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保山市人民医院东院区室外连廊工程设计服务项目院内比选公告(二次)

所属地区:云南保山市 发布日期:2023-11-18

【招标公告】保山市人民医院东院区室外连廊工程设计服务项目院内比选公告(二次):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保山市 采购单位 保山市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桐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保山市人民医院东院区室外连廊工程设计服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保山市人民医院东院区室外连廊工程设计服务项目院内比选公告(二次)
项目概况
保山市人民医院东院区室外连廊工程设计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桐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比选文件,并于2023年11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NTR-2023-045
2.项目名称:保山市人民医院东院区室外连廊工程设计服务
3.采购方式:院内比选
4.预算金额:¥16.5万元。
5.最高限价:¥16.5万元。
6.采购需求:
6.1采购人拟在东院区设计室外连廊,将东院区主要医疗功能区域建筑相连,实现门急诊楼、医技楼、住院楼、后勤综合楼等建筑的有效连接,院内人流、物流不用通过外部区域就可迅速抵达各医疗区域,需由设计单位为采购人提供施工图设计,以及现场指导与监督等至本工程完工的所有阶段设计、现场设计服务及缺陷责任期设计服务,具体采购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6.2项目实施地点:保山市人民医院东院区
6.3设计文件深度:设计文件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标准及其他设计标准、规程、定额和办法等,达到采购人的使用要求,提交的施工图设计能编制施工图预算,能安排材料订货和非标准设备制作,能指导施工及安装,能进行工程验收。建筑物及其功能设施的合理使用寿命年限:不得低于相关法律、技术标准要求的合理使用年限。
6.4设计执行技术标准:现行(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现行国家有关建筑工程设计规范、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6.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包,拟参与比选的申请人必须针对整个标包整体报价不得拆分。
6.6其他要求:①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成交项目进行转包和非法分包;②现场踏勘:拟比选申请人报名后须自行进行现场踏勘,以便获取有关编制比选响应文件所涉及的现场资料,现场踏勘产生的风险及相关费用由拟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踏勘地点为项目实施地点。
7.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给采购人审核确认。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出比选申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比选申请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丙级及以上工程设计资质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2比选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需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证书,同时必须为比选申请人本单位人员,还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至开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三个月的企业可不提供)及劳动合同。
3.3比选申请人在评审之日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由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以上条款对参与本项目的各比选申请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有不良记录的比选申请将被拒绝。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1月20日至2023年11月22日(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云南桐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保山市隆阳区义乌商贸城9栋10号)。
3.方式:请供应商将“《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社会信用统一代码证》或其他组织证件或自然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被授权人授权书(含联系人、联系方式、参与本项目的标段情况)”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yntrzb@163.com)进行信息登记,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后获取比选文件。
4.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人民医院东城区科教后勤楼410室(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
注:各申请人无需提交纸质版响应文件,比选响应文件为签字盖章后的PDF格式文档,需设置书签,并对文档进行加密,比选现场用U盘方式提交。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11月2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人民医院东城区科教后勤楼410室(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比选保证金及代理服务费
(1)比选保证金
缴纳方式: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证保险或其他非现金方式(不接受现场缴纳现金)
保证金金额:¥1600.00(大写:人民币壹仟陆佰元整)
采用转账的方式提交保证金的,保证金缴纳账户如下:
开户名称:云南桐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怒江分行;
开户账号:1208 8678 0010 0000 0090 3;
注:
①保证金缴纳注明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②比选保证金需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到达比选保证金专用帐户,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视为未提交,比选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2)采购代理服务费:
①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2500.00元。
②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除上述费用外,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保山市人民医院官网(www.ynbsyy.com)”上发布;院内比选公告或比选文件如有变更,将在以上网站或以书面形式发布。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按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院内比选采购实施过程中,接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过后,如递交响应文件的比选申请人不足三家,应终止院内比选采购活动,审核采购文件、采购公告的合理性及可行性后,发布二次公告。二次公告后,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只有两家时,采购继续进行;提交响应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只有一家时经报请分管院领导批准后,采购继续进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保山市人民医院
地  址:保山市隆阳区青阳路与龙泉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桐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义乌商贸城9栋10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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