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耿马县第二人民医院传染病楼建设项目救护车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临沧市 发布日期:2023-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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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临沧市 采购单位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孟定镇中心卫生院
招标代理机构 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耿马县第二人民医院传染病楼建设项目救护车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WH-530900-2023-0017-01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WH-530300-2023-0184:耿马县第二人民医院传染病楼建设项目救护车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3-11-15 00:00:00.0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原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8项投标保证金第9点:9.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三十三条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本项目可以收取保证金:90000.00元(大写:玖万元整)。现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要求,自2023年5月1日起,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时,减免投标保证金,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的50%,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情况。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收取保证金为: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变更为:9.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三十三条 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本项目可以收取保证金: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现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要求,自2023年5月1日起,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时,减免投标保证金,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的50%,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减免投标保证金的情况。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收取保证金为:5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本更正公告事项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本更正公告与原招标文件不一致的,请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更正日期:2023-11-16 00:00
三、其他补充事宜
保证金信息变更为:
(WH-530900-2023)耿马县第二人民医院传染病楼建设项目救护车采购项目:
    保证金金额:5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投标保证保险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12-13 14:30
其他: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孟定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耿马县孟定镇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旺和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临沧市临翔区团结路金穗园2-59号商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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