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3年云南省普洱市澜沧县酒井乡酒房村委会大路新寨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云南普洱市 发布日期:2023-11-14

【招标公告】2023年云南省普洱市澜沧县酒井乡酒房村委会大路新寨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云南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云南 普洱市 采购单位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酒井哈尼族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澜沧盛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2023年云南省普洱市澜沧县酒井乡酒房村委会大路新寨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2023年云南省普洱市澜沧县酒井乡酒房村委会大路新寨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 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LCSF-2023CS-11-02)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普洱市,澜沧拉祜族自治县 一、招标条件 本2023年云南省普洱市澜沧县酒井乡酒房村委会大路新寨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52.81万元,招标人为澜沧拉 祜族自治县酒井哈尼族乡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新建石基础30m³、新建石挡土墙60m³;2.破除原损坏路面140m³、新建道路 硬化700m(长200m,宽3.5m;3.楼梯踏步工程:新建砖砌台阶80m°、新建砖地沟 80m、 新建金属扶手80m;4.边坡保护治理工程:边坡保护治理640m²:5.亮化工程:安装太阳能 路灯10盏。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3年云南省普洱市澜沧县酒井乡酒房村委会大路新寨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 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3年云南省普洱市澜沧县酒井乡酒房村委会大路新寨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 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的相关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执行; 2.2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4〕68号)执行; 2.3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 2.4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执行; 2.5中小企业化型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化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 规定执行。 2.6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公司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 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执业资格, 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 负责人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5.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且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 员。 6.其他要求: ()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B、C I 证)须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 (2)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机械员、劳务员、 标准员、资料员等)须为本单位在岗人员; 7.无重大亏损,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 结、破产状态,(需提供2021年、2022年度财务会计表(注1、2022年后成立的公司,只 用提供成立后的年报(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证明材料;2、2023年1月后 成立的公司,只用提供近1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银行开 户许可证、员工社保缴费明细(注:如无员工社保缴费明细的,需要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部门办理的员工劳动合同备案和参保花名册)。 8.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本项目对业绩无要求。 9.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内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 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声明, 10.投标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 地与采购人及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11月13日09时00分到2023年11月20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3日09 时00分 递交方式:澜沧县民族街华峰酒店旁住宿区内基石楼三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3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澜沧县民族街华峰酒店旁住宿区内基石楼三楼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2023年云南省普洱市澜沧县酒井乡酒房村委会大路新寨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 补项目 2.招标人: 澜沧拉祜族自治县酒井哈尼族乡人民政府 3.项目实施地点:澜沧县酒井乡大路新寨 4.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编号:LCSF-2023CS-11-02 5.预算价:52.81万元 6.工期(天):90日历天 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一次验收合格。 8.建设内容概况: 1.挡土工程:新建石基础30m³、新建石挡土墙60m³; 2.道路硬化及附属工程:破除原损坏路面140m³、新建道路硬化70Om²(长200m,宽3.5mλ 3.楼梯踏步工程:新建砖砌台阶80m、新建砖地沟80m、新建金属扶手80m; 4.边坡保护治理工程:边坡保护治理640m': 5.亮化工程:安装太阳能路灯10盏。(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 46 号 ) 的规定执行; 2.2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4〕68号)执行; 2.3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 2.4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的规定”执行; 2.5中小企业化型标准按照《中小企业化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 规定执行。 2.6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公司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信誉良好。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 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4.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执业资格, 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负责人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 负责人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5.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类专业技术职称,且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 员。 6.其他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B、C 证)须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 (2)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管理人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施工员、机械员、劳务员、 标准员、资料员等)须为本单位在岗人员; 7.无重大亏损,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 结、破产状态。(需提供2021年、2022年度财务会计表(注1、2022年后成立的公司,只 用提供成立后的年报(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证明材料;2、2023年1月后 成立的公司,只用提供近1个月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银行开 户许可证、员工社保缴费明细(注:如无员工社保缴费明细的,需要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部门办理的员工劳动合同备案和参保花名册)。 8.类似项目业绩要求:本项目对业绩无要求。 9.投标申请人近三年内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 暂停期内的,且企业无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的声明, 10.投标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 地与采购人及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3年|1月13日至2023年11月20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 时00 分至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 2.地点澜沧盛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为澜沧县城华峰酒店住宿区入口旁基石楼二 楼 3.方式:现场获取 4.竞争性磋商文件成本费:600.00 元/份,售后不退。 四、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代表现场获取采购文件时须由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授权委 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公司的正式员工)携带以下所有资料的原件以及复印件一份(要求逐页加 盖单位公章,且装订完好): 1.获取采购文件人员要求a.授权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或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介绍信及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 目的授权委托书,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人社部门备案过)及近1个月的社保缴费明 细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的参保花名册); b.若投标人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可不用提供授权委托书、劳动合同及近期的社保证明材料, 其余资料均须按要求提供; 注:身份证必须真实有效,可以通过相关技术手段查询到相关身份信息。否则,视作提供虚 假身份证; 2.有效的营业执照(五证合一)、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有 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或以上建造师 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负责人的无在建承诺书、近一个月的社保 缴费明细。 3.投标入需提供2021年、2022年度的的财务报告及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 表);(注:1、2022年后成立的公司,只用提供成立后的年报(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 金流量表)等证明材料:2、2023年1月后成立的公司,只用提供近1个月的财务报表(资 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银行开户许可证、员工社保缴费明细(注如无员工社 保缴费明细的,需要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的员工劳动合同备案和参保花名册)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此项提供截图即可)。 注: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供完整资料的,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提供采购文件。 五、公告期限 1.公告发布期限(时间起止日期):2023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17日(5个工作日) 上午:09时00分-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17时00分(北京时间)。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11月2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自磋商文 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2.开标地点:澜沧县华峰酒店住宿区入口旁基石楼三楼 3.标书递交地点:澜沧县华峰酒店住宿区入口旁基石楼三楼 4. 递交标书的起止时间:2023年11月23日上午08时45分起-09时00分止(北京时间) 注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递交、逾期 送达纸质版投标文件或未按以上要求提交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行业相关监管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澜沧拉祜族自治县酒井哈尼族乡人民政府 地 址:澜沧县酒井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139.com 招标代理机构:澜沧盛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澜沧县民族街华峰酒店旁住宿区内基石楼二楼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331816463@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2^ 0/j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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