价时,竞价时间顺延5分钟。
3.在网络竞价时限内,若因网上交易系统故障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网络竞价无法进行的,出让人有权终止网络竞价。
4.竞买人应预先准备好网络竞价相关软硬件环境(电脑、宽带网络等),在挂牌时间内登录系统进行报价,并在挂牌时间结束后选择是否参与限时竞价,若因竞买人自身原因(数字证书遗失、电脑故障、宽带网络故障、所在地区停电等),造成无法准时登陆系统进行网上竞价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七、竞买保证金
1.竞买保证金:100.00万元(大写:壹佰万元整)。
2.保证金交纳
申请人应当在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2月23日前自行将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纳至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名称: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洪城南支行,账号:53050169875109999999)(标注用途:XXX项目竞买保证金),并到景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入账票据(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竞买报名人名称一致,以到账时间为准)。
3.保证金退还
(1)竞买成功后,竞得人的保证金继续作保证作用,在竞得人付清成交价款1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账号退还。如不按时付清成交款视为违约(所交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
(2)未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出让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竞买人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进行保证金确认造成不能参加报价(竞价)等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八、成交价款
竞得人在竞买成交后15个工作日内与原产权所有人签订转让合同,并以银行转账方式(不收现金)将所成交款按原产权所有人要求存入指定账户,付款期限由双方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协商决定。
九、竞买人须知
(一)本次河滨佳园在建工程项目转让活动采用电子化交易的方式进行,交易结果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上交易系统成交结果为准。如因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系统故障或其他原因造成交易失败的,则以纸质报价为准。
(二)本次转让的项目,挂牌成交价即为转让价款,已包含除土增税以外的其他所有相关应缴税费。转让后产生的耕地占用税、契税、印花税等国家规定必须缴纳的相关税费及五证变更产生的相关税费由受让人自行向有关部门缴纳。
(三)本项目交地条件为:按现状交地。竞买获得者同意转让方以291万元购买100平方米的产权商铺、200平方米综合楼办公、200平方米架空层房屋。未免疑义,本条所约定房屋对应价值已包含在挂牌成交价中。
(四)竞买获得者同意本项目回迁户以6160元/平方米的价格按应回迁面积(总面积为5562.6927平方米)购买回迁安置房,合计金额34,266,187.20元。未免疑义,回迁安置房对应价值已包含在挂牌成交价中。
(五)竞得该项目后,应按合同约定按期缴纳转让价款、开展建设及办理五证变更手续等工作,受让人逾期未交清转让价款及未开展建设工作、不办理五证变更手续的,转让人有权收回转让项目并追诉竞得人违约责任。
(六)竞买获得者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可抵作等额转让价款。其他竞买者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转让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利息)。
(七)如需现场踏勘,请联系标的所在地联系人:曾浩 电话:13988136121
十、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云南省国资委
监督电话:0871-63617195
委托单位:西双版纳盛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景洪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联系电话:*** 
 
景洪市政府采购和出让中心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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